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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爱的艺术》着重讨论的爱的对象,其中对于神爱的描写和论述,将神爱和父爱与母爱做对比,认为神爱是这两种感情的不同阶段,以及对现当代社会存在的宗教或是信仰状况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并将原始时期、神学时代和现当代做了简要对比,得出我们对神的信仰不过是期待得到神的爱的结论。
【关键词】:神爱;神爱的转变;爱的能力
读《爱的艺术》,里面有三处特别引发我的思考,让我思考人们对宗教的态度,不光时代的变化使宗教的解读不同,每个人基于个人的思考和经历也有不同的解读。第一处,在书中第11页:《圣经》中亚当和夏娃吃了辨别善恶之数的果子后,他们就不再顺从上帝(只有允许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他俩就脱离了动物界与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从而成为人。当他俩作为人诞生后,“这才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感到很是羞愧”。难道我们还应该用十九世纪拘泥的道德观去解释这一古老、基本的神话,即这个故事是要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羞愧是因为他俩都看到了对方的性部位?这种解释肯定不对,如果我们这样理解这一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意思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思到了他俩之间的区别和距离,知道他们属于不同的性别。由于他们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就互相陌生起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亚当把责任推卸到夏娃身上,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懼的根源。[1]作者的这一观点是因为他认为[2]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人出于恐惧或是无知从而对神产生的的信仰,其实是想要打破自我的孤寂感,与外界建立联系,去相信通过建立的这种联系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把握周遭的世界、事物和人。关于亚当和夏娃这个故事,长久以来认为是夏娃红颜祸水的太多了,但是以人产生智慧意识到人的区别和距离来解读这个角度,值得思考,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感受到对方的不同,没有意识到他们属于不同的性别,他们是同一的,他们没有孤寂感。但是当他们会分善恶之后,他们无法再与神同一,所以他们被逐出天堂。这里面有一句话,觉得和之前考试的一道题目特别异曲同工:只有允许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到底何为善,何为恶?按现在的话,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即使正义。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完全是按同一方式思考、行动,那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所以,只有当有不同声音出现,当有不顺从的行为之时,人们才会思考,事情是有两面的,正确与错误又是什么。
在写神爱之前,作者还写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并将这三种爱做了对比。“上面已经确定我们之所以追求爱是因为我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结合去消除这种隔膜。爱的宗教形式,对神的爱从心理学来看亦无两样,也出自于消除隔膜,要求统一的追求。事实上对神的爱同对人的爱一样,也有多种形式,同时这些形式之间的区别很大一部分也与各种爱情形式之间的区别雷同。[3]
“据我们现有的了解,人类发展的标志是人脱离大自然,脱离母亲,脱离血缘的联系。在人类历史的开端,尽管人被赶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但人始终紧紧抓住这种低级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获得一种安全感。人一直还感到自己同动植物界是一致的,并企图通过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统一,许多原始宗教证明了这一发展阶段。动物被当做图腾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节日和打仗的时候人们戴上动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种动物当做神来礼拜。当人们的技能发展到出现手工劳动和制作艺术品阶段时,当人们不再只是依靠大自然的赐物时---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获的猎物为生,人就把他双手劳动的成果变成一个神。在这个阶段人们礼拜泥土、银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发射到自己制作的物体上去,并以一种异化的形式礼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財富。在更后的一个阶段人赋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来只有当人对自己的了解深刻了,并且发现了人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物体”时,才可能这么做。在这个神人同行的阶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发展的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同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另一种趋势同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人的成熟程度决定了人的诸神的本质以及人对神的爱的形式。”[4]在之后,作者用了大量篇幅讲述了他的观点,即上面提到的两个趋势1.神人同行的阶段与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即宗教如何从以母亲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亲为神的阶段的。