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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出现的原因以及天价薪酬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出发,对高管天价薪酬提出思考,并初步探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探讨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深度关注,当前,由于受金融风暴的影响,这个敏感话题被再度提起。在目前经济萧条的背景之下,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应该拿天价薪酬,是否应该减薪?这些话题,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笔者试图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进行初步的探析。
一、出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天价薪酬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并没有与公司经营的业绩实现真正的挂钩
目前高管的天价薪酬,相比普通职工之收入,公司股价之一路下跌使股民蒙受巨大损失,显得如此不协调。为此,玉林师范学院政法系的许家军对实际影响公司高管薪酬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曾得出结论: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报酬的决定因素主要是企业规模的大小,并没有和企业业绩挂钩,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从这个结论我们不难想象为什么科龙高管大量收购资产,致使公司规模扩大,使得高管理所当然地拿高工资,在2004年上市高管薪酬排名中仍稳居第一。从目前金融业的天价薪酬来看,也同样说明了这样的问题。以深发展为例,深发展董事长纽曼,2006年的年薪还只是900多万元,到2007年却翻了一番多,占深发展去年净利润的0.9%,而深发展当年的利润在整个银行业中却是比较靠后的,与北京银行差不多,但董事长的年薪却不知比后者高出多少倍。
(二)上市公司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缺乏必要的监管
实际上,上市公司高管领取高薪并不是社会各界争论的关键所在,焦点在于这个高薪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制衡机制。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只要是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了高管的报酬就可以获得通过。从理论上讲,董事会应该是一种约束力量,但现在的董事长享受天价高薪,公司的董事大多也有份,因此董事会并不会约束这种高薪议案。比如,2004年科龙的独立董事薪酬,排在上市公司最高薪酬前20排名的首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无法做到真正的监管,最终导致高管薪酬越来越离谱。有专家曾提出,用证监会等外界的力量进行监管,但有关人士认为,证监会并不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力,无法插手高管的薪酬核定。同时,中小股民就更加插不上手,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或模糊,使得他们不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从上市公司的运作程序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也容易出现天价高薪
从我国的公司法可以看出,股东会要对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监事的报酬事项做出决议,董事会要对经理、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做出决议。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监事分红方案之前,要经过薪酬委员会做出决议,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这3道门槛都应当发挥实质性的过滤与审查作用。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尚未根本扭转,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的遏制,独立董事的信息占有不对称现象还依然存在,导致高管层自己为自己炮制的过高薪酬方案往往能够顺利出炉和实施。
二、上市公司高管高薪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使得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年薪6000万元甚至7000万人民币,这与普通员工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使得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公司的财富是由股东、劳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和环境利益受损者的社会公众)共同创造的。高管也是属于劳动者群体中的重要一员。在确定高管的薪酬时,必须根据高管自身的责任与贡献大小,而不是其他财富创造因素。否则,就产生无功受禄,小功大禄、有功无禄等功禄不符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会影响整个工作的社会风气。
(二)影响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与利益诉求
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社会,公平培育效率,效率成全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多数社会舆论认为,相比股民们微薄的投资回报,年年创新高的高管薪酬拿得并不能令人信服。以2007年我国股市为例,投资者开户数超过了1.3亿,贡献超过8000亿元的融资额度,上缴了超过2000亿元的交易印花税,此外还有数额不菲的交易手续费。但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回报特别是现金分红却令人失望,1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分红总利只有区区600亿元,回报股民的是零头,给高管的薪酬激励却一再创新高,这样强烈的对比,能让社会公众感觉公平吗?
