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贯彻实施,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近日,为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做出新的解释,为此能够较好地解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