第一个阶段,神爱与母爱是相似的,而在作者的描写中“母爱是无条件的,所以是无法控制和不能通过努力获取的。母亲的存在给予所爱之人一种祝福的感受,缺少母爱就会引起一种惘然若失和绝望的感受。母亲热爱孩子,是因为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孩子表现优秀和听话,或者孩子能满足她的愿望和要求,所以母爱的基础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孩子,因为他们都是大地母亲之子”[5]早期的原始宗教大多是属于母神系列的,以大的部族部落为单位,信奉一个无私爱我的神,因为我是她(母神)的孩子,我无条件的享有她的爱,这样的爱,的确给予早期宗教民强烈的安慰。这一时期的人对待宗教或是神的态度,也的确类似孩子对待母亲的态度。再其后是父系社会阶段,父亲成为最高生命,在宗教中亦如此,但是母神并没有退出神殿,只是地位不再是至尊。相比母爱,“父爱的基本点是父爱是有条件的,并且规定原则和法律,父亲对孩子的爱取决于孩子服从他的程度。”在宗教上是我应该相信神是正义和严格的,赏罚分明的,最终会把我看做是他最得意的孩子。父爱是需要争取的,这样的神爱也是如此,人们需要不断的修炼自己,符合当时神对我的要求。
另一种趋势是神的形象,与人的成熟程度有关。从母系到父系的宗教发展中可以看到对神的爱是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母亲这种奉献的爱虽然可能会伴随我们的一生,但是我们最渴望的时期还是在我们没有自我意识的时候,在我们产生了自我意识之后,我们渴望着父亲那种有条件的爱,需要用父亲的爱来证明自我的存在与价值。再后来“当一个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按单神思想的本质行事,那他就是不请求神给予他什么,而且也不期待从神那儿得到什么:他爱神不是像一个孩子爱他的父亲或是爱他的母亲。他更多的是达到一种谦恭的态度,他知道他对神是一无所知的”[6]。这个阶段,人更多的相信自己的力量,但是对那些不可思议之事保留一份敬畏。关于信仰“什么是信仰?难道信仰就一定是信仰上帝或者别的宗教教义?信仰是否同理智和理性的思考对立?信仰是不是只是一种无法证明的没有根底的知识呢?首先应该区别合理的信仰和非合理的信仰。我理解的非合理的信仰是指服从一种非理性权威的信仰(信仰一个人或者一种理想)。与此相反,合理的信仰是扎根于自己思想或感情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念。合理的信仰首先不是信仰什么东西,而是一种确认,这种确认是符合建筑在自己真实经历上的坚定的信念。”[7]这个问题,无数的人提问,无数的人回答,也相信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注释:
[1]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1页
[2]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0页
[3]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78页
[4]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79页
[5]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80页
[6][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87页
[7]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48页
【关键词】:神爱;神爱的转变;爱的能力
读《爱的艺术》,里面有三处特别引发我的思考,让我思考人们对宗教的态度,不光时代的变化使宗教的解读不同,每个人基于个人的思考和经历也有不同的解读。第一处,在书中第11页:《圣经》中亚当和夏娃吃了辨别善恶之数的果子后,他们就不再顺从上帝(只有允许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他俩就脱离了动物界与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从而成为人。当他俩作为人诞生后,“这才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感到很是羞愧”。难道我们还应该用十九世纪拘泥的道德观去解释这一古老、基本的神话,即这个故事是要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羞愧是因为他俩都看到了对方的性部位?这种解释肯定不对,如果我们这样理解这一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意思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思到了他俩之间的区别和距离,知道他们属于不同的性别。由于他们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就互相陌生起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亚当把责任推卸到夏娃身上,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懼的根源。[1]作者的这一观点是因为他认为[2]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人出于恐惧或是无知从而对神产生的的信仰,其实是想要打破自我的孤寂感,与外界建立联系,去相信通过建立的这种联系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把握周遭的世界、事物和人。关于亚当和夏娃这个故事,长久以来认为是夏娃红颜祸水的太多了,但是以人产生智慧意识到人的区别和距离来解读这个角度,值得思考,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感受到对方的不同,没有意识到他们属于不同的性别,他们是同一的,他们没有孤寂感。但是当他们会分善恶之后,他们无法再与神同一,所以他们被逐出天堂。这里面有一句话,觉得和之前考试的一道题目特别异曲同工:只有允许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到底何为善,何为恶?按现在的话,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即使正义。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完全是按同一方式思考、行动,那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所以,只有当有不同声音出现,当有不顺从的行为之时,人们才会思考,事情是有两面的,正确与错误又是什么。
