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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其身心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他们身体稚嫩、心灵幼弱,行为也会表现出异于成人(甚至为成人所不能容忍,如违法、犯罪)的特征,社会对待他们的方式应当以保护、教育为内容,以福利制度及司法制度为载体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关怀;在这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健全的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制度,值得中国借鉴;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作了一些努力和尝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和世界水平相比,还有一些差距,理应奋起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