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庭前开示制度的“并行模式”探讨

来源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an7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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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庭前开示制度已被理论界和司法界所认同,但关于这个制度的运行模式仍存在分歧。根据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建立起检察院主导和法院主导并行的模式。同时,应广泛推行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举证期限制度.建立保护证人制度和制裁伪证制度等配套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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