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论文运用叙事学理论,从叙事形式和结构、叙事时间和空间、叙事视角和叙事伦理四个方面对奈保尔小说《抵达之谜》的叙事艺术进行分析,表明除新颖的内容之外,别具特色的叙事手法同样是《抵达之谜》长久不衰的因素之一。
关键词:《抵达之谜》 叙事形式和结构 叙事时间和空间 叙事视角 叙事伦理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200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印度裔英国移民作家、出生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V·S·奈保尔,诺贝尔文学授奖辞特别指出,“在他的杰作《抵达之谜》中,就像一位人类学家在研究密林深处尚未被开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样,奈保尔造访了英国的本原世界。在显然还是短暂仓促、漫无边际的观察中,他创作出了旧殖民地统治文化悄然崩溃和欧洲邻国默默衰亡的冷峻画卷”。这话是意味深长的。的确,《抵达之谜》对帝国衰亡做了细致入微的描写,除此之外,这部带有奈保尔自身生活与经历的影子的作品,全面回顾了自己抵达英国求学、写作的过程,对自己在地理空间、文化场域上抵达英国的内在原因做了分析,也对普遍的人生之谜和艺术创作之谜做了思索。小说文本的多重主题的成功表达归因于作者对现代小说叙事艺术手法的有益尝试与运用,这也是体现其艺术价值的最重要的艺术技巧之一。本文运用叙事学理论,从叙事形式和结构、叙事时空、叙事视角和叙事伦理四个方面对小说《抵达之谜》的叙事艺术进行分析,以期对作品的解读提供一种新的途径。
一 叙事形式和结构
小说《抵达之谜》描绘了作者从特立尼达到英国的“大抵达”和在英国南部一个有着殖民地背景莊园的静居生活。在这部“自传体”作品中,作者把《寻找中心》里那些客观的传记材料,以小说的形式进行艺术处理,采用了“散文化”的叙述形式。“散文化”叙述形式小说“其特点一是故事情节呈现为散文的片段,就如同散文的叙事是片段事件的连缀,而不是有头有尾的连贯故事一样。二是形散而神不散,即通过片断事件的叙述和自然景物以及社会风情的描绘,创造出生动的意境,表达特定的主题情思”。显然,《抵达之谜》是一部很典型的“散文化”小说。小说勾勒一个古老而朴实的氛围,渲染出了一种含义悠远的生存境界。在这个氛围古老而朴实的境界中,故事的片段飘摇散开,而作者似乎是在故事的叙述中寻求生命和自然变迁的真理,寻觅着一种理想写作之路。帝国的垂暮和衰败,作家角色的建构,个人命运的不同进程等,这些深潜在文本下的多重主题并不是通过一个清晰明确的故事来表达,而是通过“展示作者自己不断变化着的思绪”,即一种散漫化的内心倾诉来实现。这种诉说也使文本产生了一种碎片化的连缀方式:它并非由事件作为文本前进的动力,却更像是一种拼图游戏,不断用细节描写和思考充实文本。
作者在采用“散文化”叙述形式展开故事时,对小说的结构也做了精心构思。小说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杰克的花园”讲述的是主人公、叙述者“我”在英格兰威尔特郡的乡村生活;第二部分“旅程”主要回顾了18岁时从特立尼达移民英国的第一次旅行,综述了自己成为作家之后在加勒比、南美、北美、非洲、亚洲各地的旅行;第三部分“常青藤”和第四部分“乌鸦”描述主人公、叙述者“我”在英格兰乡村的经历和他对其他人的认识;而第五部分以主人公回到特立尼达参加妹妹的葬礼——“告别仪式”作为结尾,叙述者进一步思考了生命与死亡的神秘性。
为了回溯小说的开端部分,作者特别注意书写方式,在意作品结构的重要性。作者在最后一卷“告别仪式”中为读者讲述了妹妹的离世是“一种真正的在忧郁所创造的空虚中产生的悲伤”,“面对一个真正的死亡,以及有关人的新的神气,我将手稿扔在一边,抛弃了一切忧郁,开始悬河泄水,写有关杰克和他的花园”。这里提及的“真正死亡”是与作品前面部分中所想象或者沉思的死亡相比较而言的。给妹妹举行的告别仪式也是作家对早年特立尼达生活的告别,这最终促使他到别处寻找一种新的生活,因此这里的“第二次童年”、“第二次抵达”以及“杰克和他的花园”,指涉的都是第一部分“杰克的花园”。告别也是开始,由此叙述者重新拾起了对死亡的敬畏和凝视自己当前行动,尝试将自己的多个精神之源整合在一起,同时也开始了《抵达之谜》的创作。叙述者在最后一段文字中论及整部小说在此戛然而止,像是一个完美的圆。正如布鲁斯所说:“《抵达之谜》具有音乐艺术结构形式上的复杂性,延续了T·S·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和乔伊斯的《芬尼根的觉醒》的传统,但对它稍作变动的是作者用更加开放的后现代自传体的形式表达对后殖民时代的关注”。由此不难看到作者对小说叙述形式与结构安排的巧妙。不仅如此,作者对叙事中时间和空间的处理也是别具一格。
二 叙事时间和空间
