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自愿移民的贫困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不公正的移民补偿制度构成了移民贫困的规范性根源。这种不公正具体表现在移民立法混乱、立法显失公平、立法含糊、程序性规范缺位等。究其原因,包括公益优先的法律理念,立法过程民主性不强,移民参与有限等。完善非自愿移民补偿机制必须扩大移民参与立法的途径,从立法上界定公共利益,确立以保障移民“人格尊严”为核心、以公正补偿和正当法律程序为基本原则的移民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