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5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印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了75%,同时下发了相关公告,保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2021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以及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企业创新主力军的同时,企业规模小、抵抗风险能力弱、经营能力差、内部制度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明显、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背景下,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其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即企业研究与开发某项产品的费用。对于它的后续处理,在国际中分为三种:全部费用化、全部资本化和有条件资本化。我国对此的账务处理为:开发阶段的全部费用化;研究阶段的,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化;其他无法分辨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全部费用化。其中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为:具有使用或出售的可行性;具有完成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或能證明其有用性;有能力完成该产品的开发、使用或出售;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计量。
同时关于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界定,前者主要是指为获取相关知识而进行的活动,属于探索性的阶段,不确定性较强;后者是属于将研究成果在实际计划或设计上加以应用,属于实施阶段,目的性较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优惠的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就是在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对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按照一定比例加成和摊销,以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数。这样既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影响对其他优惠政策的享受,同时还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激励其在科研上的投入、支持其在科技上的创新。
费用归集混乱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企业的日常运营大都投入在产品的研发中,对于日常产生的开支很少会明细区分经营性开支与产品研发开支,这就可能会将归属于其他科目的支出计入研发支出中,使其缺失准确性。比如将非研发人员的工资、非研发用途的固定资产折旧等计入研发支出中。
其次,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多项产品同时进行研发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而此时若对各个项目的各项支出不及时记录或者对于共同耗用部分难以进行明晰分摊,便很容易出现归集混乱的情况。
最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并不成熟,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信息不对称现象时有发生,财务人员与研发人员对于核算的目标与标准不统一,这时就很有可能出现财务的费用归集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产生偏差。
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仅影响费用归集的真实性,还有可能将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内的费用归集到里面,使得企业在政策申报和税务缴纳时被查出并处罚,进而影响优惠政策的享受。
核算的主观性较强
虽然准则对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有界定,但还是比较模糊和宽泛,没有确定的区分标准,且行业不同、产品不同、性质不同也很难进行类比判断,因此仅仅按照准则标准判断,难以避免财务人员主观性的存在。同时有条件资本化的五个标准,实施起来也需要主观性判断。这些主观性在大型科技企业中都是普遍存在,难以准确解决的,对于核算标准和流程简化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难以避免的了。更不用提在项目交叉研发时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对项目减值的评判情况了。
主观性的存在就可能出现企业所有者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况,影响报表使用者依此做出决策。比如盈余管理和政策套利,盈余管理是将费用的核算偏向于资本化,这样既可以增加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以增加盈利;政策套利是将费用的核算偏性费用化,这样既可以影响利润减少纳税,也可以在新政策的背景下加计扣除更多的研发支出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务部门不被重视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科技研发的重要性远高于财务的核算与管理,因而企业对财务部门的制度管理以及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关注较低。同时中小企业一般是较为传统的所有者一人独大的管理形式,管理者对于制度的设定与实施主观性过强,对于内部应有的沟通交流也不加以重视,这就很有可能影响正常的财务流程运行。比如科研人员认为财务流程较为繁琐,影响其对产品的研发,因而对财务工作拒不配合,而财务人员对于科研的流程并不熟悉,对于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无从下手,进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不健全的财务流程使得企业无法提供真实且具体研发费用明细,而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需要提供这些材料,同时若出现无法查账征收、会计资料缺失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的情况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如果某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维持现状不加以改变的话很可能与该优惠政策擦肩而过。
加强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明确研发费用的适用范围以及享受税收政策的费用范围。可以使用研发项目辅助账或者增加会计明细科目对发生的费用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准确的记录。对于共同发生的支出,选择适当的分配标准,以避免产生分歧,并做好记录,以备遗忘或者检查。
注重企业的内部管控
首先,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研发工作人员都要重视和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遵守会计的核算流程,明确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序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深知财务部门是任何企业都不可缺少的存在。其次,管理者应当制定并实施企业的内部制度,增强员工之间的交流沟通,对企业的研发信息适当公开,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使其他部门人员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与认识。最后,企业可以适当的引进财务软件,连接多个部门,增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流动性,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明确研发支出及资本化时点的划分标准
为使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主观的区分和职业的判断,各个行业可以根据本行业产品研发的性质与特点,制定一个适用于本行业的可操作的更为清晰详细的研究与开发的划分标准,以及在资本化时点的确认上制定更为具体的可理解的量化标准,然后严格落实标准的实施,最大程度降低主观性的存在,增强报表的真实性。
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政策的解读能力,重视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在科技研发行业,财务人员还要加强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标准与意识,自觉学习本行业的研发性质以及制度标准,防止主观上的误判,保障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同时,行业内或企业内也可以定期对财务人员展开培训,从观念和行动上对其引导,提升和保障财务人员工作的判断力。
综上所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政策,不仅可以鼓励企业科研的创新发展,也可以降低企业经济压力的后顾之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会严重影响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因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该方面的关注,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其带来更为优秀的科技产品,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沈阳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慧.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过度问题探析[J].财会通讯,2021(02):119-122.
[2]余宜珂,郭靖,张再杰,杨昀,周剑秋.激励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对比及评析[J].税务研究,2020(07):81-85.
