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山西五大煤炭企业集团以雷霆万钧之力,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山西地下亿万吨黑金。与此同时,该省因煤炭开采形成的采空区累积已达2万多平方公里,且带来触目惊心的水资源破坏、地表塌陷、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恶化,受灾人口高达300万。“伤口”累累,促人深思!
毋庸讳言,山西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资源和能源基地,长期以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49年以来,山西省产煤120亿吨,用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的话来说,如果用满载煤炭的火车一列接着一列在地球上可以绕三圈,其中的3/4都贡献给了全国各地。
有多少企业因山西而轰鸣,有多少大地因山西而流金,有多少城市因山西而彻夜长明!
有多少家,因山西而温馨。
也因此,它的牺牲空前惨烈。它的万元GDP耗能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2倍以上,它的污染,以二氧化硫为例,其排放也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以上。生态破坏骇人听闻,每采一吨煤要破坏2.48吨水……
都知道山西以煤炭资源为主的产业过于单一。但长期以来,大家听任它“单一”。这种产业结构,高度依赖省外的市场,在全国或者在全球经济顺利发展的时候,它“仰人鼻息”,长势茁壮。但一旦国际或国内经济发展失衡,山西经济就立即“微软”,甚至“索尼”。
比如,在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山西的经济在全国遭受最大打击。
比如,在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山西经济增长速度惨列全国最末位。
如此脆弱的经济模式,还照例被无数蛀虫蛀蚀着,比如发生在采空區的,借动迁村庄而大发“难民财”的官员们。
“腾空你的家园,采空你的脚底”!这还不够。当懵懂的村民怀着重建家园的希望,懵懵懂懂地钻进政企联手的陷阱时,有人还要掏空村民最后的钱袋,发生在襄垣县王桥镇洛江沟村就是这样的故事。
10月30日,笔者就《洛江沟村迁村项目总预算》与《洛江沟村庄整理协议》内容大相抵牾一事慕名拜访了新近荣获“不动产十佳”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德。
王律师仔细阅读了《洛江沟村迁村项目总预算》,认真检索了相关法律条文,认为“总预算”个别地方虽有重复的嫌疑,土地出让金的归属也概念含糊,但基本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在《洛江沟村庄整理协议》,他打开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份协议书是无效的!
“讨论的前提是,2000年前,国家对‘洛江沟村’征地了没有?”他问。笔者对他做了肯定的回答:“没有”!
那就是当地政府和“煤矿”都违法了!他说。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毫无疑问,归村民所有!来看这份协议书,签署方只有甲方“潞安矿务局”和乙方“襄垣县政府”,最重要的一方,也就是土地权所有方“洛江沟村”呢?竟然缺席!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很明显,地方政府侵权。这没有争议。协议中的乙方应该是谁?应该是“洛江沟村委”,应该由村委签约,这也没有争议。
尴尬的是“潞安集团”。它的款子怎么走向,其实一查就清楚。3700万元的巨款,经得起晒吗。无论它用什么名义。
我们讨论了第一个问题,“协议该由谁签”。第二个问题是:补偿归谁?其实第一个问题厘清了,第二个问题也迎刃而解。既然土地所有权归村民(没被征地),那么所有的补偿(比如土地出让金),当然归村委、归全体村民!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只是“搭台”,只是“监督”,绝不能牟利,所有所得,必须还利于民。
在这里我们谢谢王家德律师的解惑、释疑与正直,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法治的力量、不相信真相的力量,采空区的悲剧,不该再重演了,洛江沟村的悲剧,不该再重演了,山西经济前景的曙光初露,2010年年底,国务院批准设立山西省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意味着,掘煤机的嚣叫将渐渐淡出,干涸的水源将渐渐回流,濯濯童山将渐渐返绿,悬空的山西将渐渐夯实。
这意味着:新的一页翻开了!
毋庸讳言,山西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资源和能源基地,长期以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49年以来,山西省产煤120亿吨,用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的话来说,如果用满载煤炭的火车一列接着一列在地球上可以绕三圈,其中的3/4都贡献给了全国各地。
有多少企业因山西而轰鸣,有多少大地因山西而流金,有多少城市因山西而彻夜长明!
有多少家,因山西而温馨。
也因此,它的牺牲空前惨烈。它的万元GDP耗能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2倍以上,它的污染,以二氧化硫为例,其排放也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以上。生态破坏骇人听闻,每采一吨煤要破坏2.48吨水……
都知道山西以煤炭资源为主的产业过于单一。但长期以来,大家听任它“单一”。这种产业结构,高度依赖省外的市场,在全国或者在全球经济顺利发展的时候,它“仰人鼻息”,长势茁壮。但一旦国际或国内经济发展失衡,山西经济就立即“微软”,甚至“索尼”。
比如,在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山西的经济在全国遭受最大打击。
比如,在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山西经济增长速度惨列全国最末位。
如此脆弱的经济模式,还照例被无数蛀虫蛀蚀着,比如发生在采空區的,借动迁村庄而大发“难民财”的官员们。
“腾空你的家园,采空你的脚底”!这还不够。当懵懂的村民怀着重建家园的希望,懵懵懂懂地钻进政企联手的陷阱时,有人还要掏空村民最后的钱袋,发生在襄垣县王桥镇洛江沟村就是这样的故事。
10月30日,笔者就《洛江沟村迁村项目总预算》与《洛江沟村庄整理协议》内容大相抵牾一事慕名拜访了新近荣获“不动产十佳”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德。
王律师仔细阅读了《洛江沟村迁村项目总预算》,认真检索了相关法律条文,认为“总预算”个别地方虽有重复的嫌疑,土地出让金的归属也概念含糊,但基本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在《洛江沟村庄整理协议》,他打开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份协议书是无效的!
“讨论的前提是,2000年前,国家对‘洛江沟村’征地了没有?”他问。笔者对他做了肯定的回答:“没有”!
那就是当地政府和“煤矿”都违法了!他说。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毫无疑问,归村民所有!来看这份协议书,签署方只有甲方“潞安矿务局”和乙方“襄垣县政府”,最重要的一方,也就是土地权所有方“洛江沟村”呢?竟然缺席!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很明显,地方政府侵权。这没有争议。协议中的乙方应该是谁?应该是“洛江沟村委”,应该由村委签约,这也没有争议。
尴尬的是“潞安集团”。它的款子怎么走向,其实一查就清楚。3700万元的巨款,经得起晒吗。无论它用什么名义。
我们讨论了第一个问题,“协议该由谁签”。第二个问题是:补偿归谁?其实第一个问题厘清了,第二个问题也迎刃而解。既然土地所有权归村民(没被征地),那么所有的补偿(比如土地出让金),当然归村委、归全体村民!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只是“搭台”,只是“监督”,绝不能牟利,所有所得,必须还利于民。
在这里我们谢谢王家德律师的解惑、释疑与正直,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法治的力量、不相信真相的力量,采空区的悲剧,不该再重演了,洛江沟村的悲剧,不该再重演了,山西经济前景的曙光初露,2010年年底,国务院批准设立山西省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意味着,掘煤机的嚣叫将渐渐淡出,干涸的水源将渐渐回流,濯濯童山将渐渐返绿,悬空的山西将渐渐夯实。
这意味着:新的一页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