在小说《抵达之谜》中,作者采用了“作家时空体”叙述技巧。“作家时空体”是巴赫金在《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中提及的一个概念。在文中,巴赫金多次强调了作者对叙事时空体的积极参与。他认为:“作者我们可以在作品之外找到,这时他是一个过着自己传记生活的人。但我们又可以在作品当中遇见他,他这时是作品的创造者;不过他是在被描绘的时空体之外。好像是处在对时空体的横切线上。”巴赫金虽然强调“在从事描绘的现实世界和作品中被描绘出来的世界之间,有着鲜明的原则的界线”,但又指出:“完全不可把这个原则的界限理解成为绝对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因为作品及其中描绘出来的世界,进入到现实世界中并丰富这个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也进入作品及其描绘的世界。”由此可以推测,巴赫金所说的“作者时空体”,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创造性时空体”,是真实世界与小说虚构世界的相遇。奈保尔对于作家作为文本创造者与文本中人物难分难解、虚虚实实状态的探讨,在他几十年的文学生涯中可以贯穿始终,而“作者时空体”技巧的运用在《抵达之谜》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抵达之谜》中的“我”显然是奈保尔的化身,其出生地和接受殖民教育的特立尼达背景、牛津大学学习过程、英国文化经历、威尔特郡乡村生活、两次故国旅游的经历、写作追求、弟弟妹妹等亲人离世正是奈保尔30多年特立尼达——英国生活的写照。《抵达之谜》的时空特点充分体现了现代小说时间空间主体化的倾向,“一方面是为了造成一种深沉的时代氛围,另一方面是为了表现人的思想和情感的迷乱。” 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叙述,作者除了采用“作家时空体”技巧之外,还运用“空间的时间化”的技巧揭示“世上万事万物在不断改变”的真理。“空间的时间化”也就是历史化。奈保尔借助空间讲述的仍然是关于时间的故事,他在空间中融入时间和记忆的维度,使得空间化场景经常与时间性、记忆性因素相关。如在小说的第一部分里,当叙述者“我”进入乡间生活时,看到周围乡村景色,脑海里同时浮现的是其在特立尼达接受殖民教育时从大量的文学作品、绘画复制品中学到的“熟悉”的名称、风景……。叙事者“我”不由自主去比较和印证:这里是莎士比亚曾经描写的地方,那里是康斯太布尔曾经画过的教堂。叙述者通过对空间场景的描写,感受到了乡间生活的变化,在对自然的观察中,理解了华兹华斯《拾柴者》的诗意,与《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中描写的冬天的场景产生了共鸣。正如有论者所言:“在威尔登肖和威尔特郡乡村的环境中,他感受到自然的完美、神奇,与他想象的文学里的英格兰相匹配。”这样,作者用琐碎到极致的空间景物的描写和带有诗意的语言为读者铺展开在精神和生活中的“抵达之地”,“通过追查乡村的转变来寻求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威尔特郡乡村与大英帝国一起发生了极大地改变。”这种世事变迁中的怀旧、追思和岁月的忧伤也通过自然环境传达出来。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流动的描述,“《抵达之谜》反映了奈保尔长期关注三个相互关联的主题:变化、旅行、艺术和生活。像赋格曲一样,这些不过是大主题中不同变奏曲,也就是巴赫金与梅德韦杰夫的所谓的整部作品中所蕴含的不同的主题单元。”从上可以看出,作者通过对叙事中时间和空间的独特处理从而赋予了文本多重主题,此外,作者在講述故事时对叙事视角的选择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三 叙事视角
依据申丹教授对叙事视角的分类,《抵达之谜》主要采用了第一人称内视角、第一人称外视角和零视角的叙述方式。小说中,主要采用的内视角是第一人称主人公“我”正在经历事件的视角。叙述者直接潜于主人公内心,将最真实的反应呈现给读者,让读者感觉到作品中人物的感受是来自于人物本身。这样一来,传统小说里零视角中的叙述者居高临下的地位消除了,叙述者与读者不平等关系也就从形式上消除了,读者也能对小说中的人物的内心情感有更全面、更清晰、更近距离的把握。例如,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我”第二次见到房东时,主人公“我”抓住了人物的一个细节:
“从第二次的这一瞥,我又清楚地记住了他身体的一个细节:他盘起一条腿,弯曲的膝盖裸露在外面,在阳光下显得很亮。他穿着短裤。我看到,在肥胖的臀部周围,裤子显得很紧。……旷野中的一片阳光,阳关照在肥胖的大腿上折射出亮光,正是这一细节让我记住了当时的季节。”
这里从主人公“我”的视角来观察房东长相,而且还有对其生活习惯的审视,把一个曾经风光,如今光荣不在的人物生动表现出来,从而引起读者探究这个人物昔日历史的欲望。另外,小说还运用了第一人称外视角的叙述方式。“第一人称外视角,即固定内视角涉及的两种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我’追忆往事的眼光,以及第一人称见证人叙述中观察位置处于故事边缘的‘我’的眼光。”小说的多处采用了这种视角,尤其是整个第二个篇章。
