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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基是元末明初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也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刘伯温”。他主张因时制宜地立法,以民为本地司法,崇尚德政地用刑,也就是说,他吸取所谓宋元“宽纵失国”的教训,重视法律变通,因时立法,以适应明初政权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民本思想,注重“以刑去刑”的刑罚预防效能,并强调公正司法,辅以教化,使民自律免刑;继承传统的“德主刑辅”思想,尚德重道,明德生民,更多地从德政教化的角度诠释德刑关系以及刑(法)的本性。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和完善了我国传统的法制观念,对明初的政权巩固和法制形成都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