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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思潮的兴起,网络财产的安全越来越关系到社会大众的生活,推进网络财产保护是网络经济下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的必然选择。网络财产保护要求在网络空间加强技术与规范的运用,且在网络空间中防范财产侵权行为。
本文以“互联网+”的思维,从网络财产的定义展开论述,分析网络财产保护中的问题,探讨网络财产保护的技术规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财产 保护 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344-01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互联网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大量存在于网络、具有价值性的虚拟财产,对这些财产加强保护,以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是法治国家在互联网社会中必须面对的工作。
一、网络财产概述
(一)网络财产的定义
网络又称“虚拟财产”、“网财”,通常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网络发布、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等过程中使用的账号所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这些网络财产,往往是需要以一定的实体财产为代价,通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转换,从而成为虚拟的财产。在网络社会中,这些虚拟财产往往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为人所主观控制。从表现形式上看,虚拟财产的管理往往由运营商的网络平台来实施,而其实际控制与支配却只能由用户掌握,在如今网络安全现状不佳的条件下,为了维护网络社会的稳定,加强网络财产的保护,尤其是技术性保护将是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加强网络财产技术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与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关系越来越紧密,网络上不仅存在大量的个人信息,也存在着巨量的个人财产。近年来,网络财产受侵犯的事例不断增多,因此对网络财产加强保护就十分必要。从技术上说,保护网络财产是可行的,通过数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进入虚拟财产的范畴,这些虚拟财产既能用于交易,也能用于互换,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也是深刻的。
在网络中,对网络财产进行保护包括两方面,一是技术保护,二是制度保护。技术保护需要网络运营商运用可靠的技术,通过密保体系,以防范网络财产受到不法者的侵害,同时也要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将账号、客户与运营商纳入运营商的管理工作之中。但是,网络行为的非现实性,使得网络社会中的人、事、物具有极大的未知性,必须促进未知环境下网络财产的管理,并通过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协调,促进“互联网+财产”融合,既不脱离现实社会,也充分发挥网络空间的优势,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当前网络财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财产保护的技术水平低
对于任何一个涉及网络财产的运营商来说,加强网络财产的技术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但从近年来我国网络财产保护技术的发展来看,用于网络财产的保护技术还是较为落后的。当前大多保护技术中,以加密体系为主,配合密码、验证码等手段,通过手机号码与用户进行绑定,但这种保护方式已凸显了极大的漏洞,如获取了验证码,盗取用户财产就轻而易举了。随着我国社会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通过一个手机号码可实现对用户的100%冒充,使得用户的网络财产受到极大的威胁。
此外,针对获取个人信息的技术保护也存在欠缺,网络上存在大量的以获取个人信息为目的的程序,这些偏门技术的存在,往往能够轻易突破运营商的保护技术而危害用户的安全。
(二)公众对网络财产保护的意识缺乏
我国网络普及的时间并不长,仅十来年而已,在当前社会下,网络活动的主流仍是70后、80后与90后,70后虽较早接触网络,但由于早期网络与他们生活密切度不如现今,这个群体玩网购的不多,玩网游的更少,网络投资更加少见,其财产普遍网络化程度偏低;80后为全群体是伴随着网络而成长的,曾一度是网民的主要构成,但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玩网游的少了,玩网购的群体依然庞大,参与网络投资的人群也不少;而90后这一群体,在涉及财产的网络生活中,以网游最为流行,网购也非常普遍,但网络投资的并不多;至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在网络上的活动都非常有限。
由于全社会对网络财产的保护尚缺乏统一的认识,人们对网络财产保护的意识也非常缺乏,人们对网游中的装备,网购中的财产,网络投资中的资产……尚未给予充分的重视加以保护,以至于大家对保护技术更是缺乏了解,对验证码的重要性也非常模糊。
(三)网络财产保护法律规范不完善
自网络迅速发展以来,我国一直在加强网络立法,完善网络空间的执法行为。但相对于生活网络化的快速,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法律规范却显得滞后。国家之于网络的管理是法治管理,但网络法治不仅缺乏应有的技术前瞻性与超前性,连趋于成熟的网络技术与行为都难以规范,加之网络执法行为往往涉及跨地域、跨行业、跨范围,在面临困难时,不少地方网络执法人员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退缩,依法治网远未达到保护群众网络财产安全的程度,近年来网络财产侵权案件的破案率极低,1%都不到,这足以证明我国网络法治的水平有多低。