在小说中,作者还运用了视角转换的叙事策略。写这部小说时,奈保尔已经在英国居住了20余年,在他看来,这过去的岁月都是一种错位和漂泊流散,而“第二次抵达”标志着错位的终结。他那种“对人的新的好奇”,同样包含着自己作为一个“新人”的好奇,这种感觉明显表现在作家进行自我描述时,叙述视角从第一人称到第三人称的转换:“在杰克的小屋前走过的那个人好像第一次看清了事物。文学典故自然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但是他已经渐渐地学会了用他自己的眼睛发现,二十年前他是不会如此清新地发现事物的。理解了事物之后,他可能找不到合适的词或语气来表达。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想出简明扼要的表达方式。对他来讲,取得丰富的经历是很有必要的。”这段引文中视角从第一人称视角转换到第三人称视角可谓用尽巧思,它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距离感,把一个“抵达”宗主国文明之地的奈保尔亮了出来,无论在作为小说的叙述者面前,还是在读者面前都是一目了然。这种多元、多侧面视角的综合交叉运用,使叙述者在一个新的层次上获得了相当大的自由,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叙述视野,从而更加灵活自如地表现出世界的多重联系、生活的错综复杂和人的丰富性格,建构起一个能够容纳多个生活侧面、多重情感意蕴的小说世界。像其他小说家一样,作者建构这样一个小说世界,其主要目的是表达自己对世界的探究和思索。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伦理的思考。
四 叙事伦理
现代小说叙事伦理以两种方式呈现:一是故事层面的,亦即在叙事内容上所体现的伦理思想、观念、主题。二是叙述层面的,即通过各种叙事形式有意义或无意地在叙述过程中展现出的各种伦理面相。小说《抵达之谜》蕴含丰富的伦理思想,主要表现在叙述者(作者)对人生之谜和历史的变迁的感悟和认识。而在叙述层面,则沿袭了西方现代小说诸多形式要素:第一人称叙事形式、作者时空体和象征形象等。尤其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者干预的形式。布斯把叙事者干预叫做“小说中作者的声音”。首先,在小说中,叙事者(作者)对作品中人物生存与死亡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叙述者对杰克的理解在作品中有着强烈的伦理叙事的意蕴。叙述者最初羡慕的是杰克上校对土地的热情和忠诚。在叙述者眼中,杰克“植根在他的土壤上”,代表着英格兰的传统甚至是乔叟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世界。尔后,最让叙事者感动的是杰克对死亡表现出来的态度,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杰克仍然去酒馆和朋友们一起过最后的圣诞节,拥抱生命赐予他最后的快乐。给普通的生命罩上了一层特别的意义:“那到酒馆去的最后的旅行,无非是为生命饯行;然而他却使它表现为一种英雄主义的行为,充满诗意。”尽管如此,庄园的生活仍然会继续,还会有其他的人来到,改变它、利用它,在这里生活。但是杰克的死所传达给叙述者的启示是“他所确定的方式,在终结的时候,首要的并不是超越生活的东西,而是生活本身”,“是所特别寻求的个人生活完满的一种方式,是了解人类生存的局限性并肯定人类的努力所创造的价值和庄严。”叙述者面对威尔特郡的四季变化、草木荣衰,目睹邻居的生老病死,对生命、变化、死亡进行了深层的思索,从而表达了以平静的心态对待事物的兴衰变化,以创造的姿态面对未来的思想认识。 除了对杰克的生活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之外,在“乌鸦”这部分中,叙述者写到了与庄园主有关的许多人物的死亡结局:先是杰克之死,后有庄园主的文学朋友艾伦自杀、管家菲利普斯去世。曾经工作在庄园的人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司机布雷成为教徒,时时高谈阔论宗教信仰;园丁皮顿改换了工作;菲利普斯太太失去了丈夫之后,就失去了保护和管理能力,只好招聘新的佣人;同时更有新的居民搬来,进一步改变着庄园的命运,最终庄园面临着被开发、被拍卖的命运。在这里,奈保尔不断展示了死亡与变化、衰败与更新交替进行的自然规律,正如有关“乌鸦”的古老传说一样,一方面是死亡的预兆,另一方面则是发财的前奏,只是因人、因心情与理解的角度不同而不同,对庄园主、艾伦、菲利普斯们来说意味着死亡,而对新来的人与变化的世界来说也许就意味着财富,对叙述者来说则意味着对人生之谜的更深层认识与感悟。尤其是在最后,叙述者“我”从妹妹萨蒂死亡中获得了一种新生的力量,“它(死亡)向我显示,生命与人是最具神秘性,是真正人的宗教,是悲伤与荣耀。而当我面对一个真正的死亡,以及有关人的新的神奇,我才将草稿纸扔到一边,抛弃了一切犹豫,开始悬河泄水,写有关于杰克和他的花园。”认识到这个道理,叙述者的噩梦消失了,写作的障碍消除了,开始写作,向读者讲述他艰难的抵达历程。而这也正是作者通过叙事者传达他追求的更高意义上的“抵达”。
