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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作会议,谋划广东高等教育新一轮大发展。会议部署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和广东省“2011计划”,决定加强高校“四重”建设(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副省长陈云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历经多年大发展,到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138所,其中本科院校57所,专科院校81所,本专科在校生161.68万人,研究生8.15万人。与2005年相比,普通高校数、本专科在校生数和研究生在校生数分别增长21.6%、84.8%和85.6%,分别位居全国第3、第3和第8位。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去年,全省高校经费总投入达到499.6亿元,比2007年增长47.6%。
但目前广东高等教育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不足,面临以下“五大难题”: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制约高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高校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国际化办学程度还不够高。到2012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28.2%,远低于江苏、浙江等省市,每万人口大学生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我省工科类在校生比重仍然偏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研究生规模小且所占比例偏小,等等,均不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副省长陈云贤指出,目前,我省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关键时期,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历史担当,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努力推动广东高等教育发展上新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陈云贤强调,要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重点学科为引领,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平台;以重点人才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以重点平台为依托,着力培育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与成果;以重大科研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以协同创新为引领,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活力。
陈云贤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高等教育办学活力。把简政放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为一个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相关改革,支持高校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激发高校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体制、科研创新机制、人事管理制度、评价激励机制和组织运行规则等,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二是推进放权改革。要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的主体,认真落实和严格保障《高等教育法》赋予高校的自主权,尽量减少对高校各项事务的行政干预,更好地释放高校改革发展活力。三是改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逐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建立健全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校做优做强,促进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
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会上强调,要以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增强高校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依法加强对高校的监督,提高高校的自律能力。
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两份政策性文件,为我省高校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有关要求,我省就加强高校“四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提出了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四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我省高校改革创新的总体目标,要在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全面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高校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项计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制订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高校“四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加强监督管理等落实保障措施,从而促进广东省高等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办学活力,推动广东省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加快发展,我省正式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簡称《意见》)。该意见共分为12个方面36条,分别从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社会资助和民办高校、条件保障、外部环境、宏观指导和监管等方面提出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加快高校发展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广东将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量和各高校实际办学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在该省核定的总体办学规模基础上,自主确定和调整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建立健全高校(专业)招生批次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广东还将探索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办法。其中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特长显著、综合素质优秀并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研究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在高考的基础上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模式改革。还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知识 技能”评价方式招收中职毕业生。广东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改革模式,表明了广东政府支持各高校大胆探索招生模式和人才选拔方式改革。
《意见》还指出,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健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省级财政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各地要逐步加大对高校的财政投入。
会议中,与会代表认为,在新出台的《意见》中亮点颇多,除了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和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外,还支持高校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下放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权,下放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评审权并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逐步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高校,同时建立健全高校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校做优做强,支持高校解决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问题,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减少行政干预,支持设理事会,尽快实现政府对高校管理方式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指导、间接管理转变。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中最核心的领域。我省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任务,迫切需要以更大力度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迫切需要在高校管理的重点环节深化改革,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因此,以省政府名义颁布《意见》,针对我省高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省的层面进行统筹谋划,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责任编辑 魏家坚
历经多年大发展,到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138所,其中本科院校57所,专科院校81所,本专科在校生161.68万人,研究生8.15万人。与2005年相比,普通高校数、本专科在校生数和研究生在校生数分别增长21.6%、84.8%和85.6%,分别位居全国第3、第3和第8位。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去年,全省高校经费总投入达到499.6亿元,比2007年增长47.6%。
但目前广东高等教育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不足,面临以下“五大难题”: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制约高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高校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国际化办学程度还不够高。到2012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28.2%,远低于江苏、浙江等省市,每万人口大学生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我省工科类在校生比重仍然偏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研究生规模小且所占比例偏小,等等,均不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副省长陈云贤指出,目前,我省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关键时期,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历史担当,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努力推动广东高等教育发展上新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陈云贤强调,要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重点学科为引领,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平台;以重点人才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以重点平台为依托,着力培育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与成果;以重大科研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以协同创新为引领,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活力。
陈云贤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高等教育办学活力。把简政放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为一个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相关改革,支持高校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激发高校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体制、科研创新机制、人事管理制度、评价激励机制和组织运行规则等,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二是推进放权改革。要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的主体,认真落实和严格保障《高等教育法》赋予高校的自主权,尽量减少对高校各项事务的行政干预,更好地释放高校改革发展活力。三是改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逐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建立健全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校做优做强,促进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
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会上强调,要以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增强高校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依法加强对高校的监督,提高高校的自律能力。
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两份政策性文件,为我省高校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有关要求,我省就加强高校“四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提出了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四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我省高校改革创新的总体目标,要在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全面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高校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项计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制订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高校“四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加强监督管理等落实保障措施,从而促进广东省高等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办学活力,推动广东省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加快发展,我省正式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簡称《意见》)。该意见共分为12个方面36条,分别从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社会资助和民办高校、条件保障、外部环境、宏观指导和监管等方面提出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加快高校发展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广东将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量和各高校实际办学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在该省核定的总体办学规模基础上,自主确定和调整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建立健全高校(专业)招生批次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广东还将探索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办法。其中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特长显著、综合素质优秀并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研究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在高考的基础上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模式改革。还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知识 技能”评价方式招收中职毕业生。广东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改革模式,表明了广东政府支持各高校大胆探索招生模式和人才选拔方式改革。
《意见》还指出,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健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省级财政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各地要逐步加大对高校的财政投入。
会议中,与会代表认为,在新出台的《意见》中亮点颇多,除了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和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外,还支持高校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下放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权,下放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评审权并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逐步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高校,同时建立健全高校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校做优做强,支持高校解决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问题,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减少行政干预,支持设理事会,尽快实现政府对高校管理方式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指导、间接管理转变。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中最核心的领域。我省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任务,迫切需要以更大力度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迫切需要在高校管理的重点环节深化改革,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因此,以省政府名义颁布《意见》,针对我省高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省的层面进行统筹谋划,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责任编辑 魏家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