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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繁荣与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加快群众文化建设无论是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和社区团结,还是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各地群众文化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风格。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加快群众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方针,要特别注重解决三个问题。
一、群众文化建设要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整合
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将处于一个长期的转型阶段。群众文化建设实质上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对群众文化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改造和重建活动,也是一个对与群众文化建设相关因素的整合过程。群众文化的整合是为了方便普及,也是为保护好传统文化,从而从根本上达到繁荣群众文化的目的。其整合范围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
1、没有群众文化的整合,就不会有群众文化的发展。群众文化是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它区别于自娱自乐的个体性文化活动。这就要求游戏、艺术等必须为众多的人所喜爱。在我国广大的农村,传统意义上的群众文化活动非常多,但是往往有很强的地域性,不少民间艺术形式被局限在乡、村等较小的范围内。这虽使群众文化可以获得当地群众的广泛接受,融入到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同时又使其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必须超越群众文化固有的地域性,把群众文化视为整个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从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高度看待群众文化,使不同的群众文化相互理解、相互借鉴,整合为在一个地域范围内众多群众都喜欢的形式。如果没有这种整合,对于数量众多,受地域性影响而受众对象较少的传统群众文化就不可能有发展和创新。
2、群众文化的整合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群众文化整合的地域范围不能太小,否则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也不能太大,否则除了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之外,还会导致大量的非物质文化的丢失。就笔者看来,群众文化的整合,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群众文化。一是以县(市)域范围为单位整合,有利于加强整合的力度和效率。如果在县(市)级以上的范围内实现整合,则由于范围太大,不便于整合,如果强行整合,则无异于是强制性的文化同化。二是以县(市)域范围为单位整合,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传承。在目前的形势下,要保持群众文化的民族特色,如果以乡、村为单位进行整合,则由于人口太少,在目前这样一个人口流动和文化交流频繁的开放时代,达不到发展的目的,最终会被稀释在外界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走向消亡,难以实现保护。以县(市)域为单位整合,能有特殊的政策保护民族文化,能有较大的回旋空间保护地域文化,最终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继承。
二、群众文化整合要着眼于“大文化”背景
纵观历史,我国群众文化存在于任何民族、任何历史时期。它们既具有特定的民族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变迁而发生变化。群众文化建设必须掌握群众文化所处的“大文化”的发展态势和特点,掌握群众文化的生成机制,然后采取符合群众文化发展规律的政策措施,才会发挥正面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
1、着眼“大文化”背景,要适应于县(市)域文化生态环境。群众文化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由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两部分组成。这两个层次之间交互影响、交互作用,在生态上有一种共存关系。群众文化就是生存和发展于这样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在我国群众文化建设中,必须针对各县(市)的环境、信仰、传统等实际情况,对当地群众文化的发展历程和真实现状做出深入的分析,达到对群众文化所处的生态环境的科学认识。无论是硬件设施的建设,还是群众文艺的培训都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只有这样,我们的群众文化建设措施才能符合它在特定阶段的发展规律,才能促进与其他群众文化相关因素的和谐发展,提高群众文化服务的水平,从而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着眼于“大文化”背景,要服务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现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架构能够和谐发展。群众文化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应该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群众文化建设事业中,融入到群众文化生活中,这是群众文化建设的核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正在向工业、后工业社会转型,同时由于东中西部发展的不平衡,目前呈现出农业社会、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同时存在的状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的,各地的文化建设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县(市)群众文化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统筹于全国、全省(区、市)的文化建设大局中。
三、群众文化建设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无论是革命初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群众文化都是教育群众、宣传各个时期政策的工具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文化除保持传统的功能和价值以外,还增加了越来越多的功能,并且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相对文化场域。群众文化本是群众在业余时间自发进行的群体性文化活动,但是也需要政府的引导,于是就有了专门的群众文化工作部门和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在当前的社会转型阶段,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必须与以下“小文化”工作相结合:
1、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相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国家提供的文化服务,它的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维护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该体系主要由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图书馆和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等组成。就县(市)域群众文化建设而言,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成和完善一定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培养群众的文化生活习惯,这些都是繁荣群众文化的重要条件。建设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是搞好群众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它们是在基层专门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事业单位,必须在群众文化建设中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文化建设包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种业态,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相互促进的。群众文化建设本来属于典型的文化事业,但是应该面对市场经济的形势,促进群众文化繁荣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是增强文化艺术的普及工作;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群众文化事业的效益;三是发挥县(市)域群众文化的特色优势,在旅游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3、与精英文化的普及相结合。群众文化的群众性决定了其艺术形式的通俗性。而精英文化是专门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在群众文化艺术形态的基础上经过创作形成的较高层次的文化形态。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群众文化是精英文化的母体和源泉,而精英文化也能影响群众文化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群众文化的研究、创作。在整合群众文化的过程中,要对群众文化元素进行创新,创作文化精品工程;另一方面,也要对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进行精英艺术培训,从而提高整个群众文化的档次和水平。
4、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抢救是当前我国文化建设的一项相对紧迫的工作,其保护关键在于“活态传承”,即要让其一直为人们所掌握。实际上,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质上就是或者曾经是群众文化艺术形式,只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才逐步到了边缘化必须给予抢救的境地。因此,要对一些群众比较熟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传统群众文化艺术形式进行适度创新,加强普及。使其成为一种为当下群众所喜欢的文化艺术形式,并能长期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得到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问题即迎刃而解。
