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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航空公司的合并行为愈加频繁,航空公司的合并行为是否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需要综合其合并效果及其是否可以获得豁免等来决定,文章中将中国《反垄断法》对航空公司合并这一行为的效果评价标准、豁免制度及域外适用的具体规定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定进行比较研究,阐述中国对航空公司合并法律规定存在操作性不强、对相关市场和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的缺陷,提出了完善航空公司合并涉及的相关市场界定和关于航空公司合并的豁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