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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对集中采购的范围、分散采购限额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吕文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主要是结合一些相关规定和当前的实际做了调整。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目录的执行期限从三年变成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