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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在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信息弱势群体电子化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提高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缩小数字鸿沟。信息弱势群体电子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主要包括供给模式和供给渠道两个方面。在供给模式上,应当采取公私合作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在供给渠道上,应当综合采用互联网、移动电话、政府呼叫中心等多种方式,使更多的信息弱势群体能便捷地获取到政府提供的电子化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