另外,在小说中,叙述者(作者)就工业文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进行了意味深长的伦理反思。随着工业文明的扩展,在威尔特郡山谷地区,人们将公共用地隔离开来有助于隔离感的增强,同样不人道的做法已经蔓延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农场也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个农场转到新人的手里。很快那里便有了一些新的活动;更多的拖拉机,更多的农业机械,一切变得更加忙碌”;来庄园生活的隐身人逐渐增多,为追求农场经营效率而替换技术熟练的园丁。这是趋向非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显示。新建的牛奶场给人的感觉也是规模过大,超过了本地人的需求。叙述者(作者)所反感的这种非人道规模是“一种新的极端的偏离逻辑的耕作方式,因而地球被剥离了其神圣性。”不合乎逻辑本身,侵犯神圣的有效性,以及自私和贪婪驱走了美丽,这是叙述者(作者)对新秩序的看法。“从一个特定的伦理角度,奈保尔感觉到威尔特郡的庄园在稳步地衰退。这种写照,是对整个英国不断地衰退的一种反映。”
于是,叙述者(作者)通过讲故事方式表达了对人生和历史变迁的深刻感悟,做到了昆德拉所讲的“要在叙述故事的基础上,运用所有手段,不管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叙事性的还是思考性的,只要它能够照亮人的存在,只要它能够使小说成为一种最高的智慧综合。”
五 结语
综上所述,小说《抵达之谜》集中显示了奈保尔卓越的文本創造能力,通过对叙述形式和结构,叙事时间和空间以及叙事视角的巧妙安排,作者塑造的鲜明人物形象,小说主题得以成功深刻表现。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者评论和象征形象等策略来展开伦理叙事,也让读者感受到道德伦理的启迪。现代叙事技巧出色运用使小说呈为一种有效的沟通媒介和手段,令读者对写作之谜、人生之谜和历史的变迁有着更深层认识与感悟。
参考文献:
[1] 阮学勤译:《瑞典文学院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世界文学》,2002年第1期。
[2] 吴效刚:《现代小说叙事形态与人本价值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 Cudjoe,Selwyn.V.S.Naipaul:A Materialist Reading.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88.
[4] [英]V·S·奈保尔,邹海仑等译:《抵达之迷》,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5] King,Bruce.V.S.Naipaul.Houndmills,Basingstoke(UK):The Macmillan Press Ltd.,2003.
[6] [俄]巴赫金,白春仁、晓河译:《巴赫金全集》(第三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7] Hayward,Helen.The Enigma of V.S.Naipaul:Sources and Contexts.Houndmills Basingstoke(UK):The Macmillan Press Ltd,2002.
[8] Sarah Phillips Casteel.Second Arrivals:Landscape and Belonging in Contemporary Writing of the Americas.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2007.
[9] Timothy,Weiss.On the Margins:The Art of Exile in V.S.Naipaul.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92.
[10]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 Naipaul,V.S.The Enigma of Arrival.Harmondsworth,UK:Viking,1987.
[12] 伍茂国:《现代小说叙事伦理》,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
[13] [英]W·C·布斯:《小说修辞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4] Wilson-Tagoe,Nana.Historical Thought and Literary Representation in West Indian Literature.Gain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1998.
[15] Folks,Jeffrey.Damaged Lives:Southern & Caribbean narrative from Faulkner to Naipaul.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 Inc,2005.
