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康德看来,道德是内心的立法,法权是外部的立法。在德性与法的关系上,由于法权义务的强制在道德上是可能的,因此在康德的理论中,道德一般不构成与法的冲突。康德的理论难以解决道德与法冲突时的特定难题。黑格尔则超越于康德,对于道德环节进行了多重分析,在道德与法冲突问题上给出了更为明确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