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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问题背景我国法院体系之间讲求审判独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也仅仅是指导和监督的关系,并非像诸如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自然决定了上级法院不得随意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下进行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司法独立中的审判独立就显得愈发重要(司法独立要求法院独立、法官个人独立)。最高院监督指导的方式主要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