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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系统的分离,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是解决企业的重点、难点等深层次问题,推动企业走向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办社会的现象相当普遍一般都办有食堂、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招待所等服务设施,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据调查,全省国有企业从事上述服务工作的职工一般占职工总数的10-15%;有的企业非生产性资产占全部资产的30%左右,办社会部分的支出每年高达几百万元,有的大企业每年仅子弟学校经费支出就达100多万元。这种生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