[16] [法]米兰·昆德拉,董强译:《小说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郭先进,男,1974—,湖南汉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国当代小说、西方文论,工作单位:凯里学院外语学院。
关键词:《抵达之谜》 叙事形式和结构 叙事时间和空间 叙事视角 叙事伦理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200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印度裔英国移民作家、出生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V·S·奈保尔,诺贝尔文学授奖辞特别指出,“在他的杰作《抵达之谜》中,就像一位人类学家在研究密林深处尚未被开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样,奈保尔造访了英国的本原世界。在显然还是短暂仓促、漫无边际的观察中,他创作出了旧殖民地统治文化悄然崩溃和欧洲邻国默默衰亡的冷峻画卷”。这话是意味深长的。的确,《抵达之谜》对帝国衰亡做了细致入微的描写,除此之外,这部带有奈保尔自身生活与经历的影子的作品,全面回顾了自己抵达英国求学、写作的过程,对自己在地理空间、文化场域上抵达英国的内在原因做了分析,也对普遍的人生之谜和艺术创作之谜做了思索。小说文本的多重主题的成功表达归因于作者对现代小说叙事艺术手法的有益尝试与运用,这也是体现其艺术价值的最重要的艺术技巧之一。本文运用叙事学理论,从叙事形式和结构、叙事时空、叙事视角和叙事伦理四个方面对小说《抵达之谜》的叙事艺术进行分析,以期对作品的解读提供一种新的途径。
一 叙事形式和结构
小说《抵达之谜》描绘了作者从特立尼达到英国的“大抵达”和在英国南部一个有着殖民地背景莊园的静居生活。在这部“自传体”作品中,作者把《寻找中心》里那些客观的传记材料,以小说的形式进行艺术处理,采用了“散文化”的叙述形式。“散文化”叙述形式小说“其特点一是故事情节呈现为散文的片段,就如同散文的叙事是片段事件的连缀,而不是有头有尾的连贯故事一样。二是形散而神不散,即通过片断事件的叙述和自然景物以及社会风情的描绘,创造出生动的意境,表达特定的主题情思”。显然,《抵达之谜》是一部很典型的“散文化”小说。小说勾勒一个古老而朴实的氛围,渲染出了一种含义悠远的生存境界。在这个氛围古老而朴实的境界中,故事的片段飘摇散开,而作者似乎是在故事的叙述中寻求生命和自然变迁的真理,寻觅着一种理想写作之路。帝国的垂暮和衰败,作家角色的建构,个人命运的不同进程等,这些深潜在文本下的多重主题并不是通过一个清晰明确的故事来表达,而是通过“展示作者自己不断变化着的思绪”,即一种散漫化的内心倾诉来实现。这种诉说也使文本产生了一种碎片化的连缀方式:它并非由事件作为文本前进的动力,却更像是一种拼图游戏,不断用细节描写和思考充实文本。
作者在采用“散文化”叙述形式展开故事时,对小说的结构也做了精心构思。小说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杰克的花园”讲述的是主人公、叙述者“我”在英格兰威尔特郡的乡村生活;第二部分“旅程”主要回顾了18岁时从特立尼达移民英国的第一次旅行,综述了自己成为作家之后在加勒比、南美、北美、非洲、亚洲各地的旅行;第三部分“常青藤”和第四部分“乌鸦”描述主人公、叙述者“我”在英格兰乡村的经历和他对其他人的认识;而第五部分以主人公回到特立尼达参加妹妹的葬礼——“告别仪式”作为结尾,叙述者进一步思考了生命与死亡的神秘性。
为了回溯小说的开端部分,作者特别注意书写方式,在意作品结构的重要性。作者在最后一卷“告别仪式”中为读者讲述了妹妹的离世是“一种真正的在忧郁所创造的空虚中产生的悲伤”,“面对一个真正的死亡,以及有关人的新的神气,我将手稿扔在一边,抛弃了一切忧郁,开始悬河泄水,写有关杰克和他的花园”。这里提及的“真正死亡”是与作品前面部分中所想象或者沉思的死亡相比较而言的。给妹妹举行的告别仪式也是作家对早年特立尼达生活的告别,这最终促使他到别处寻找一种新的生活,因此这里的“第二次童年”、“第二次抵达”以及“杰克和他的花园”,指涉的都是第一部分“杰克的花园”。告别也是开始,由此叙述者重新拾起了对死亡的敬畏和凝视自己当前行动,尝试将自己的多个精神之源整合在一起,同时也开始了《抵达之谜》的创作。叙述者在最后一段文字中论及整部小说在此戛然而止,像是一个完美的圆。正如布鲁斯所说:“《抵达之谜》具有音乐艺术结构形式上的复杂性,延续了T·S·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和乔伊斯的《芬尼根的觉醒》的传统,但对它稍作变动的是作者用更加开放的后现代自传体的形式表达对后殖民时代的关注”。由此不难看到作者对小说叙述形式与结构安排的巧妙。不仅如此,作者对叙事中时间和空间的处理也是别具一格。
二 叙事时间和空间
