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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作用
(一)惩处作用
查办案件最直接、最现实的效应就是清除腐败分子或处分违纪人员或澄清事实真相。对一般违纪人员的处分,显然也是运用惩处的作用,使其迅速警醒,悬崖勒马,痛改前非,防止其滑入更深的泥沼。“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适时适度的惩处,不仅可以纯洁队伍,而且可以纯洁灵魂。惩处是震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加大腐败成本的重要措施,只有使他们感到腐败太危险,腐败划不来,才可以降低腐败滋生的机率。惩处对一般违纪人员仍然是“善意挽救”,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和保护措施,可以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提高纪律意识,积极改正错误,增强免疫能力,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把本职工作做的更好。
(二)警示作用
腐败分子只是少数或极少数,但通过查办案件,受到警示的是一大片或绝大多数人。实践证明,典型案例的剖析、违纪错误的通报、犯罪分子的忏悔、劳改人员和违纪人员的现身说纪说法等,如果运用得当,确实能收到非常理想的教育效果。我们应该在认真抓好大案要案查处的基础上,努力使案件所具备的警示作用凸现出来。
(三)规范作用
在查案过程中,最容易发现被检查对象在制度上、管理上、行为上的问题。要取得正本清源的效果,必须把“规范”这篇文章做好。我们说办案既具有治标作用,又具有治本作用,主要是基于发挥好它的这种“规范”功能,否则,它的治本作用就不能充分实现。这就要求办案工作者,不仅仅发过“处分通知”就了事,而要同时做到:看到了问题,就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找出了漏洞,就要剖析漏洞具有的危害,提出堵塞漏洞的办法;发现了错误,就要透视错误的性质,提出防范错误的意见。
二、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最有效的教育方式。
(一)坚持“三个注重”、“一个落实”
1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
在全油田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查办案件由局纪委统一组织,在全局范围抽调人员组建案件调查组,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资源和人员优势;加强与油田公安、法律、财务、审计及地方检察机关的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坚持案件主办人制度,凡查办案件,都要明确一名案件主办人,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2 注重依法依纪办案
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处理、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确保依纪依法办案。
3 注重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实行案件统一审理制度,局纪委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人员,加强培养培训,组建“案件审理工作小组”,对全局案件统一审理,确保案件质量。
4 切实抓好案件执行情况的落实
建立健全申诉复查工作机制,做到首诉必理,有申必答,同时,要加强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确保对违纪人员处分处理执行到位、教育有效。
(二)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大案要案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按照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要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层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及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中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
(三)围绕油田改革,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
油田改革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对一些单位进行分离和整合、对人员进行分流。如对作业系统从采油厂分离、整合,再分离、再整合,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整合与改制,教育、公安系统向地方的划拨等,都存在着国有资产的评估和调整,如果监督管理不善,就会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纪检检察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在油田改革发展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企业改制重组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法规的行为,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真正发挥其监督检查的保障职能和作用,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追究,严厉惩处,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三、利用办案成果以治标促治本
查办案件,既是治标的手段,更具有治本的功能。因此,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就是要充分运用办案优势和取得的成果,加强源头治理。
(一)注重在调查取证中施教
任何违纪人员都会在办案人员面前心虚,如果办案人员能在和他们谈话时既表现出严肃认真、刚正不阿的气质,又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围绕其违纪问题进行教育,指出他们应该接受的教训,将会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如我们在查处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案中,在与该公司下属一位私卖单位设备的厂长赵某谈话时,赵某感到很冤枉,说卖设备是公司某领导安排的,他本人没有责任。我们就既严肃认真、又充满同情地和他说了三点:一是,国有资产不能随便处理,这是局里有规定的,并拿出规定让他学习;二是,你说领导安排你处理这些设备是否有证据,如果有我们就先去找你们领导;三是,作为下级,领导让你干这些违纪的事,你是否该提醒一下你的领导。听了我们的话,赵某掩面而哭,最后不仅个人退赔了所卖设备的款项,还主动写了检查。他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不但没恨我们,后来还我们成了朋友,也从此成了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
(二)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
健全案件分析制度,明确办案人员即为整改责任人,不仅要负责查处案件,还要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改进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的对策措施。案件查结后,由办案人员进行个案分析,撰写一个案件调查报告和一个案件剖析报告,找出发案的规律和主客观原因,并就案件情况向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提出自查自纠、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和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以“预防违纪建议书”和“违纪隐患整改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发案单位进行整改,规范管理,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发案单位,按照建议和要求拿出书面整改材料,向局纪委反馈,由案件审理室每半年对案发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利用办案成果进行警示教育
每查实一个案件,都要深刻剖析违纪人员思想品质变异的深层次原因,找出导致发案的思想性问题。通过召开案件发布会、让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编发剖析材料、开展专题教育等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一般性错误的进行批评训诫,对无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使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引起重视。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采油三厂在查处案件后,除将处理决定发到各单位外,厂纪委还要求违纪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算清违纪违法“七笔账”,同时有选择性地编印成警示文章,发到基层班组,并让受处分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纪说法,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四)利用办案成果规范单位管理
认真查找案件发生的根源,特别是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及薄弱环节,提出治理的建议,强化管理措施,做到关口前移。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如采油二厂纪委,针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制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书面建议或口头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章建制,完善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查办案件的治标成果转化为源头治理的治本措施,有效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
