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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今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课题,本文对土地确权及流转中的问题着重分析,在对策方面提供一点针对性建议,以期共同探讨。
【关键词】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获取收益和生活保障的工具。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而继续深化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是农村改革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土地产权和流转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新的对策路径。
一、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为深化农村改革释放了空间,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而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就可以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其从事其他行业、获得更高收入创造了条件。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土地权属关系更加明晰,农民作为物权权利主体,在进行承包经营的过程中,财产性收入逐渐增加。其次,有利于规范土地管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推动土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流转,促进了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土地流转机制更加健全。再次,有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利于催生更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的农业设备,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最后,有利于安定民心。农村土地确权通过丈量土地面积,减少农民心里的疑惑和争议,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敦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政法法规,积极推动土地市场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确权工作落实不到位
从2012年确权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伴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留守人员往往是老人、儿童等群体,他们对于与自身相关的利益问题比较关心,而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性问题,由于文化浅、素质低,往往积极性不高。同时,对于一些“四荒”等难明确和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工作容量大,比较耗时耗力,也无法带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情况。
2.土地流转程序不健全
以往的土地流转往往发生在农民集体内部,主要是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流转双方认识或者是亲戚,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流转无正式合同、无登记备案的情况,及时签订了书面合同,也不规范,没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方面会造成随着土地市值的不断抬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经营主体之间会因为边界、价格等利益问题发生冲突。
3.缺乏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在市场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物权主体,由于生活环境的闭塞和文化程度较低,对相关政策和信息缺乏了解。当国家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土地进入市场后,农民除了获取少量安置补偿外,并不能基础参与后续的市场化交易和收益。当被征土地进入到一级市场以后,农民不能够参与后续土地升值的利益分享,而当地政府及相关的房地产商可以按照比例划分收益,这对于农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4.土地流转信息不畅
目前,我国有关的土地流转和交易平台并没有建立起来,相关资金、技术不到位,没有专门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在流转双方之间就没有一个疏通的桥梁和保障,信息流转不畅通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流转只能发生在小范围内,不能交易到更大平台和更广层次上,限制了农民的收益水平。农村的承包大户和龙头企业没有一个信息化的平台,信息沟通效率低下,也不利于土地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土地确权和流转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有序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不仅要落实法律相关规定,还要在各地的落实过程中发现问题、探寻规律、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各地的情况不同,有许多问题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是亟待解决的,所以应该及时总结交流,促进土地确权和流转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为工作开展提供有说服力的指导和依据。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和市场机制
当前我国的土地流转程序和市场机制还比较混乱,存在很多不合规范的情况。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或合同,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档案管理和备案审查。还要建立合法的纠纷解决机制,一旦流转双方因为利益冲突发生摩擦,能够通过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缓和双方关系。
3.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国家征收土地时要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市场估价,在估价时不仅要以当前土地的区位、面积、种植物等的市值为基础,还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土地的发展空间,在给予农民基本的补偿安置费后,建议根据土地用途,每隔一定时间调整收益,以保障农民的后续生活。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尽可能的完善收益分配比例,避免后期的矛盾。这样不经可以规范整个土地交易市场,还可以安置农民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平台
探索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及时更新国家相关政策和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建立档案信息,规范流转行为,以期规避风险。同时完善电子交易平台,有利于实现高效交易。培育和发展有实力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和政策援助,这样有利于土地流转高效进行。
5.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农民维权意识
农民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还很欠缺,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当地政府更应该尽到宣传教育的义务,通过开展政策学习活动的形式将土地确权与流转的政策解释给农民,化解疑问,提高农民意识。当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让农民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卿秋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影响因素及对策探讨——基于湖南郴州龙海村的调查[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0-54.
[2]王水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流转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工作讯,2013,20:48-49.
【关键词】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获取收益和生活保障的工具。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而继续深化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是农村改革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土地产权和流转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新的对策路径。
一、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为深化农村改革释放了空间,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而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就可以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其从事其他行业、获得更高收入创造了条件。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土地权属关系更加明晰,农民作为物权权利主体,在进行承包经营的过程中,财产性收入逐渐增加。其次,有利于规范土地管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推动土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流转,促进了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土地流转机制更加健全。再次,有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利于催生更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的农业设备,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最后,有利于安定民心。农村土地确权通过丈量土地面积,减少农民心里的疑惑和争议,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土地确权和流转的重要意义敦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政法法规,积极推动土地市场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确权工作落实不到位
从2012年确权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伴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留守人员往往是老人、儿童等群体,他们对于与自身相关的利益问题比较关心,而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性问题,由于文化浅、素质低,往往积极性不高。同时,对于一些“四荒”等难明确和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工作容量大,比较耗时耗力,也无法带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情况。
2.土地流转程序不健全
以往的土地流转往往发生在农民集体内部,主要是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流转双方认识或者是亲戚,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流转无正式合同、无登记备案的情况,及时签订了书面合同,也不规范,没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方面会造成随着土地市值的不断抬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经营主体之间会因为边界、价格等利益问题发生冲突。
3.缺乏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在市场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物权主体,由于生活环境的闭塞和文化程度较低,对相关政策和信息缺乏了解。当国家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土地进入市场后,农民除了获取少量安置补偿外,并不能基础参与后续的市场化交易和收益。当被征土地进入到一级市场以后,农民不能够参与后续土地升值的利益分享,而当地政府及相关的房地产商可以按照比例划分收益,这对于农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4.土地流转信息不畅
目前,我国有关的土地流转和交易平台并没有建立起来,相关资金、技术不到位,没有专门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在流转双方之间就没有一个疏通的桥梁和保障,信息流转不畅通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流转只能发生在小范围内,不能交易到更大平台和更广层次上,限制了农民的收益水平。农村的承包大户和龙头企业没有一个信息化的平台,信息沟通效率低下,也不利于土地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土地确权和流转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有序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不仅要落实法律相关规定,还要在各地的落实过程中发现问题、探寻规律、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各地的情况不同,有许多问题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是亟待解决的,所以应该及时总结交流,促进土地确权和流转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为工作开展提供有说服力的指导和依据。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和市场机制
当前我国的土地流转程序和市场机制还比较混乱,存在很多不合规范的情况。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或合同,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档案管理和备案审查。还要建立合法的纠纷解决机制,一旦流转双方因为利益冲突发生摩擦,能够通过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缓和双方关系。
3.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国家征收土地时要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市场估价,在估价时不仅要以当前土地的区位、面积、种植物等的市值为基础,还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土地的发展空间,在给予农民基本的补偿安置费后,建议根据土地用途,每隔一定时间调整收益,以保障农民的后续生活。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尽可能的完善收益分配比例,避免后期的矛盾。这样不经可以规范整个土地交易市场,还可以安置农民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平台
探索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及时更新国家相关政策和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建立档案信息,规范流转行为,以期规避风险。同时完善电子交易平台,有利于实现高效交易。培育和发展有实力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和政策援助,这样有利于土地流转高效进行。
5.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农民维权意识
农民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还很欠缺,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当地政府更应该尽到宣传教育的义务,通过开展政策学习活动的形式将土地确权与流转的政策解释给农民,化解疑问,提高农民意识。当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让农民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卿秋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影响因素及对策探讨——基于湖南郴州龙海村的调查[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0-54.
[2]王水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流转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工作讯,2013,20: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