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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B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发展生物质燃气,文章介绍了实施效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有效推动整个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的途径,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关键词:生物质气化;生物质燃气;合同能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9-0137-01
进入21世纪,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资源短缺带来的压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和变化,能源的供需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石油的进口依存度越来越高,给经济发展带来不稳定性;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带来的压力,化石燃料是全球最大的一个污染源,虽然现有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的主导地位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不会被改变,但是能源结构急需调整,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涌现。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变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而生物质气化技术又是科学利用生物质能源的重要措施。
1 公司简介
B公司是广东省东莞市一家以生物质气化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节能服务公司。生物质气化是指生物质原料在一定热力学条件下,借助于气化介质,在特定的气化装置中发生热解、氧化、还原、重整等反应,获得CO、H2及CH4等可燃气体。生物质气化产生的可燃气体,被广泛称为生物质燃气。生物质燃气是一种洁净燃料,可替代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广泛应用于锅炉、窑炉、热风炉等各种燃烧器,而且燃料成本比石油、天然气大大降低,燃烧后尾气排放达到天然气的尾气排放标准。
虽然生物质燃气是一种既环保又节能好产品,但由于生物质燃气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被市场广泛接受,而且生物质燃气的制备需要特定的设备,一次性投资比较大,操作也需要有一定的技术,传统的设备销售模式不利于产品的快速推广。B公司在经历几年的艰难摸索,最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市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其独特的市场主体结构、多元的融资渠道和规范的监管体制,为解决生物质燃气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机会。
2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的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流程基本如下:
①能源审计: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进行评估;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
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节能服务公司按照与客户商定的拟改造对象进行技术、经济方案设计,并预测能达到的节能量和经济效益。具体确定改造项目的规模、实施地点、设备的选型、工艺改造技术、工期进度等。
③合同谈判和签署: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改造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合同谈判,对技术和经济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在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④项目融资:投资按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方式有所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全部投资由节能公司先行提供,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时,客户按合同约定分期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全部投资由节能公司先行提供,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客户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能源费用托管型,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能源系统托管费用,节能公司自负盈亏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营。
⑤设备采购:节能公司负责完成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用能单位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⑥节能量检测: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可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节能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
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情况
B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先行者,实施效果显著。B公司与东莞市一用能单位“百进公司”于2012年5月签订了为期八年的能源管理合同,对其燃重油锅炉进行能源改造,B公司以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百进公司提供节能服务。百进公司生产用锅炉是一台4蒸t/h的燃重油锅炉,在改建前,每个月平均用重油约100 t,直接燃料成本45万元左右,B公司以在原燃料费用的基础上打八折的优惠条件,即每个月36万元的费用与百进公司达成能源整体承包协议。锅炉改建项目所有投资约140万元由B公司承担。该锅炉改建项目于2012年8月通过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燃重油锅炉改建为燃生物质燃气的气体燃烧锅炉;同年9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改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同年10月经环保检测公司进行锅炉尾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燃天然气锅炉尾气排放标准,完全符合环保要求。
B公司利用生物质废弃资源(三剩物、次小薪柴等)作为原料,经生物质气化装置转化为生物质燃气,替代重油为锅炉提供燃料,燃烧后锅炉的尾气排放达到燃天然气锅炉的尾气排放标准,比原来燃油锅炉的尾气排放更环保,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同时,该改建项目的经济效益也非常明显,对于用能单位百进公司来说,改建前每月仅燃油费用就高达45万元,另外加上锅炉房5名员工工资、福利近2.5万元,锅炉保养费、水电费等近2.5万元,总共支出近50万元,改建后每月以36万元总承包价承包给B公司,每月实实在在地节省了14万元的费用,每年节省费用168万元;对于节能公司B公司来说,前期投资约140多万元,按八年折旧,每月约1.5元,生物质原料每月约16万元,人工、水电费、设备维护费约5万元,共计22.5万元,利润13.5万元,每年有162万元的利润。该改建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达到了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的双赢。
B公司根据本项目实施取得的经验及数据制定了“锅炉改燃生物质燃气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供热的相关标准,作为产品大面积推广的依据。目前已在近10个项目以相似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取得了成功。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既具有发展新能源又把新能源利用与能源节约相结合的新发展机制,致力于节能减排、能源清洁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为各国解决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两大难题提供了契机。在融资方面,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运作,形成了多元的融资渠道,比如采取建立发展资金、创设发展融资平台、政策优惠以及提供资金帮助等措施,把有限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方式集合在一起发展能源项目。在市场运作方面,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对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利益进行合理分配,责任进行规范,降低市场运行负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从而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收益。
参考文献:
[1] 岳文辉,殷奇楠.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瓶颈与制度创新[J].上海节能,2014,(3).
