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2003—2016年空军和陆军飞行人员医学停飞疾病谱特点,为进一步做好航卫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整群抽取2003—2016年空军和陆军医学停飞档案和病案资料,对各种资料进行录入、整理、归纳、核查。从机种、停飞年龄、飞行时间等不同维度分析各类飞行人员医学停飞疾病特点。
结果共纳入762例医学停飞飞行人员。导致飞行人员医学停飞的前10位疾病依次是精神与行为障碍(12.47%)、头痛(10.63%)、颈腰椎疾病(8.53%)、高血压(7.74%)、眼底病变(3.41%)、屈光不正(3.28%)、眩晕(3.28%)、心脏疾病(3.15%)、加速度耐力不良(3.02%)、膝关节病(3.02%)。精神与行为障碍在运输(轰炸)机和直升机飞行人员中的构成比均显著高于歼(强)击机飞行员(χ2= 13.711、4.326,P<0.05 );头痛在运输(轰炸)机飞行人员中的构成比显著高于歼(强)击机飞行员(χ2=4.599,P<0.05 );颈腰椎疾病在歼(强)击机飞行员中的构成比显著高于运输(轰炸)机飞行人员(χ2=7.572,P<0.01 );加速度耐力不良仅见于歼(强)击机飞行员,其他疾病在不同机种停飞人员中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本研究中飞行人员停飞年龄高峰为36~ 40岁,直升机飞行人员在26~30岁的停飞人数构成比显著高于歼(强)击机飞行员(χ2=6.641 ,P<0.01 )和运输(轰炸)机飞行人员(χ2 =17.530,P<0.01 );运输(轰炸)机飞行人员在41~ 45、46~ 50岁的停飞人数构成比显著高于歼(强)击机飞行员(χ2=8.512、38.453,P<0.01)和直升机飞行人员(χ2=14.600、18.079,P<0.01 );飞行人员停飞飞行总时间高峰为1 501~2 000 h,歼(强)击机和运输(轰炸)机飞行员停飞飞行时间高峰均为1 501~ 2 000 h,直升机飞行人员停飞飞行时间高峰为≤500 h。直升机飞行人员在≤500 h、501~1 000 h的停飞人数构成比显著高于歼(强)击机飞行员(χ2=17.222、7.873,P<0.01 )和运输(轰炸)机飞行人员(χ2=31.448、14.459,P<0.01)。
结论因精神与行为障碍、头痛、颈腰椎疾病、高血压而停飞的人数在各机种飞行人员停飞疾病中均排位靠前,但位次有所不同。加速度耐力不良主要见于歼(强)击机飞行员。直升机飞行人员医学停飞年龄高峰出现较早,飞行时数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