(一)惩处作用
查办案件最直接、最现实的效应就是清除腐败分子或处分违纪人员或澄清事实真相。对一般违纪人员的处分,显然也是运用惩处的作用,使其迅速警醒,悬崖勒马,痛改前非,防止其滑入更深的泥沼。“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适时适度的惩处,不仅可以纯洁队伍,而且可以纯洁灵魂。惩处是震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加大腐败成本的重要措施,只有使他们感到腐败太危险,腐败划不来,才可以降低腐败滋生的机率。惩处对一般违纪人员仍然是“善意挽救”,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和保护措施,可以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提高纪律意识,积极改正错误,增强免疫能力,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把本职工作做的更好。
(二)警示作用
腐败分子只是少数或极少数,但通过查办案件,受到警示的是一大片或绝大多数人。实践证明,典型案例的剖析、违纪错误的通报、犯罪分子的忏悔、劳改人员和违纪人员的现身说纪说法等,如果运用得当,确实能收到非常理想的教育效果。我们应该在认真抓好大案要案查处的基础上,努力使案件所具备的警示作用凸现出来。
(三)规范作用
在查案过程中,最容易发现被检查对象在制度上、管理上、行为上的问题。要取得正本清源的效果,必须把“规范”这篇文章做好。我们说办案既具有治标作用,又具有治本作用,主要是基于发挥好它的这种“规范”功能,否则,它的治本作用就不能充分实现。这就要求办案工作者,不仅仅发过“处分通知”就了事,而要同时做到:看到了问题,就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找出了漏洞,就要剖析漏洞具有的危害,提出堵塞漏洞的办法;发现了错误,就要透视错误的性质,提出防范错误的意见。
二、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最有效的教育方式。
(一)坚持“三个注重”、“一个落实”
1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
在全油田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查办案件由局纪委统一组织,在全局范围抽调人员组建案件调查组,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资源和人员优势;加强与油田公安、法律、财务、审计及地方检察机关的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坚持案件主办人制度,凡查办案件,都要明确一名案件主办人,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2 注重依法依纪办案
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处理、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确保依纪依法办案。
3 注重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实行案件统一审理制度,局纪委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人员,加强培养培训,组建“案件审理工作小组”,对全局案件统一审理,确保案件质量。
4 切实抓好案件执行情况的落实
建立健全申诉复查工作机制,做到首诉必理,有申必答,同时,要加强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确保对违纪人员处分处理执行到位、教育有效。
(二)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大案要案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按照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要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层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及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中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
(三)围绕油田改革,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
油田改革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对一些单位进行分离和整合、对人员进行分流。如对作业系统从采油厂分离、整合,再分离、再整合,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整合与改制,教育、公安系统向地方的划拨等,都存在着国有资产的评估和调整,如果监督管理不善,就会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纪检检察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在油田改革发展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企业改制重组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法规的行为,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真正发挥其监督检查的保障职能和作用,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追究,严厉惩处,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三、利用办案成果以治标促治本
查办案件,既是治标的手段,更具有治本的功能。因此,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就是要充分运用办案优势和取得的成果,加强源头治理。
(一)注重在调查取证中施教
任何违纪人员都会在办案人员面前心虚,如果办案人员能在和他们谈话时既表现出严肃认真、刚正不阿的气质,又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围绕其违纪问题进行教育,指出他们应该接受的教训,将会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如我们在查处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案中,在与该公司下属一位私卖单位设备的厂长赵某谈话时,赵某感到很冤枉,说卖设备是公司某领导安排的,他本人没有责任。我们就既严肃认真、又充满同情地和他说了三点:一是,国有资产不能随便处理,这是局里有规定的,并拿出规定让他学习;二是,你说领导安排你处理这些设备是否有证据,如果有我们就先去找你们领导;三是,作为下级,领导让你干这些违纪的事,你是否该提醒一下你的领导。听了我们的话,赵某掩面而哭,最后不仅个人退赔了所卖设备的款项,还主动写了检查。他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不但没恨我们,后来还我们成了朋友,也从此成了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
(二)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
健全案件分析制度,明确办案人员即为整改责任人,不仅要负责查处案件,还要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改进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的对策措施。案件查结后,由办案人员进行个案分析,撰写一个案件调查报告和一个案件剖析报告,找出发案的规律和主客观原因,并就案件情况向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提出自查自纠、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和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以“预防违纪建议书”和“违纪隐患整改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发案单位进行整改,规范管理,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发案单位,按照建议和要求拿出书面整改材料,向局纪委反馈,由案件审理室每半年对案发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利用办案成果进行警示教育
每查实一个案件,都要深刻剖析违纪人员思想品质变异的深层次原因,找出导致发案的思想性问题。通过召开案件发布会、让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编发剖析材料、开展专题教育等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一般性错误的进行批评训诫,对无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使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引起重视。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采油三厂在查处案件后,除将处理决定发到各单位外,厂纪委还要求违纪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算清违纪违法“七笔账”,同时有选择性地编印成警示文章,发到基层班组,并让受处分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纪说法,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四)利用办案成果规范单位管理
认真查找案件发生的根源,特别是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及薄弱环节,提出治理的建议,强化管理措施,做到关口前移。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如采油二厂纪委,针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制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书面建议或口头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章建制,完善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查办案件的治标成果转化为源头治理的治本措施,有效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