在写神爱之前,作者还写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并将这三种爱做了对比。“上面已经确定我们之所以追求爱是因为我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结合去消除这种隔膜。爱的宗教形式,对神的爱从心理学来看亦无两样,也出自于消除隔膜,要求统一的追求。事实上对神的爱同对人的爱一样,也有多种形式,同时这些形式之间的区别很大一部分也与各种爱情形式之间的区别雷同。[3]
“据我们现有的了解,人类发展的标志是人脱离大自然,脱离母亲,脱离血缘的联系。在人类历史的开端,尽管人被赶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但人始终紧紧抓住这种低级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获得一种安全感。人一直还感到自己同动植物界是一致的,并企图通过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统一,许多原始宗教证明了这一发展阶段。动物被当做图腾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节日和打仗的时候人们戴上动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种动物当做神来礼拜。当人们的技能发展到出现手工劳动和制作艺术品阶段时,当人们不再只是依靠大自然的赐物时---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获的猎物为生,人就把他双手劳动的成果变成一个神。在这个阶段人们礼拜泥土、银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发射到自己制作的物体上去,并以一种异化的形式礼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財富。在更后的一个阶段人赋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来只有当人对自己的了解深刻了,并且发现了人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物体”时,才可能这么做。在这个神人同行的阶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发展的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同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另一种趋势同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人的成熟程度决定了人的诸神的本质以及人对神的爱的形式。”[4]在之后,作者用了大量篇幅讲述了他的观点,即上面提到的两个趋势1.神人同行的阶段与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即宗教如何从以母亲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亲为神的阶段的。第一个阶段,神爱与母爱是相似的,而在作者的描写中“母爱是无条件的,所以是无法控制和不能通过努力获取的。母亲的存在给予所爱之人一种祝福的感受,缺少母爱就会引起一种惘然若失和绝望的感受。母亲热爱孩子,是因为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孩子表现优秀和听话,或者孩子能满足她的愿望和要求,所以母爱的基础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孩子,因为他们都是大地母亲之子”[5]早期的原始宗教大多是属于母神系列的,以大的部族部落为单位,信奉一个无私爱我的神,因为我是她(母神)的孩子,我无条件的享有她的爱,这样的爱,的确给予早期宗教民强烈的安慰。这一时期的人对待宗教或是神的态度,也的确类似孩子对待母亲的态度。再其后是父系社会阶段,父亲成为最高生命,在宗教中亦如此,但是母神并没有退出神殿,只是地位不再是至尊。相比母爱,“父爱的基本点是父爱是有条件的,并且规定原则和法律,父亲对孩子的爱取决于孩子服从他的程度。”在宗教上是我应该相信神是正义和严格的,赏罚分明的,最终会把我看做是他最得意的孩子。父爱是需要争取的,这样的神爱也是如此,人们需要不断的修炼自己,符合当时神对我的要求。
另一种趋势是神的形象,与人的成熟程度有关。从母系到父系的宗教发展中可以看到对神的爱是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母亲这种奉献的爱虽然可能会伴随我们的一生,但是我们最渴望的时期还是在我们没有自我意识的时候,在我们产生了自我意识之后,我们渴望着父亲那种有条件的爱,需要用父亲的爱来证明自我的存在与价值。再后来“当一个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按单神思想的本质行事,那他就是不请求神给予他什么,而且也不期待从神那儿得到什么:他爱神不是像一个孩子爱他的父亲或是爱他的母亲。他更多的是达到一种谦恭的态度,他知道他对神是一无所知的”[6]。这个阶段,人更多的相信自己的力量,但是对那些不可思议之事保留一份敬畏。关于信仰“什么是信仰?难道信仰就一定是信仰上帝或者别的宗教教义?信仰是否同理智和理性的思考对立?信仰是不是只是一种无法证明的没有根底的知识呢?首先应该区别合理的信仰和非合理的信仰。我理解的非合理的信仰是指服从一种非理性权威的信仰(信仰一个人或者一种理想)。与此相反,合理的信仰是扎根于自己思想或感情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念。合理的信仰首先不是信仰什么东西,而是一种确认,这种确认是符合建筑在自己真实经历上的坚定的信念。”[7]这个问题,无数的人提问,无数的人回答,也相信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注释:
[1]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1页
[2]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0页
[3]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78页
[4]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79页
[5]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80页
[6][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87页
[7] [美]艾·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