我国的高管高薪的理论依据来源美国,在美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过高,历来遭人诟病,受到美国公众投资者的严厉批评。而我国经济发展的国情与美国不同,发展中国家的高管薪酬怎么能完全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高管看齐呢,我们的普通员工比他们的普通员工的收入也不知差多少倍!这不是公然拉开收入差距,怎能不引起公众愤然?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进行监管。
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如何制定与监管
公平合理的薪酬水准既要体现高管对公司贡献的激励,又要兼顾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甚至一线员工的收入水准,更要关注股东获取的股利水准。因此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该如何制定与监管。
(一)高薪要与高管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很多高薪高管被迫辞职,因为高薪与责任是对称的,但在我国,这种与责任对称的高薪体系却没有形成,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即使公司亏损,高管同样可以拿高薪的局面。基于此,财政部将要出台的股权激励办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须强调薪酬与责任相对应的关系。
(二)高管薪酬要注重基本薪酬与风险收入相结合
特别是对于实行年薪制的上市公司来说,必须把高管的收入分为基本薪金与风险收入两部分,通过将风险收入与高管业绩挂钩来激励高管努力工作。
(三)高管薪酬要注重高管的个人道德约束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不仅要加强法律责任的约束,同时还要加强道德约束。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中地位很重要,有时高管的一些能力能起到企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一个公司并不是只有高管就能解决问题,还是要下属去执行,才能完成任务。当高管领取相当于下属几十倍的工资时,是否也在进行内心的交流,到底该不该拿天价工资,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是什么。一位有道德约束的高管,会在意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感受,在意股东的感受,在意社会公众的感受;有良知道德约束的高管应当采取谦恭的薪酬观。
(四)须加强证监会的监管力度
在上市公司股价连连下跌、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高管薪酬的升降幅度应当与股东的财富升降保持正比关系。此时,证监会干预每家公司的每一位高管的具体薪酬数额,但有权干预高管财富与股东财富同甘共苦的财富分配法律机制。如果再次出现像科龙,金融业的天价薪酬,证监会有权调查该公司的业绩与高管薪酬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比例不符,有权调整比例。
(五)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监管力度
有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直是一个倍受争议的问题,长期以来都存在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应该披露的信息被省略,使得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并未达到其应有的功效,使得决策者无法及时决策,中小投资者也无法准确把握上市公司的动向,证监会也无法做到对上市公司真正的监管。而实际上,财务报表上披露的薪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高管的隐性收入可能会更高。在这种情况之下,要真正做到上市高管薪酬的制定与监管,最重要就是提高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更不应该遗漏与财务有关的重要信息。这样,证监会、中小股民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我们从科龙事件中“朗顾之争”与“倒顾运动”就可以看出,社会公众监管力量的重要性,要不这样,科龙事件不会被揭露,中小投资者也无法维权。
四、小结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商业谈判问题,无论是从高管本身、上市公司还是社会公众都要求上市公司高管有一个合理的薪酬水平。而公平合理的薪酬水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对于具体的上市公司而言,应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制定合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高管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1、姜继玲.高管薪酬继续走高[J].新前程,2008(8).
2、彭剑锋,崔海鹏.第一高管,在中国价值几何[J].人力资源,2008(6).
3、关之纯.“天价薪酬”凸显“守夜人”失责[J].中关村,2008(8).
4、万静.高管拿高薪到底该不该[J].法人,2008(5).
5、李琳.争议金融业高管天价薪酬[J].经济导刊,2008(8).
6、许家军.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层报酬激励实证研究[J].内肛科技,2006(3).
(作者单位:陈伟红,深圳兴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吴梦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探讨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深度关注,当前,由于受金融风暴的影响,这个敏感话题被再度提起。在目前经济萧条的背景之下,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应该拿天价薪酬,是否应该减薪?这些话题,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笔者试图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进行初步的探析。
一、出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天价薪酬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并没有与公司经营的业绩实现真正的挂钩
目前高管的天价薪酬,相比普通职工之收入,公司股价之一路下跌使股民蒙受巨大损失,显得如此不协调。为此,玉林师范学院政法系的许家军对实际影响公司高管薪酬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曾得出结论: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报酬的决定因素主要是企业规模的大小,并没有和企业业绩挂钩,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从这个结论我们不难想象为什么科龙高管大量收购资产,致使公司规模扩大,使得高管理所当然地拿高工资,在2004年上市高管薪酬排名中仍稳居第一。从目前金融业的天价薪酬来看,也同样说明了这样的问题。以深发展为例,深发展董事长纽曼,2006年的年薪还只是900多万元,到2007年却翻了一番多,占深发展去年净利润的0.9%,而深发展当年的利润在整个银行业中却是比较靠后的,与北京银行差不多,但董事长的年薪却不知比后者高出多少倍。
(二)上市公司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缺乏必要的监管
实际上,上市公司高管领取高薪并不是社会各界争论的关键所在,焦点在于这个高薪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制衡机制。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只要是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了高管的报酬就可以获得通过。从理论上讲,董事会应该是一种约束力量,但现在的董事长享受天价高薪,公司的董事大多也有份,因此董事会并不会约束这种高薪议案。比如,2004年科龙的独立董事薪酬,排在上市公司最高薪酬前20排名的首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无法做到真正的监管,最终导致高管薪酬越来越离谱。有专家曾提出,用证监会等外界的力量进行监管,但有关人士认为,证监会并不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力,无法插手高管的薪酬核定。同时,中小股民就更加插不上手,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或模糊,使得他们不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从上市公司的运作程序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也容易出现天价高薪
从我国的公司法可以看出,股东会要对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监事的报酬事项做出决议,董事会要对经理、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做出决议。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监事分红方案之前,要经过薪酬委员会做出决议,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这3道门槛都应当发挥实质性的过滤与审查作用。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尚未根本扭转,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的遏制,独立董事的信息占有不对称现象还依然存在,导致高管层自己为自己炮制的过高薪酬方案往往能够顺利出炉和实施。
二、上市公司高管高薪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使得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年薪6000万元甚至7000万人民币,这与普通员工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使得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公司的财富是由股东、劳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和环境利益受损者的社会公众)共同创造的。高管也是属于劳动者群体中的重要一员。在确定高管的薪酬时,必须根据高管自身的责任与贡献大小,而不是其他财富创造因素。否则,就产生无功受禄,小功大禄、有功无禄等功禄不符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会影响整个工作的社会风气。
(二)影响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与利益诉求
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社会,公平培育效率,效率成全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多数社会舆论认为,相比股民们微薄的投资回报,年年创新高的高管薪酬拿得并不能令人信服。以2007年我国股市为例,投资者开户数超过了1.3亿,贡献超过8000亿元的融资额度,上缴了超过2000亿元的交易印花税,此外还有数额不菲的交易手续费。但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回报特别是现金分红却令人失望,1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分红总利只有区区600亿元,回报股民的是零头,给高管的薪酬激励却一再创新高,这样强烈的对比,能让社会公众感觉公平吗?