在小说《抵达之谜》中,作者采用了“作家时空体”叙述技巧。“作家时空体”是巴赫金在《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中提及的一个概念。在文中,巴赫金多次强调了作者对叙事时空体的积极参与。他认为:“作者我们可以在作品之外找到,这时他是一个过着自己传记生活的人。但我们又可以在作品当中遇见他,他这时是作品的创造者;不过他是在被描绘的时空体之外。好像是处在对时空体的横切线上。”巴赫金虽然强调“在从事描绘的现实世界和作品中被描绘出来的世界之间,有着鲜明的原则的界线”,但又指出:“完全不可把这个原则的界限理解成为绝对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因为作品及其中描绘出来的世界,进入到现实世界中并丰富这个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也进入作品及其描绘的世界。”由此可以推测,巴赫金所说的“作者时空体”,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创造性时空体”,是真实世界与小说虚构世界的相遇。奈保尔对于作家作为文本创造者与文本中人物难分难解、虚虚实实状态的探讨,在他几十年的文学生涯中可以贯穿始终,而“作者时空体”技巧的运用在《抵达之谜》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抵达之谜》中的“我”显然是奈保尔的化身,其出生地和接受殖民教育的特立尼达背景、牛津大学学习过程、英国文化经历、威尔特郡乡村生活、两次故国旅游的经历、写作追求、弟弟妹妹等亲人离世正是奈保尔30多年特立尼达——英国生活的写照。《抵达之谜》的时空特点充分体现了现代小说时间空间主体化的倾向,“一方面是为了造成一种深沉的时代氛围,另一方面是为了表现人的思想和情感的迷乱。” 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叙述,作者除了采用“作家时空体”技巧之外,还运用“空间的时间化”的技巧揭示“世上万事万物在不断改变”的真理。“空间的时间化”也就是历史化。奈保尔借助空间讲述的仍然是关于时间的故事,他在空间中融入时间和记忆的维度,使得空间化场景经常与时间性、记忆性因素相关。如在小说的第一部分里,当叙述者“我”进入乡间生活时,看到周围乡村景色,脑海里同时浮现的是其在特立尼达接受殖民教育时从大量的文学作品、绘画复制品中学到的“熟悉”的名称、风景……。叙事者“我”不由自主去比较和印证:这里是莎士比亚曾经描写的地方,那里是康斯太布尔曾经画过的教堂。叙述者通过对空间场景的描写,感受到了乡间生活的变化,在对自然的观察中,理解了华兹华斯《拾柴者》的诗意,与《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中描写的冬天的场景产生了共鸣。正如有论者所言:“在威尔登肖和威尔特郡乡村的环境中,他感受到自然的完美、神奇,与他想象的文学里的英格兰相匹配。”这样,作者用琐碎到极致的空间景物的描写和带有诗意的语言为读者铺展开在精神和生活中的“抵达之地”,“通过追查乡村的转变来寻求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威尔特郡乡村与大英帝国一起发生了极大地改变。”这种世事变迁中的怀旧、追思和岁月的忧伤也通过自然环境传达出来。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流动的描述,“《抵达之谜》反映了奈保尔长期关注三个相互关联的主题:变化、旅行、艺术和生活。像赋格曲一样,这些不过是大主题中不同变奏曲,也就是巴赫金与梅德韦杰夫的所谓的整部作品中所蕴含的不同的主题单元。”从上可以看出,作者通过对叙事中时间和空间的独特处理从而赋予了文本多重主题,此外,作者在講述故事时对叙事视角的选择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三 叙事视角
依据申丹教授对叙事视角的分类,《抵达之谜》主要采用了第一人称内视角、第一人称外视角和零视角的叙述方式。小说中,主要采用的内视角是第一人称主人公“我”正在经历事件的视角。叙述者直接潜于主人公内心,将最真实的反应呈现给读者,让读者感觉到作品中人物的感受是来自于人物本身。这样一来,传统小说里零视角中的叙述者居高临下的地位消除了,叙述者与读者不平等关系也就从形式上消除了,读者也能对小说中的人物的内心情感有更全面、更清晰、更近距离的把握。例如,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我”第二次见到房东时,主人公“我”抓住了人物的一个细节:
“从第二次的这一瞥,我又清楚地记住了他身体的一个细节:他盘起一条腿,弯曲的膝盖裸露在外面,在阳光下显得很亮。他穿着短裤。我看到,在肥胖的臀部周围,裤子显得很紧。……旷野中的一片阳光,阳关照在肥胖的大腿上折射出亮光,正是这一细节让我记住了当时的季节。”
这里从主人公“我”的视角来观察房东长相,而且还有对其生活习惯的审视,把一个曾经风光,如今光荣不在的人物生动表现出来,从而引起读者探究这个人物昔日历史的欲望。另外,小说还运用了第一人称外视角的叙述方式。“第一人称外视角,即固定内视角涉及的两种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我’追忆往事的眼光,以及第一人称见证人叙述中观察位置处于故事边缘的‘我’的眼光。”小说的多处采用了这种视角,尤其是整个第二个篇章。
