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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对多党合作制度的法律规范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多党合作完成从制度规范到法制规范的新跨越.因此,必须通过修宪和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政党及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价值功能和政治行为,将多党合作制度纳入法制化框架体系之中,以进一步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