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正常的财务法则,康德莱 2013 年不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数值之差 444.94 万 元应该与上述 4 家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归属于康德莱的利润总计值相等,但 是事实二者却相差 221.66 万元,差比高达近 50%。
信息披露是IPO企业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沟通信息的桥梁,但是部分企业却在信息披露上面做起了“文章”,以 致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的实力,所以信息披露一直 是监管层监督工作的重点。
2014年财经媒体就一直质疑大中矿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其中,《中国改革报》曾报道的标题为“大中矿业新 旧两份招股书采购数据相差14亿元”的文章令投资者最为 关注,文章主要内容是企业前后两份招股书披露的2011年 采购数据相差14亿元,这明显反映出大中矿业招股书披露 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如果说大中矿业的信披问题很明显的话,那么同为 IPO企业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的信披问题就显得更加微妙了。
康德莱成立于1998年7月1日,主要业务为医用穿刺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医用高分子耗材 生产商之一。2015年4月3日,康德莱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 调查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企业之一。
据招股书透露,康德莱直接或间接控制12家子公司, 为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医疗产品和服务。这 12家企业中,只有4家不是康德莱的全资子公司,它们分别为:上海康德莱制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上海康德 莱手岛制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上海康德 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
康德莱招股书中还披露了辖下12家子公司2013年的净 利润。其中上述4家非全资子公司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500.57万元、174.15万元、1307.8万元、39.84万元。那么,按照康德莱的持股比例得知,这4家企业净利润中不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总计为666.60万元。但是对比康德莱招股书 第29页主要财务指标数据,2013年康德莱净利润为6833.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88.68万元,二者之差为444.94万元,即为不归属母公司康德莱的净利润。按 照正常的财务法则,数值444.94万元应该与上述4家非全资 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归属于康德莱的利润总计值相等,但是 事实二者却相差221.66万元,差比高达近50%。
同时,康德莱招股书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013年至2011年分别为0.33元、0.33元、0.46 元,按照财务法则,基本每股收益等于净利润/总股本来看, 2013年和2012年康德莱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两 年的净利润应该是丝毫不差,但招股书披露的净利润却为 2013年的6388.68万元和2012年的5716.53万元。
以上问题看似简单,但它们确实反映出了康德莱信批的根本问题。信息披露乃是重中之重,如何真正地去伪存真 则是广大投资者需要做的功课。
信息披露是IPO企业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沟通信息的桥梁,但是部分企业却在信息披露上面做起了“文章”,以 致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的实力,所以信息披露一直 是监管层监督工作的重点。
2014年财经媒体就一直质疑大中矿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其中,《中国改革报》曾报道的标题为“大中矿业新 旧两份招股书采购数据相差14亿元”的文章令投资者最为 关注,文章主要内容是企业前后两份招股书披露的2011年 采购数据相差14亿元,这明显反映出大中矿业招股书披露 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如果说大中矿业的信披问题很明显的话,那么同为 IPO企业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的信披问题就显得更加微妙了。
康德莱成立于1998年7月1日,主要业务为医用穿刺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医用高分子耗材 生产商之一。2015年4月3日,康德莱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 调查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企业之一。
据招股书透露,康德莱直接或间接控制12家子公司, 为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医疗产品和服务。这 12家企业中,只有4家不是康德莱的全资子公司,它们分别为:上海康德莱制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上海康德 莱手岛制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上海康德 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
康德莱招股书中还披露了辖下12家子公司2013年的净 利润。其中上述4家非全资子公司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500.57万元、174.15万元、1307.8万元、39.84万元。那么,按照康德莱的持股比例得知,这4家企业净利润中不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总计为666.60万元。但是对比康德莱招股书 第29页主要财务指标数据,2013年康德莱净利润为6833.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88.68万元,二者之差为444.94万元,即为不归属母公司康德莱的净利润。按 照正常的财务法则,数值444.94万元应该与上述4家非全资 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归属于康德莱的利润总计值相等,但是 事实二者却相差221.66万元,差比高达近50%。
同时,康德莱招股书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013年至2011年分别为0.33元、0.33元、0.46 元,按照财务法则,基本每股收益等于净利润/总股本来看, 2013年和2012年康德莱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两 年的净利润应该是丝毫不差,但招股书披露的净利润却为 2013年的6388.68万元和2012年的5716.53万元。
以上问题看似简单,但它们确实反映出了康德莱信批的根本问题。信息披露乃是重中之重,如何真正地去伪存真 则是广大投资者需要做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