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苏省阜宁县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初出台了《关于对县乡机关干部实行待岗制度的暂行办法》。《办法》将干部的德、能、勤、绩存在的不足分解为10个方面,有其情形之一者按一定程序实行待岗,时间为6个月,待岗期间停发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津贴。在这期间经学习整改有明显进步的,可复岗;逾期无明显提高改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