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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的报告,对《物权法(草案)》争议所涉及的宪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进行了体系解释,协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宪法中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部分的内涵,确立了平等保护和优先保护共存的混合保护方式,使得从去年开始的关于《物权法(草案)》违宪的争论尘埃落定。《说明》属于宪法解释的范畴,并且具有这样的宪政意义:一是发现我国宪法解释存在的痕迹,为我国解释制度的启动提供一定参考;二是《说明》的出台事实上形成一次宪法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