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我国人口众多等因素,使得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需要经受很大的考验。本文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与设想,以期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现状;设想;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深化的迫切需要。但是,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尽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是当前的一个重点工作。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统筹大幅度超支
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在镇江、九江等地试验后推广的。“两江”情况提示,如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那么个人账户则形同虚设,其结果是各类基本医疗问题仍“一揽子”由社会统筹来“包底”。而此恰恰是导致“两江”社会统筹大幅度超支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它未能实现制度的初衷,反而导致了各企业将自身能解决的部分基本医疗问题移交给政府。由此政府势必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去管理数以万计的门诊处方,并对为数众多的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监督,这种由政府统一包揽所有医疗问题的能力及其效率只会更低,费用总水平也将更加难以控制。
(二)基本医疗制度的保障效果不够明显
从 1998 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时开始,到2007年为解决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點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完善,迄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有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被保险人的优越性突出体现在:1.基本医疗保险保证被保险人自主选择就医定点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扩展了就医时选择范围;2.简化手续的IC卡结算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带来了服务的快捷方便;3.基本医疗保险分担了应由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大部分医疗费用,保障了因单位经济效益不景气或对参保人报销费用拖欠的基本权益。
(三)医疗保险管理不统一
补充医疗保险的各地运行做法不一,难于形成统一的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各地形成了带有地方特色的做法,已形成有利于地方利益后的各自运作模式,形成统一模式的难度会增强,而且还会影响补充医疗保险本身的发展。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设想
(一)建立综合型与互助型同存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它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提供医疗服务。虽然,目前我国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也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它的收入往往是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我们应该建立综合型与互助型同存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要将综合型的医疗保险制和互助型的医疗保险责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医患两者的双方利益,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将医患纠纷妥善解决。
(二)医疗保险系统实施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从政治、财政和操作管理等方面实现中心化,然后根据不同的功能划分到不同的行政单位中。包括国家、县乡和城市三个级别。 其中,国家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预算、法律法规的制定、外部交流事务等,县乡一级的行政机构则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医院,其中,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全科医生、执业专家、执业牙医、理疗医师和区域护士、预防健康计划、卫生保健和儿童牙科护理等。而医院则提供特殊治疗、特殊器械和强度大的医疗护理服务,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则负责提供护理院、家庭护理、健康随访者和儿童牙医护理等卫生服务。
(三)实行医药分家
在国外,如加、美、德三国药品生产量虽然庞大,但医药市场始终保持井然有序,层级分明。参考它们在控制医药市场方面的各种手段,我国可以借鉴以下几种方式:如减少私有药品生产厂家和零散批发商;集中监督管理药品从生产出厂到市场流通的循环链。此外,还需保证医生的待遇福利水平,维护其基本权利,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生为了创收铤而走险。
(四)建立医保统筹管理制度
借鉴外国的一些管理措施,可以发现:管理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条不紊、信息通畅,且相关法律制度较为完善。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制度上的缺陷:首先,将各层级的医保机构承担的责任义务制定成法律条款,以增强其规范性和透明度;其次,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搞特殊化,如目前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参差不齐,最后,各地只能建立一个最高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其下属地区的医保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统一医保政策,由下至上、分级管理医保事项。
三、结束语
作为我国社会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完善程度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保守被动。在结合各地情况的基础上,采取有步骤、有计划的方针,推动我国的医疗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琦.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2]石云.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D].长安大学,2013.
关键词:医疗保险;现状;设想;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深化的迫切需要。但是,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尽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是当前的一个重点工作。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统筹大幅度超支
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在镇江、九江等地试验后推广的。“两江”情况提示,如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那么个人账户则形同虚设,其结果是各类基本医疗问题仍“一揽子”由社会统筹来“包底”。而此恰恰是导致“两江”社会统筹大幅度超支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它未能实现制度的初衷,反而导致了各企业将自身能解决的部分基本医疗问题移交给政府。由此政府势必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去管理数以万计的门诊处方,并对为数众多的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监督,这种由政府统一包揽所有医疗问题的能力及其效率只会更低,费用总水平也将更加难以控制。
(二)基本医疗制度的保障效果不够明显
从 1998 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时开始,到2007年为解决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點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完善,迄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有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被保险人的优越性突出体现在:1.基本医疗保险保证被保险人自主选择就医定点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扩展了就医时选择范围;2.简化手续的IC卡结算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带来了服务的快捷方便;3.基本医疗保险分担了应由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大部分医疗费用,保障了因单位经济效益不景气或对参保人报销费用拖欠的基本权益。
(三)医疗保险管理不统一
补充医疗保险的各地运行做法不一,难于形成统一的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各地形成了带有地方特色的做法,已形成有利于地方利益后的各自运作模式,形成统一模式的难度会增强,而且还会影响补充医疗保险本身的发展。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设想
(一)建立综合型与互助型同存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它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提供医疗服务。虽然,目前我国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也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它的收入往往是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我们应该建立综合型与互助型同存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要将综合型的医疗保险制和互助型的医疗保险责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医患两者的双方利益,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将医患纠纷妥善解决。
(二)医疗保险系统实施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从政治、财政和操作管理等方面实现中心化,然后根据不同的功能划分到不同的行政单位中。包括国家、县乡和城市三个级别。 其中,国家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预算、法律法规的制定、外部交流事务等,县乡一级的行政机构则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医院,其中,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全科医生、执业专家、执业牙医、理疗医师和区域护士、预防健康计划、卫生保健和儿童牙科护理等。而医院则提供特殊治疗、特殊器械和强度大的医疗护理服务,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则负责提供护理院、家庭护理、健康随访者和儿童牙医护理等卫生服务。
(三)实行医药分家
在国外,如加、美、德三国药品生产量虽然庞大,但医药市场始终保持井然有序,层级分明。参考它们在控制医药市场方面的各种手段,我国可以借鉴以下几种方式:如减少私有药品生产厂家和零散批发商;集中监督管理药品从生产出厂到市场流通的循环链。此外,还需保证医生的待遇福利水平,维护其基本权利,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生为了创收铤而走险。
(四)建立医保统筹管理制度
借鉴外国的一些管理措施,可以发现:管理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条不紊、信息通畅,且相关法律制度较为完善。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制度上的缺陷:首先,将各层级的医保机构承担的责任义务制定成法律条款,以增强其规范性和透明度;其次,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搞特殊化,如目前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参差不齐,最后,各地只能建立一个最高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其下属地区的医保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统一医保政策,由下至上、分级管理医保事项。
三、结束语
作为我国社会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完善程度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保守被动。在结合各地情况的基础上,采取有步骤、有计划的方针,推动我国的医疗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琦.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2]石云.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D].长安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