[3]王艳丽.税收优惠新政下公司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优化探析[J].财会通讯,2019(28):56-61.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企业创新主力军的同时,企业规模小、抵抗风险能力弱、经营能力差、内部制度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明显、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背景下,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其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存在问题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即企业研究与开发某项产品的费用。对于它的后续处理,在国际中分为三种:全部费用化、全部资本化和有条件资本化。我国对此的账务处理为:开发阶段的全部费用化;研究阶段的,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化;其他无法分辨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全部费用化。其中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为:具有使用或出售的可行性;具有完成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或能證明其有用性;有能力完成该产品的开发、使用或出售;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计量。
同时关于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界定,前者主要是指为获取相关知识而进行的活动,属于探索性的阶段,不确定性较强;后者是属于将研究成果在实际计划或设计上加以应用,属于实施阶段,目的性较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优惠的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就是在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对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按照一定比例加成和摊销,以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数。这样既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影响对其他优惠政策的享受,同时还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激励其在科研上的投入、支持其在科技上的创新。
税收优惠政策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费用归集混乱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企业的日常运营大都投入在产品的研发中,对于日常产生的开支很少会明细区分经营性开支与产品研发开支,这就可能会将归属于其他科目的支出计入研发支出中,使其缺失准确性。比如将非研发人员的工资、非研发用途的固定资产折旧等计入研发支出中。
其次,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多项产品同时进行研发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而此时若对各个项目的各项支出不及时记录或者对于共同耗用部分难以进行明晰分摊,便很容易出现归集混乱的情况。
最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并不成熟,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信息不对称现象时有发生,财务人员与研发人员对于核算的目标与标准不统一,这时就很有可能出现财务的费用归集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产生偏差。
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仅影响费用归集的真实性,还有可能将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内的费用归集到里面,使得企业在政策申报和税务缴纳时被查出并处罚,进而影响优惠政策的享受。
核算的主观性较强
虽然准则对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有界定,但还是比较模糊和宽泛,没有确定的区分标准,且行业不同、产品不同、性质不同也很难进行类比判断,因此仅仅按照准则标准判断,难以避免财务人员主观性的存在。同时有条件资本化的五个标准,实施起来也需要主观性判断。这些主观性在大型科技企业中都是普遍存在,难以准确解决的,对于核算标准和流程简化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难以避免的了。更不用提在项目交叉研发时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对项目减值的评判情况了。
主观性的存在就可能出现企业所有者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况,影响报表使用者依此做出决策。比如盈余管理和政策套利,盈余管理是将费用的核算偏向于资本化,这样既可以增加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以增加盈利;政策套利是将费用的核算偏性费用化,这样既可以影响利润减少纳税,也可以在新政策的背景下加计扣除更多的研发支出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务部门不被重视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科技研发的重要性远高于财务的核算与管理,因而企业对财务部门的制度管理以及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关注较低。同时中小企业一般是较为传统的所有者一人独大的管理形式,管理者对于制度的设定与实施主观性过强,对于内部应有的沟通交流也不加以重视,这就很有可能影响正常的财务流程运行。比如科研人员认为财务流程较为繁琐,影响其对产品的研发,因而对财务工作拒不配合,而财务人员对于科研的流程并不熟悉,对于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无从下手,进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不健全的财务流程使得企业无法提供真实且具体研发费用明细,而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需要提供这些材料,同时若出现无法查账征收、会计资料缺失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的情况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如果某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维持现状不加以改变的话很可能与该优惠政策擦肩而过。
优化建议
加强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明确研发费用的适用范围以及享受税收政策的费用范围。可以使用研发项目辅助账或者增加会计明细科目对发生的费用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准确的记录。对于共同发生的支出,选择适当的分配标准,以避免产生分歧,并做好记录,以备遗忘或者检查。
注重企业的内部管控
首先,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研发工作人员都要重视和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遵守会计的核算流程,明确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序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深知财务部门是任何企业都不可缺少的存在。其次,管理者应当制定并实施企业的内部制度,增强员工之间的交流沟通,对企业的研发信息适当公开,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使其他部门人员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与认识。最后,企业可以适当的引进财务软件,连接多个部门,增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流动性,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明确研发支出及资本化时点的划分标准
为使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主观的区分和职业的判断,各个行业可以根据本行业产品研发的性质与特点,制定一个适用于本行业的可操作的更为清晰详细的研究与开发的划分标准,以及在资本化时点的确认上制定更为具体的可理解的量化标准,然后严格落实标准的实施,最大程度降低主观性的存在,增强报表的真实性。
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政策的解读能力,重视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在科技研发行业,财务人员还要加强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标准与意识,自觉学习本行业的研发性质以及制度标准,防止主观上的误判,保障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同时,行业内或企业内也可以定期对财务人员展开培训,从观念和行动上对其引导,提升和保障财务人员工作的判断力。
结 语
综上所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政策,不仅可以鼓励企业科研的创新发展,也可以降低企业经济压力的后顾之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会严重影响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因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该方面的关注,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其带来更为优秀的科技产品,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沈阳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慧.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过度问题探析[J].财会通讯,2021(02):119-122.
[2]余宜珂,郭靖,张再杰,杨昀,周剑秋.激励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对比及评析[J].税务研究,2020(07):81-85.
[3]王艳丽.税收优惠新政下公司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优化探析[J].财会通讯,2019(28):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