我国的高管高薪的理论依据来源美国,在美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过高,历来遭人诟病,受到美国公众投资者的严厉批评。而我国经济发展的国情与美国不同,发展中国家的高管薪酬怎么能完全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高管看齐呢,我们的普通员工比他们的普通员工的收入也不知差多少倍!这不是公然拉开收入差距,怎能不引起公众愤然?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进行监管。
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如何制定与监管
公平合理的薪酬水准既要体现高管对公司贡献的激励,又要兼顾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甚至一线员工的收入水准,更要关注股东获取的股利水准。因此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该如何制定与监管。
(一)高薪要与高管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很多高薪高管被迫辞职,因为高薪与责任是对称的,但在我国,这种与责任对称的高薪体系却没有形成,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即使公司亏损,高管同样可以拿高薪的局面。基于此,财政部将要出台的股权激励办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须强调薪酬与责任相对应的关系。
(二)高管薪酬要注重基本薪酬与风险收入相结合
特别是对于实行年薪制的上市公司来说,必须把高管的收入分为基本薪金与风险收入两部分,通过将风险收入与高管业绩挂钩来激励高管努力工作。
(三)高管薪酬要注重高管的个人道德约束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不仅要加强法律责任的约束,同时还要加强道德约束。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中地位很重要,有时高管的一些能力能起到企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一个公司并不是只有高管就能解决问题,还是要下属去执行,才能完成任务。当高管领取相当于下属几十倍的工资时,是否也在进行内心的交流,到底该不该拿天价工资,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是什么。一位有道德约束的高管,会在意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感受,在意股东的感受,在意社会公众的感受;有良知道德约束的高管应当采取谦恭的薪酬观。
(四)须加强证监会的监管力度
在上市公司股价连连下跌、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高管薪酬的升降幅度应当与股东的财富升降保持正比关系。此时,证监会干预每家公司的每一位高管的具体薪酬数额,但有权干预高管财富与股东财富同甘共苦的财富分配法律机制。如果再次出现像科龙,金融业的天价薪酬,证监会有权调查该公司的业绩与高管薪酬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比例不符,有权调整比例。
(五)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监管力度
有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直是一个倍受争议的问题,长期以来都存在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应该披露的信息被省略,使得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并未达到其应有的功效,使得决策者无法及时决策,中小投资者也无法准确把握上市公司的动向,证监会也无法做到对上市公司真正的监管。而实际上,财务报表上披露的薪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高管的隐性收入可能会更高。在这种情况之下,要真正做到上市高管薪酬的制定与监管,最重要就是提高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更不应该遗漏与财务有关的重要信息。这样,证监会、中小股民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我们从科龙事件中“朗顾之争”与“倒顾运动”就可以看出,社会公众监管力量的重要性,要不这样,科龙事件不会被揭露,中小投资者也无法维权。
四、小结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商业谈判问题,无论是从高管本身、上市公司还是社会公众都要求上市公司高管有一个合理的薪酬水平。而公平合理的薪酬水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对于具体的上市公司而言,应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制定合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高管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1、姜继玲.高管薪酬继续走高[J].新前程,2008(8).
2、彭剑锋,崔海鹏.第一高管,在中国价值几何[J].人力资源,2008(6).
3、关之纯.“天价薪酬”凸显“守夜人”失责[J].中关村,2008(8).
4、万静.高管拿高薪到底该不该[J].法人,2008(5).
5、李琳.争议金融业高管天价薪酬[J].经济导刊,2008(8).
6、许家军.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层报酬激励实证研究[J].内肛科技,2006(3).
(作者单位:陈伟红,深圳兴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吴梦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