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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指出了制约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乡镇;农业产业化;瓶颈;突破
众所周知,农业产业化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但是也要看到,受一家一户耕作模式以及农民壮劳力外出务工的制约,农民增收空间变小,难度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1 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瓶颈
不可否认,笔者所在乡镇经过多年发展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的进步,纵向相比发展很快,成绩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首先是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知名度不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缺乏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能力,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不能带动产业基地的稳定发展。其次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层次较低。现有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比重较大,精深加工落后,名牌产品少,难以获取加工增值的经济效益,影响整个产业化工程的效益,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摆脱不利地位。再次是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备,农民获利少。企业遇到市场价格走低时,往往以产品质量差,达不到收购标准等为由,拒绝收购或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个别农户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后,不履行订单义务,违约销售。第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健全。组织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资金和设施,无法满足农民对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方面的需求,组织比较松散,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2 科学突破,打破瓶颈制约
2.1 培育龙头企业,提高示范效应
农业产业化发展关键是龙头企业。乡镇政府要精心培育发展,认真落实有关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为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场需求、产业的发展特点,加强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就业率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的引导和扶持,使其做强做大;政府利用自身优势确定招商引资项目,通过招商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交流,吸引实力较强的知名企业前来投资兴办农产品流通、加工项目。
2.2 完善利益联接,做好配套服务
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规范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倡导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提供全程化服务、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农产品的数量返还利润,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鼓励和倡导农户依法、有偿、自愿,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业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集中;引导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与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按照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带动基地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完善产销合同制,用合同形式明确龙头企业与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使产业化经营市场化、法制化。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能够真正联系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生产、双方信任的农业协会,维护合法经济利益,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和销售中的重要作用。
2.3 标准化生产,提高竞争力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渠道。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认真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和有害饲料添加剂。教育农民安全用药,有毒有害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得流入市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备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系统,严把产品质量关。
2.4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完善产业化发展机制
应当看到,家庭经营仍然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广大农户进行培训。积极整合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积极探索创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与龙头企业挂钩机制,通过政府补贴,加快培训龙头企业急需的职业技工。坚持不懈地对农民开展科技培训,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不断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生产。引导农民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专业化、商品化和集约化生产。同时,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市场意识和契约意识,造就农业产业化的良好主体。加强规划引导,强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对于其新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经审查确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扶持。同时,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对监测不合格者,取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以此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市场经济下只要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依照市场行为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乡镇;农业产业化;瓶颈;突破
众所周知,农业产业化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但是也要看到,受一家一户耕作模式以及农民壮劳力外出务工的制约,农民增收空间变小,难度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1 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瓶颈
不可否认,笔者所在乡镇经过多年发展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的进步,纵向相比发展很快,成绩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首先是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知名度不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缺乏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能力,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不能带动产业基地的稳定发展。其次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层次较低。现有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比重较大,精深加工落后,名牌产品少,难以获取加工增值的经济效益,影响整个产业化工程的效益,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摆脱不利地位。再次是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备,农民获利少。企业遇到市场价格走低时,往往以产品质量差,达不到收购标准等为由,拒绝收购或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个别农户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后,不履行订单义务,违约销售。第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健全。组织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资金和设施,无法满足农民对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方面的需求,组织比较松散,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2 科学突破,打破瓶颈制约
2.1 培育龙头企业,提高示范效应
农业产业化发展关键是龙头企业。乡镇政府要精心培育发展,认真落实有关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为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场需求、产业的发展特点,加强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就业率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的引导和扶持,使其做强做大;政府利用自身优势确定招商引资项目,通过招商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交流,吸引实力较强的知名企业前来投资兴办农产品流通、加工项目。
2.2 完善利益联接,做好配套服务
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规范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倡导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提供全程化服务、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农产品的数量返还利润,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鼓励和倡导农户依法、有偿、自愿,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业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集中;引导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与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按照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带动基地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完善产销合同制,用合同形式明确龙头企业与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使产业化经营市场化、法制化。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能够真正联系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生产、双方信任的农业协会,维护合法经济利益,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和销售中的重要作用。
2.3 标准化生产,提高竞争力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渠道。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认真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和有害饲料添加剂。教育农民安全用药,有毒有害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得流入市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备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系统,严把产品质量关。
2.4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完善产业化发展机制
应当看到,家庭经营仍然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广大农户进行培训。积极整合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积极探索创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与龙头企业挂钩机制,通过政府补贴,加快培训龙头企业急需的职业技工。坚持不懈地对农民开展科技培训,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不断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生产。引导农民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专业化、商品化和集约化生产。同时,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市场意识和契约意识,造就农业产业化的良好主体。加强规划引导,强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对于其新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经审查确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扶持。同时,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对监测不合格者,取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以此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市场经济下只要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依照市场行为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