在小说中,作者还运用了视角转换的叙事策略。写这部小说时,奈保尔已经在英国居住了20余年,在他看来,这过去的岁月都是一种错位和漂泊流散,而“第二次抵达”标志着错位的终结。他那种“对人的新的好奇”,同样包含着自己作为一个“新人”的好奇,这种感觉明显表现在作家进行自我描述时,叙述视角从第一人称到第三人称的转换:“在杰克的小屋前走过的那个人好像第一次看清了事物。文学典故自然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但是他已经渐渐地学会了用他自己的眼睛发现,二十年前他是不会如此清新地发现事物的。理解了事物之后,他可能找不到合适的词或语气来表达。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想出简明扼要的表达方式。对他来讲,取得丰富的经历是很有必要的。”这段引文中视角从第一人称视角转换到第三人称视角可谓用尽巧思,它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距离感,把一个“抵达”宗主国文明之地的奈保尔亮了出来,无论在作为小说的叙述者面前,还是在读者面前都是一目了然。这种多元、多侧面视角的综合交叉运用,使叙述者在一个新的层次上获得了相当大的自由,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叙述视野,从而更加灵活自如地表现出世界的多重联系、生活的错综复杂和人的丰富性格,建构起一个能够容纳多个生活侧面、多重情感意蕴的小说世界。像其他小说家一样,作者建构这样一个小说世界,其主要目的是表达自己对世界的探究和思索。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伦理的思考。
四 叙事伦理
现代小说叙事伦理以两种方式呈现:一是故事层面的,亦即在叙事内容上所体现的伦理思想、观念、主题。二是叙述层面的,即通过各种叙事形式有意义或无意地在叙述过程中展现出的各种伦理面相。小说《抵达之谜》蕴含丰富的伦理思想,主要表现在叙述者(作者)对人生之谜和历史的变迁的感悟和认识。而在叙述层面,则沿袭了西方现代小说诸多形式要素:第一人称叙事形式、作者时空体和象征形象等。尤其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者干预的形式。布斯把叙事者干预叫做“小说中作者的声音”。首先,在小说中,叙事者(作者)对作品中人物生存与死亡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叙述者对杰克的理解在作品中有着强烈的伦理叙事的意蕴。叙述者最初羡慕的是杰克上校对土地的热情和忠诚。在叙述者眼中,杰克“植根在他的土壤上”,代表着英格兰的传统甚至是乔叟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世界。尔后,最让叙事者感动的是杰克对死亡表现出来的态度,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杰克仍然去酒馆和朋友们一起过最后的圣诞节,拥抱生命赐予他最后的快乐。给普通的生命罩上了一层特别的意义:“那到酒馆去的最后的旅行,无非是为生命饯行;然而他却使它表现为一种英雄主义的行为,充满诗意。”尽管如此,庄园的生活仍然会继续,还会有其他的人来到,改变它、利用它,在这里生活。但是杰克的死所传达给叙述者的启示是“他所确定的方式,在终结的时候,首要的并不是超越生活的东西,而是生活本身”,“是所特别寻求的个人生活完满的一种方式,是了解人类生存的局限性并肯定人类的努力所创造的价值和庄严。”叙述者面对威尔特郡的四季变化、草木荣衰,目睹邻居的生老病死,对生命、变化、死亡进行了深层的思索,从而表达了以平静的心态对待事物的兴衰变化,以创造的姿态面对未来的思想认识。 除了对杰克的生活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之外,在“乌鸦”这部分中,叙述者写到了与庄园主有关的许多人物的死亡结局:先是杰克之死,后有庄园主的文学朋友艾伦自杀、管家菲利普斯去世。曾经工作在庄园的人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司机布雷成为教徒,时时高谈阔论宗教信仰;园丁皮顿改换了工作;菲利普斯太太失去了丈夫之后,就失去了保护和管理能力,只好招聘新的佣人;同时更有新的居民搬来,进一步改变着庄园的命运,最终庄园面临着被开发、被拍卖的命运。在这里,奈保尔不断展示了死亡与变化、衰败与更新交替进行的自然规律,正如有关“乌鸦”的古老传说一样,一方面是死亡的预兆,另一方面则是发财的前奏,只是因人、因心情与理解的角度不同而不同,对庄园主、艾伦、菲利普斯们来说意味着死亡,而对新来的人与变化的世界来说也许就意味着财富,对叙述者来说则意味着对人生之谜的更深层认识与感悟。尤其是在最后,叙述者“我”从妹妹萨蒂死亡中获得了一种新生的力量,“它(死亡)向我显示,生命与人是最具神秘性,是真正人的宗教,是悲伤与荣耀。而当我面对一个真正的死亡,以及有关人的新的神奇,我才将草稿纸扔到一边,抛弃了一切犹豫,开始悬河泄水,写有关于杰克和他的花园。”认识到这个道理,叙述者的噩梦消失了,写作的障碍消除了,开始写作,向读者讲述他艰难的抵达历程。而这也正是作者通过叙事者传达他追求的更高意义上的“抵达”。
