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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举例是高中思想政治课堂上常用的教学方法,它能把枯燥的理论与生动的现实联系起来,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教者在举例时要秉持科学性、比对性、效用性等原则。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举例原则;有效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支堂编号:1006-3315 (2015)10-019-001
高中思想政治课要想提高课堂效率,教师就必须优化举例这一环节,把握好教学活动中的举例原则,本文论述三大举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举例要具有科学性,是指举例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具有科学依据,力求真实准确、比喻恰当、用词合理,表达完整。只有坚持科学性的原则,才能使举出的例子起到较好的论证所学原理的作用。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举例要准确。一方面,举的例子要确有其事,切忌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有些老师为了举例而举例,生编硬造、哗众取宠,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事例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字等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否则,有可能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一旦被学生发觉,则会影响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其次,举例要适时。所谓适时,就足要求我们在举例时把握时机,掌握好“火候”。一般来说,按照举例的时间来划分,有三种情况:课前举例、课中举例以及课后举例。课前举例,多用于课堂导入,主要是为了引出课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实践中常常采用课中举例,这主要是为了印证某个原理或观点,帮助学生理解较为抽象的理论;课后举例多是为了达到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加深记忆的目的。教师应该在充分了解本课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以及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的基础上,适时恰当地举例。
二、比对性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能够充分地论释难点和重点,教师要从不同的两个角度去论证同一问题。这就要遵循比对性原则,比对原则可以归为以下三类:
第一,中外事例相对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反映往往受其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一般来说,人长期处于一种环境或面对一种事物时,思想往往会处于“休眠”状态,在观察力和思维力方面也会随之出现钝化表现,甚至出现“居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现象,处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迷失状态。如能把此环境与彼环境相比对,将此事物与彼事物相对照,那么获得的认识就会鲜明而强烈,观察力和思维力也会得到加强。例如在讲授《民主监督》时,必然涉及腐败问题。而学生时常能从报道上听到国内各种各样的腐败行为,久而久之,学生会认为只有我国才有腐败行为,而西方国家由于政治的民主、法制的健全,则不会出现腐败。这时,我们就应该举国外腐败的例子,引导学生明白,腐败具有普遍性,以此来矫正学生的认识偏差,并在讲述例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的能力。
第二,前后知识相贯通。高中阶段的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零星的知识点,而且要求学生能够把握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学会用先前学过的知识来解释后面的问题。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说过: “教给学生能借助已有的知识去获得知识,这是最高的教学技巧之所在。”这就涉及到心理学中所讲到的知识迁移。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就必须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的这种学习能力。在举例中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例如在讲授《生活与哲学》的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时,讲到“人的认识是发展的”,则可以举唯物主义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基本形态。这样,一方面传递给学生一个信息:要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迁移;另一方面对前面所学的知识点进行了复习和巩固,加深了印象。
第三,正反案例相比对。所谓正例,是指一切包含知识概念本质特征的事物,而反例则是指一切不包含知识概念本质特征的事物;正例能够直观地反映知识的本质特征,使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而反例则使学生加深印象,提高对知识的辨别和判断能力。在举例时,定要正反例相比对,防止单举正例或单举反例的两种极端。如果单举正例,回避反例,这样虽坚持了正面教育,但缺乏辩证性,学生认为教师在唱高调,粉饰太平;反过来,忽视正例,反例举得过多且缺乏分析、批判和引导,加之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之时,其鉴别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容易使学生产生悲观情绪,造成负面影响。
三、效用性原则
效用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著名经济学家梁小民认为.“效用是从消费某种物品中获得的满足的程度。”它为衡量人们的幸福或满足的程度提供了一个标准。在这里,我们则把它引申为学生从教师举例的这一行为中获得的益处。那么教师的举例究竟能给学生带来哪些效用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启发思考。教师在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因此教师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围绕学生这个主体来开展。因此,教师在课堂上运用举例这一教法也必须注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举例必须能侈启发学生思考这一效用上。一方面,举例要启发学生思考蕴含在事例中的深刻寓意,这就需要教师在举例时不仅要把事例讲清、讲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另一方面,举例要启发学生思考学习的过程,即要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老师要举这个例子,刚才的结论是如何分析、概括、总结出来的,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
第二,拓展知识。课堂教学是传播科学知识和人类文明的神圣殿堂,是“传道、授业、解惑”的重要阵地。因此,我们要通过举例帮助学生们在理解概念的同时,获得新的知识(既包括本学科的知识,又包括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当前,高中生因为繁重的学业负担和学校严格的管理措施,没有时间去广泛涉猎,知识面显得较为狭窄。为了丰富学生的知识,教师在举例时要尽量做到旁征博引,涉及多学科知识,以拓宽学生知识面,开阔学生的视野。这也是解决高中分科带来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