针对越来越先进的网络技术,越来越新鲜的网络行为,越来越普遍的网络生活……加强保护网络财产的法律规范,推动“互联网+”下的安全环境建设,既是必须,也是必然。
三、加强网络财产保护的建议
(一)重视网络财产安全,创新保护技术体系
在“互联网+”思潮的影响下,网络不仅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也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拓展了人们的生存空间,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网络财产安全问题,提升保护水平就成了公众的期待。对于运营商来说,重视网络财产安全,创新保护的技术体系,将是其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以“手机号码+验证码”为主流的技术方式难以真正实现对用户财产的保护,未来可考虑的技术有“手机号码+人脸图谱”、“手机号码+指纹识别”等方法,由于人脸、指纹在技术都难以伪造,这样其与手机号码相结合的保护技术,比起如今验证码、密码等保护技术的水平要高很多。
(二)树立互联网经济思维,强化网络财产的保护意识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了网络化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网络作为动力,生活的改善需要网络作为工具,社会的进步也需要网络作为平台。那作为“活在网络”的一份子,必须树立互联网经济思维,全面地认识网络的虚拟性,并对网络空间的优劣有清晰的了解,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工作中,面对个人财产网络化的趋势,网络财产越来越多的态势,既要强化自身对于网络财产的保护意识,也要学习保护网络财产的技能,从而在享受网络给社会生活带来使得的同时,不至于使自己在网络大潮中遭受损害。
(三)强化政府保护责任,构筑网络财产保护法治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未来网络财产的保护必须更多的强化政府的责任,光靠技术的保护是不够的。因此,在加强网络财产技术保护的同时,必须辅以法制构筑最终的保护体系。在法律上,纯粹的网络账号可通过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即可,也就是说诸如邮箱账号、游戏账号、论坛账号、网购账号等之类,其账号本身只是个人信息,通过隐私权保护是必要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当前网络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的情况下,网络财产的保护显得越来越迫切。网络财产的技术保护,不仅需要网络运营商加速技术创新,升级存在的隐患的以验证码为主流的保护体系,同时建立以人脸图谱、指纹识别为主的技术保护措施,以更积极有效的保护人们的网络财产。另外,也要加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推动网络财产保护的法制趋于完善,只要真正重视网络财产的保护,才能营造出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 郭斌.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2
本文以“互联网+”的思维,从网络财产的定义展开论述,分析网络财产保护中的问题,探讨网络财产保护的技术规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财产 保护 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344-01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互联网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大量存在于网络、具有价值性的虚拟财产,对这些财产加强保护,以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是法治国家在互联网社会中必须面对的工作。
一、网络财产概述
(一)网络财产的定义
网络又称“虚拟财产”、“网财”,通常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网络发布、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等过程中使用的账号所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这些网络财产,往往是需要以一定的实体财产为代价,通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转换,从而成为虚拟的财产。在网络社会中,这些虚拟财产往往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为人所主观控制。从表现形式上看,虚拟财产的管理往往由运营商的网络平台来实施,而其实际控制与支配却只能由用户掌握,在如今网络安全现状不佳的条件下,为了维护网络社会的稳定,加强网络财产的保护,尤其是技术性保护将是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加强网络财产技术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与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关系越来越紧密,网络上不仅存在大量的个人信息,也存在着巨量的个人财产。近年来,网络财产受侵犯的事例不断增多,因此对网络财产加强保护就十分必要。从技术上说,保护网络财产是可行的,通过数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进入虚拟财产的范畴,这些虚拟财产既能用于交易,也能用于互换,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也是深刻的。