另外,在小说中,叙述者(作者)就工业文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进行了意味深长的伦理反思。随着工业文明的扩展,在威尔特郡山谷地区,人们将公共用地隔离开来有助于隔离感的增强,同样不人道的做法已经蔓延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农场也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个农场转到新人的手里。很快那里便有了一些新的活动;更多的拖拉机,更多的农业机械,一切变得更加忙碌”;来庄园生活的隐身人逐渐增多,为追求农场经营效率而替换技术熟练的园丁。这是趋向非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显示。新建的牛奶场给人的感觉也是规模过大,超过了本地人的需求。叙述者(作者)所反感的这种非人道规模是“一种新的极端的偏离逻辑的耕作方式,因而地球被剥离了其神圣性。”不合乎逻辑本身,侵犯神圣的有效性,以及自私和贪婪驱走了美丽,这是叙述者(作者)对新秩序的看法。“从一个特定的伦理角度,奈保尔感觉到威尔特郡的庄园在稳步地衰退。这种写照,是对整个英国不断地衰退的一种反映。”
于是,叙述者(作者)通过讲故事方式表达了对人生和历史变迁的深刻感悟,做到了昆德拉所讲的“要在叙述故事的基础上,运用所有手段,不管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叙事性的还是思考性的,只要它能够照亮人的存在,只要它能够使小说成为一种最高的智慧综合。”
五 结语
综上所述,小说《抵达之谜》集中显示了奈保尔卓越的文本創造能力,通过对叙述形式和结构,叙事时间和空间以及叙事视角的巧妙安排,作者塑造的鲜明人物形象,小说主题得以成功深刻表现。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者评论和象征形象等策略来展开伦理叙事,也让读者感受到道德伦理的启迪。现代叙事技巧出色运用使小说呈为一种有效的沟通媒介和手段,令读者对写作之谜、人生之谜和历史的变迁有着更深层认识与感悟。
参考文献:
[1] 阮学勤译:《瑞典文学院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世界文学》,2002年第1期。
[2] 吴效刚:《现代小说叙事形态与人本价值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 Cudjoe,Selwyn.V.S.Naipaul:A Materialist Reading.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88.
[4] [英]V·S·奈保尔,邹海仑等译:《抵达之迷》,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5] King,Bruce.V.S.Naipaul.Houndmills,Basingstoke(UK):The Macmillan Press Ltd.,2003.
[6] [俄]巴赫金,白春仁、晓河译:《巴赫金全集》(第三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7] Hayward,Helen.The Enigma of V.S.Naipaul:Sources and Contexts.Houndmills Basingstoke(UK):The Macmillan Press Ltd,2002.
[8] Sarah Phillips Casteel.Second Arrivals:Landscape and Belonging in Contemporary Writing of the Americas.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2007.
[9] Timothy,Weiss.On the Margins:The Art of Exile in V.S.Naipaul.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92.
[10]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 Naipaul,V.S.The Enigma of Arrival.Harmondsworth,UK:Viking,1987.
[12] 伍茂国:《现代小说叙事伦理》,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
[13] [英]W·C·布斯:《小说修辞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4] Wilson-Tagoe,Nana.Historical Thought and Literary Representation in West Indian Literature.Gain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1998.
[15] Folks,Jeffrey.Damaged Lives:Southern & Caribbean narrative from Faulkner to Naipaul.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 Inc,2005.
[16] [法]米兰·昆德拉,董强译:《小说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郭先进,男,1974—,湖南汉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国当代小说、西方文论,工作单位:凯里学院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