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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零程度副词有“定较”“泛较”两类。前者如“很”、“怪”、“太”等,后者如“最”、“更”等。对于副词“比较”(以下简称“比较”)的含义,语言学界似乎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一般认为它的意义是“表示具有一定的程度”,但大多没有指出这一含义的前提是否有明确的比较对象,或把有无明确的比较对象这两种前提混为一谈。刘月华等著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指出:1.“比较”作为副词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相比而显出程度的差别,而且着重表示差别不是很大。2.“比较”有时也可不包含就相反方面进行比较的意思,而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