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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10年2月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以下简称《规范》)第十条要求:“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1]。”笔者所在医院随即组织学习,按照此规定制定表格以对病区医嘱用药的实际情况进行点评,为有效促进合理用药,了解《规范》在本院执行与实施后对病房(区)医嘱的影响。现对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01月-2013年12月抽查的病房(区)医嘱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