关键词:生物质气化;生物质燃气;合同能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9-0137-01
进入21世纪,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资源短缺带来的压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和变化,能源的供需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石油的进口依存度越来越高,给经济发展带来不稳定性;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带来的压力,化石燃料是全球最大的一个污染源,虽然现有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的主导地位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不会被改变,但是能源结构急需调整,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涌现。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变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而生物质气化技术又是科学利用生物质能源的重要措施。
1 公司简介
B公司是广东省东莞市一家以生物质气化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节能服务公司。生物质气化是指生物质原料在一定热力学条件下,借助于气化介质,在特定的气化装置中发生热解、氧化、还原、重整等反应,获得CO、H2及CH4等可燃气体。生物质气化产生的可燃气体,被广泛称为生物质燃气。生物质燃气是一种洁净燃料,可替代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广泛应用于锅炉、窑炉、热风炉等各种燃烧器,而且燃料成本比石油、天然气大大降低,燃烧后尾气排放达到天然气的尾气排放标准。
虽然生物质燃气是一种既环保又节能好产品,但由于生物质燃气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被市场广泛接受,而且生物质燃气的制备需要特定的设备,一次性投资比较大,操作也需要有一定的技术,传统的设备销售模式不利于产品的快速推广。B公司在经历几年的艰难摸索,最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市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其独特的市场主体结构、多元的融资渠道和规范的监管体制,为解决生物质燃气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机会。
2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的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流程基本如下:
①能源审计: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进行评估;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
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节能服务公司按照与客户商定的拟改造对象进行技术、经济方案设计,并预测能达到的节能量和经济效益。具体确定改造项目的规模、实施地点、设备的选型、工艺改造技术、工期进度等。
③合同谈判和签署: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改造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合同谈判,对技术和经济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在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④项目融资:投资按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方式有所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全部投资由节能公司先行提供,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时,客户按合同约定分期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全部投资由节能公司先行提供,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客户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能源费用托管型,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能源系统托管费用,节能公司自负盈亏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营。
⑤设备采购:节能公司负责完成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用能单位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⑥节能量检测: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可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节能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节能公司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
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情况
B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先行者,实施效果显著。B公司与东莞市一用能单位“百进公司”于2012年5月签订了为期八年的能源管理合同,对其燃重油锅炉进行能源改造,B公司以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百进公司提供节能服务。百进公司生产用锅炉是一台4蒸t/h的燃重油锅炉,在改建前,每个月平均用重油约100 t,直接燃料成本45万元左右,B公司以在原燃料费用的基础上打八折的优惠条件,即每个月36万元的费用与百进公司达成能源整体承包协议。锅炉改建项目所有投资约140万元由B公司承担。该锅炉改建项目于2012年8月通过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燃重油锅炉改建为燃生物质燃气的气体燃烧锅炉;同年9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改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同年10月经环保检测公司进行锅炉尾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燃天然气锅炉尾气排放标准,完全符合环保要求。
B公司利用生物质废弃资源(三剩物、次小薪柴等)作为原料,经生物质气化装置转化为生物质燃气,替代重油为锅炉提供燃料,燃烧后锅炉的尾气排放达到燃天然气锅炉的尾气排放标准,比原来燃油锅炉的尾气排放更环保,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同时,该改建项目的经济效益也非常明显,对于用能单位百进公司来说,改建前每月仅燃油费用就高达45万元,另外加上锅炉房5名员工工资、福利近2.5万元,锅炉保养费、水电费等近2.5万元,总共支出近50万元,改建后每月以36万元总承包价承包给B公司,每月实实在在地节省了14万元的费用,每年节省费用168万元;对于节能公司B公司来说,前期投资约140多万元,按八年折旧,每月约1.5元,生物质原料每月约16万元,人工、水电费、设备维护费约5万元,共计22.5万元,利润13.5万元,每年有162万元的利润。该改建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达到了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的双赢。
B公司根据本项目实施取得的经验及数据制定了“锅炉改燃生物质燃气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供热的相关标准,作为产品大面积推广的依据。目前已在近10个项目以相似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取得了成功。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既具有发展新能源又把新能源利用与能源节约相结合的新发展机制,致力于节能减排、能源清洁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为各国解决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两大难题提供了契机。在融资方面,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运作,形成了多元的融资渠道,比如采取建立发展资金、创设发展融资平台、政策优惠以及提供资金帮助等措施,把有限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方式集合在一起发展能源项目。在市场运作方面,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对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利益进行合理分配,责任进行规范,降低市场运行负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从而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收益。
参考文献:
[1] 岳文辉,殷奇楠.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瓶颈与制度创新[J].上海节能,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