一、群众文化建设要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整合
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将处于一个长期的转型阶段。群众文化建设实质上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对群众文化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改造和重建活动,也是一个对与群众文化建设相关因素的整合过程。群众文化的整合是为了方便普及,也是为保护好传统文化,从而从根本上达到繁荣群众文化的目的。其整合范围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
1、没有群众文化的整合,就不会有群众文化的发展。群众文化是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它区别于自娱自乐的个体性文化活动。这就要求游戏、艺术等必须为众多的人所喜爱。在我国广大的农村,传统意义上的群众文化活动非常多,但是往往有很强的地域性,不少民间艺术形式被局限在乡、村等较小的范围内。这虽使群众文化可以获得当地群众的广泛接受,融入到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同时又使其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必须超越群众文化固有的地域性,把群众文化视为整个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从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高度看待群众文化,使不同的群众文化相互理解、相互借鉴,整合为在一个地域范围内众多群众都喜欢的形式。如果没有这种整合,对于数量众多,受地域性影响而受众对象较少的传统群众文化就不可能有发展和创新。
2、群众文化的整合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群众文化整合的地域范围不能太小,否则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也不能太大,否则除了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之外,还会导致大量的非物质文化的丢失。就笔者看来,群众文化的整合,应该以县(市)域为单位,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群众文化。一是以县(市)域范围为单位整合,有利于加强整合的力度和效率。如果在县(市)级以上的范围内实现整合,则由于范围太大,不便于整合,如果强行整合,则无异于是强制性的文化同化。二是以县(市)域范围为单位整合,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传承。在目前的形势下,要保持群众文化的民族特色,如果以乡、村为单位进行整合,则由于人口太少,在目前这样一个人口流动和文化交流频繁的开放时代,达不到发展的目的,最终会被稀释在外界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走向消亡,难以实现保护。以县(市)域为单位整合,能有特殊的政策保护民族文化,能有较大的回旋空间保护地域文化,最终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继承。
二、群众文化整合要着眼于“大文化”背景
纵观历史,我国群众文化存在于任何民族、任何历史时期。它们既具有特定的民族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变迁而发生变化。群众文化建设必须掌握群众文化所处的“大文化”的发展态势和特点,掌握群众文化的生成机制,然后采取符合群众文化发展规律的政策措施,才会发挥正面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
1、着眼“大文化”背景,要适应于县(市)域文化生态环境。群众文化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由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两部分组成。这两个层次之间交互影响、交互作用,在生态上有一种共存关系。群众文化就是生存和发展于这样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在我国群众文化建设中,必须针对各县(市)的环境、信仰、传统等实际情况,对当地群众文化的发展历程和真实现状做出深入的分析,达到对群众文化所处的生态环境的科学认识。无论是硬件设施的建设,还是群众文艺的培训都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只有这样,我们的群众文化建设措施才能符合它在特定阶段的发展规律,才能促进与其他群众文化相关因素的和谐发展,提高群众文化服务的水平,从而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着眼于“大文化”背景,要服务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现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架构能够和谐发展。群众文化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应该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群众文化建设事业中,融入到群众文化生活中,这是群众文化建设的核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正在向工业、后工业社会转型,同时由于东中西部发展的不平衡,目前呈现出农业社会、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同时存在的状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的,各地的文化建设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县(市)群众文化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统筹于全国、全省(区、市)的文化建设大局中。
三、群众文化建设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无论是革命初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群众文化都是教育群众、宣传各个时期政策的工具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文化除保持传统的功能和价值以外,还增加了越来越多的功能,并且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相对文化场域。群众文化本是群众在业余时间自发进行的群体性文化活动,但是也需要政府的引导,于是就有了专门的群众文化工作部门和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在当前的社会转型阶段,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必须与以下“小文化”工作相结合:
1、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相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国家提供的文化服务,它的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维护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该体系主要由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图书馆和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等组成。就县(市)域群众文化建设而言,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成和完善一定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培养群众的文化生活习惯,这些都是繁荣群众文化的重要条件。建设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是搞好群众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它们是在基层专门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事业单位,必须在群众文化建设中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文化建设包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种业态,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相互促进的。群众文化建设本来属于典型的文化事业,但是应该面对市场经济的形势,促进群众文化繁荣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是增强文化艺术的普及工作;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群众文化事业的效益;三是发挥县(市)域群众文化的特色优势,在旅游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3、与精英文化的普及相结合。群众文化的群众性决定了其艺术形式的通俗性。而精英文化是专门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在群众文化艺术形态的基础上经过创作形成的较高层次的文化形态。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群众文化是精英文化的母体和源泉,而精英文化也能影响群众文化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群众文化的研究、创作。在整合群众文化的过程中,要对群众文化元素进行创新,创作文化精品工程;另一方面,也要对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进行精英艺术培训,从而提高整个群众文化的档次和水平。
4、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抢救是当前我国文化建设的一项相对紧迫的工作,其保护关键在于“活态传承”,即要让其一直为人们所掌握。实际上,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质上就是或者曾经是群众文化艺术形式,只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才逐步到了边缘化必须给予抢救的境地。因此,要对一些群众比较熟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传统群众文化艺术形式进行适度创新,加强普及。使其成为一种为当下群众所喜欢的文化艺术形式,并能长期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得到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问题即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