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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由于历史及区位的原因,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县级城市的建设相对规模小,层次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发达地区率先探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近年来,西部地区也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相继开展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与较发达地区小城市相比,既有相同性,又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