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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目的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此前,不少地方已进行了土地流转探索。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哪些土地流转模式?在实践中,又有哪些新的突破和创造?笔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土地流转的五大模式
模式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走入了农民的视野。
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1万多亩土地,分地时被分割成近1300块,同一户家庭的土地分散在好几个地方,耕地、浇水、管理很不方便。
2005年初,下八户村在征求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全村进行大规模土地互换。七零八落的上千块土地,一下改造成一块块大条田。农民也在土地互换中得到了实惠。如今全部土地实现滴水灌溉,1/3的农民外出务工。去年,下八户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近8000元。
模式二: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三河村村民张泽富于2003年创办了雄风果业有限公司,以田地700斤稻谷/亩、土地500斤稻谷/亩共租用本村农民的720亩土地,新建优质晚熟柑橘园,所产柑橘由恒河果业公司负责收购。截至目前,他共投入450万元,预计在2010年做到当年收支平衡,2015年收回全部投资。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解决撂荒地100余亩,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外出务工农民在获得劳务收入的同时,又获得土地租金收入,而且土地租金收入比农民种植水稻的纯收入要高;另一方面果园建设初期能解决40人左右常年务工,盛产后能解决150人务工,年均工资5000元左右,就地转移了部分难以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此外,通过果园建设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了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
模式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2005年10月,重庆恒河农业科技公司拿出10万元现金入股,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508户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每亩250元作价入股,注册成立了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由村委会主任出任公司董事长。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对所属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2006年除去管理成本,实现每个股东每亩地有290元红利,略低于出租土地租金,但从长远来看,农户收益要高于出租,周边农户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又有不少农户加入公司。
模式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重庆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模式五:“股份+合作”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制度创新,土地改革走新路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以农户间、业主与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向当前的政府和市场引导与自发并重的自主流转转变;二是由过去无偿代耕向按市场规律的有偿流转转变;三是由过去依靠口头协议的不规范流转向签订书面协议的规范流转转变。同时,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规模逐年增大。而土地流转的日趋规范所依靠的是制度创新与突破:
——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山东省枣庄市通过给农民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三不变”的前提下,走出一条农村土地改革的新路子。
枣庄市的具体做法是:给每个承包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农民以土地使用产权入股加入合作社,使土地的使用产权转移到合作社,合作社以土地使用产权向银行作抵押进行贷款。同时,他们在市、区、镇三级政府设立土地产权交易机构,为土地使用权入股和转让进行评估和提供交易平台。在枣庄,土地开始变成资本,“死地变成了活钱”。
——政府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河南省为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几个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制作并向农户提供了全省统一的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及流转委托书等不同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完善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机制。2003年以来,河南省通过加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不断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长效机制。全省县、乡两级共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1811个,培训仲裁员4500多名。几年来,全省共调处合同纠纷2.9万余起,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保持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土地流转的五大模式
模式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走入了农民的视野。
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1万多亩土地,分地时被分割成近1300块,同一户家庭的土地分散在好几个地方,耕地、浇水、管理很不方便。
2005年初,下八户村在征求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全村进行大规模土地互换。七零八落的上千块土地,一下改造成一块块大条田。农民也在土地互换中得到了实惠。如今全部土地实现滴水灌溉,1/3的农民外出务工。去年,下八户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近8000元。
模式二: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三河村村民张泽富于2003年创办了雄风果业有限公司,以田地700斤稻谷/亩、土地500斤稻谷/亩共租用本村农民的720亩土地,新建优质晚熟柑橘园,所产柑橘由恒河果业公司负责收购。截至目前,他共投入450万元,预计在2010年做到当年收支平衡,2015年收回全部投资。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解决撂荒地100余亩,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外出务工农民在获得劳务收入的同时,又获得土地租金收入,而且土地租金收入比农民种植水稻的纯收入要高;另一方面果园建设初期能解决40人左右常年务工,盛产后能解决150人务工,年均工资5000元左右,就地转移了部分难以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此外,通过果园建设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了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
模式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2005年10月,重庆恒河农业科技公司拿出10万元现金入股,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508户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每亩250元作价入股,注册成立了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由村委会主任出任公司董事长。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对所属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2006年除去管理成本,实现每个股东每亩地有290元红利,略低于出租土地租金,但从长远来看,农户收益要高于出租,周边农户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又有不少农户加入公司。
模式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重庆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模式五:“股份+合作”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制度创新,土地改革走新路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以农户间、业主与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向当前的政府和市场引导与自发并重的自主流转转变;二是由过去无偿代耕向按市场规律的有偿流转转变;三是由过去依靠口头协议的不规范流转向签订书面协议的规范流转转变。同时,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规模逐年增大。而土地流转的日趋规范所依靠的是制度创新与突破:
——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山东省枣庄市通过给农民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三不变”的前提下,走出一条农村土地改革的新路子。
枣庄市的具体做法是:给每个承包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农民以土地使用产权入股加入合作社,使土地的使用产权转移到合作社,合作社以土地使用产权向银行作抵押进行贷款。同时,他们在市、区、镇三级政府设立土地产权交易机构,为土地使用权入股和转让进行评估和提供交易平台。在枣庄,土地开始变成资本,“死地变成了活钱”。
——政府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河南省为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几个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制作并向农户提供了全省统一的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及流转委托书等不同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完善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机制。2003年以来,河南省通过加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不断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长效机制。全省县、乡两级共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1811个,培训仲裁员4500多名。几年来,全省共调处合同纠纷2.9万余起,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保持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