举例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惯用方法,我们应该秉承正确的举例原则,讲求一定的技巧性和艺术性,优化课堂举例环节,提高课堂效率。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举例原则;有效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支堂编号:1006-3315 (2015)10-019-001
高中思想政治课要想提高课堂效率,教师就必须优化举例这一环节,把握好教学活动中的举例原则,本文论述三大举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举例要具有科学性,是指举例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具有科学依据,力求真实准确、比喻恰当、用词合理,表达完整。只有坚持科学性的原则,才能使举出的例子起到较好的论证所学原理的作用。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举例要准确。一方面,举的例子要确有其事,切忌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有些老师为了举例而举例,生编硬造、哗众取宠,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事例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字等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否则,有可能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一旦被学生发觉,则会影响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其次,举例要适时。所谓适时,就足要求我们在举例时把握时机,掌握好“火候”。一般来说,按照举例的时间来划分,有三种情况:课前举例、课中举例以及课后举例。课前举例,多用于课堂导入,主要是为了引出课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实践中常常采用课中举例,这主要是为了印证某个原理或观点,帮助学生理解较为抽象的理论;课后举例多是为了达到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加深记忆的目的。教师应该在充分了解本课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以及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的基础上,适时恰当地举例。
二、比对性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能够充分地论释难点和重点,教师要从不同的两个角度去论证同一问题。这就要遵循比对性原则,比对原则可以归为以下三类:
第一,中外事例相对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反映往往受其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一般来说,人长期处于一种环境或面对一种事物时,思想往往会处于“休眠”状态,在观察力和思维力方面也会随之出现钝化表现,甚至出现“居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现象,处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迷失状态。如能把此环境与彼环境相比对,将此事物与彼事物相对照,那么获得的认识就会鲜明而强烈,观察力和思维力也会得到加强。例如在讲授《民主监督》时,必然涉及腐败问题。而学生时常能从报道上听到国内各种各样的腐败行为,久而久之,学生会认为只有我国才有腐败行为,而西方国家由于政治的民主、法制的健全,则不会出现腐败。这时,我们就应该举国外腐败的例子,引导学生明白,腐败具有普遍性,以此来矫正学生的认识偏差,并在讲述例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的能力。
第二,前后知识相贯通。高中阶段的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零星的知识点,而且要求学生能够把握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学会用先前学过的知识来解释后面的问题。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说过: “教给学生能借助已有的知识去获得知识,这是最高的教学技巧之所在。”这就涉及到心理学中所讲到的知识迁移。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就必须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的这种学习能力。在举例中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例如在讲授《生活与哲学》的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时,讲到“人的认识是发展的”,则可以举唯物主义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基本形态。这样,一方面传递给学生一个信息:要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迁移;另一方面对前面所学的知识点进行了复习和巩固,加深了印象。
第三,正反案例相比对。所谓正例,是指一切包含知识概念本质特征的事物,而反例则是指一切不包含知识概念本质特征的事物;正例能够直观地反映知识的本质特征,使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而反例则使学生加深印象,提高对知识的辨别和判断能力。在举例时,定要正反例相比对,防止单举正例或单举反例的两种极端。如果单举正例,回避反例,这样虽坚持了正面教育,但缺乏辩证性,学生认为教师在唱高调,粉饰太平;反过来,忽视正例,反例举得过多且缺乏分析、批判和引导,加之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之时,其鉴别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容易使学生产生悲观情绪,造成负面影响。
三、效用性原则
效用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著名经济学家梁小民认为.“效用是从消费某种物品中获得的满足的程度。”它为衡量人们的幸福或满足的程度提供了一个标准。在这里,我们则把它引申为学生从教师举例的这一行为中获得的益处。那么教师的举例究竟能给学生带来哪些效用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启发思考。教师在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因此教师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围绕学生这个主体来开展。因此,教师在课堂上运用举例这一教法也必须注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举例必须能侈启发学生思考这一效用上。一方面,举例要启发学生思考蕴含在事例中的深刻寓意,这就需要教师在举例时不仅要把事例讲清、讲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另一方面,举例要启发学生思考学习的过程,即要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老师要举这个例子,刚才的结论是如何分析、概括、总结出来的,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
第二,拓展知识。课堂教学是传播科学知识和人类文明的神圣殿堂,是“传道、授业、解惑”的重要阵地。因此,我们要通过举例帮助学生们在理解概念的同时,获得新的知识(既包括本学科的知识,又包括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当前,高中生因为繁重的学业负担和学校严格的管理措施,没有时间去广泛涉猎,知识面显得较为狭窄。为了丰富学生的知识,教师在举例时要尽量做到旁征博引,涉及多学科知识,以拓宽学生知识面,开阔学生的视野。这也是解决高中分科带来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
举例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惯用方法,我们应该秉承正确的举例原则,讲求一定的技巧性和艺术性,优化课堂举例环节,提高课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