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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中人工放射源主要来自3个方面:核武器试验、核动力舰船活动和核设施废物排放.《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之前,军事大国大肆开展军备竞赛,核武器试验频繁,产生的放射性物质沉降导致海洋放射性水平显著提高.第2次世界大战以后,以军用为主的核动力舰船迅猛发展,世界核电发展的需求使得从事核燃料运输、核废物处理等的船只规模不断增大.据不完全统计[1-2],截止2005年底,仅核潜艇就发生过285起较大的事故,其中反应堆一回路事故38起,沉没18起(明显有放射性释放的16起),至少50枚核弹头散落在海底,随着海水的冲击和腐蚀,放射性物质最终会向海洋环境释放并扩散迁移,再通过食物链传递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影响,间接影响人类健康安全.此外,滨海核设施放射性废物的日常排放以及核事故泄漏也是海洋放射性的主要来源之一.如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因地震造成核泄漏,大量高放射性废水排人海洋,对渔业资源等与人类休戚相关的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本研究从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立场出发,就解决海洋放射性污染问题所需要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