在网络中,对网络财产进行保护包括两方面,一是技术保护,二是制度保护。技术保护需要网络运营商运用可靠的技术,通过密保体系,以防范网络财产受到不法者的侵害,同时也要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将账号、客户与运营商纳入运营商的管理工作之中。但是,网络行为的非现实性,使得网络社会中的人、事、物具有极大的未知性,必须促进未知环境下网络财产的管理,并通过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协调,促进“互联网+财产”融合,既不脱离现实社会,也充分发挥网络空间的优势,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当前网络财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财产保护的技术水平低
对于任何一个涉及网络财产的运营商来说,加强网络财产的技术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但从近年来我国网络财产保护技术的发展来看,用于网络财产的保护技术还是较为落后的。当前大多保护技术中,以加密体系为主,配合密码、验证码等手段,通过手机号码与用户进行绑定,但这种保护方式已凸显了极大的漏洞,如获取了验证码,盗取用户财产就轻而易举了。随着我国社会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通过一个手机号码可实现对用户的100%冒充,使得用户的网络财产受到极大的威胁。
此外,针对获取个人信息的技术保护也存在欠缺,网络上存在大量的以获取个人信息为目的的程序,这些偏门技术的存在,往往能够轻易突破运营商的保护技术而危害用户的安全。
(二)公众对网络财产保护的意识缺乏
我国网络普及的时间并不长,仅十来年而已,在当前社会下,网络活动的主流仍是70后、80后与90后,70后虽较早接触网络,但由于早期网络与他们生活密切度不如现今,这个群体玩网购的不多,玩网游的更少,网络投资更加少见,其财产普遍网络化程度偏低;80后为全群体是伴随着网络而成长的,曾一度是网民的主要构成,但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玩网游的少了,玩网购的群体依然庞大,参与网络投资的人群也不少;而90后这一群体,在涉及财产的网络生活中,以网游最为流行,网购也非常普遍,但网络投资的并不多;至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在网络上的活动都非常有限。
由于全社会对网络财产的保护尚缺乏统一的认识,人们对网络财产保护的意识也非常缺乏,人们对网游中的装备,网购中的财产,网络投资中的资产……尚未给予充分的重视加以保护,以至于大家对保护技术更是缺乏了解,对验证码的重要性也非常模糊。
(三)网络财产保护法律规范不完善
自网络迅速发展以来,我国一直在加强网络立法,完善网络空间的执法行为。但相对于生活网络化的快速,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法律规范却显得滞后。国家之于网络的管理是法治管理,但网络法治不仅缺乏应有的技术前瞻性与超前性,连趋于成熟的网络技术与行为都难以规范,加之网络执法行为往往涉及跨地域、跨行业、跨范围,在面临困难时,不少地方网络执法人员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退缩,依法治网远未达到保护群众网络财产安全的程度,近年来网络财产侵权案件的破案率极低,1%都不到,这足以证明我国网络法治的水平有多低。
针对越来越先进的网络技术,越来越新鲜的网络行为,越来越普遍的网络生活……加强保护网络财产的法律规范,推动“互联网+”下的安全环境建设,既是必须,也是必然。
三、加强网络财产保护的建议
(一)重视网络财产安全,创新保护技术体系
在“互联网+”思潮的影响下,网络不仅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也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拓展了人们的生存空间,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网络财产安全问题,提升保护水平就成了公众的期待。对于运营商来说,重视网络财产安全,创新保护的技术体系,将是其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以“手机号码+验证码”为主流的技术方式难以真正实现对用户财产的保护,未来可考虑的技术有“手机号码+人脸图谱”、“手机号码+指纹识别”等方法,由于人脸、指纹在技术都难以伪造,这样其与手机号码相结合的保护技术,比起如今验证码、密码等保护技术的水平要高很多。
(二)树立互联网经济思维,强化网络财产的保护意识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了网络化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网络作为动力,生活的改善需要网络作为工具,社会的进步也需要网络作为平台。那作为“活在网络”的一份子,必须树立互联网经济思维,全面地认识网络的虚拟性,并对网络空间的优劣有清晰的了解,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工作中,面对个人财产网络化的趋势,网络财产越来越多的态势,既要强化自身对于网络财产的保护意识,也要学习保护网络财产的技能,从而在享受网络给社会生活带来使得的同时,不至于使自己在网络大潮中遭受损害。
(三)强化政府保护责任,构筑网络财产保护法治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未来网络财产的保护必须更多的强化政府的责任,光靠技术的保护是不够的。因此,在加强网络财产技术保护的同时,必须辅以法制构筑最终的保护体系。在法律上,纯粹的网络账号可通过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即可,也就是说诸如邮箱账号、游戏账号、论坛账号、网购账号等之类,其账号本身只是个人信息,通过隐私权保护是必要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当前网络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的情况下,网络财产的保护显得越来越迫切。网络财产的技术保护,不仅需要网络运营商加速技术创新,升级存在的隐患的以验证码为主流的保护体系,同时建立以人脸图谱、指纹识别为主的技术保护措施,以更积极有效的保护人们的网络财产。另外,也要加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推动网络财产保护的法制趋于完善,只要真正重视网络财产的保护,才能营造出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 郭斌.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