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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义
1、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经过三十二年的改革发展,我们福建省综合经济实力跨越新台阶,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乡支持农村的基础和实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我省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在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形成发展优先、城乡融合、工农协调、成果共享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和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仍很突出,持续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远未建立起来。特别是,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失的速度加快,城乡发展差距呈拉大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重要的任务无疑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全面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省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全省全面小康就无从谈起。只有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从体制机制上构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才能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基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也才能确保我省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途径。构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关键是要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城乡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系列体制机制。这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福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如前所述,福建目前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需要下更大决心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尤其在规范转移支付、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政府支农资金管理等方面需要扎实推进;一些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层次改革,如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形成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的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到一些地方乡镇财政与事权不对称,缺乏调控权力,乡镇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集体组织收入来源减少,支出增加,经济综合实力有所下降,调节功能有所减弱,导致农村基层干部工作难度加大。所有这些问题,显然都不是农村、农民单独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体制机制制度的调整和合理安排。
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投融资体系和财政支农政策机制安排不科学、不完善。由财政资金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企业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尚未建立。由于单个农户贷款规模小、手续麻烦,造成农村金融成本大、风险高,使得金融机构都把投资重点转入城市,农村资金被城市和工业抽走,农村金融融通渠道不通畅,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由于农业、农村是弱质产业和弱质区域,迫切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倾斜在国内外都已是共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省财政支农资金的制度安排上存在严重缺陷——缺乏一个稳定的增长机制。我省财政支农资金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2%-3%,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在一位数内徘徊。按照相同的口径,发达国家的支持水平普遍在30%-50%,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在10%-20%。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执行层次——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保障不足,经常发生资金挪用、挤占等现象,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和新的制度安排等反哺供给常常难以到达反哺需求层。尤其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配套税收政策和一些实质性政策仍然比较缺乏;同时各级财政资金还存在配合不够的问题,从而难以形成反哺“三农”合力。
3、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条件较差,农村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在政府财政的支出中,用于农村社会救济的比例偏低,农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投入不足,无论是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近几年虽然各地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扩大覆盖范围、保证补贴资金的稳定投入、形成与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接轨目前有较大难度。在公共卫生方面,全省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机构设备差、技术力量薄弱、村社医疗站点建设滞后,农民看病远、就医难的问题突出,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某些已经得到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的发病率出现了反弹,一些农村地区职业病和环境污染所致疾病明显上升,对农民健康造成新的威胁。在社会文化生活方面,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真正反映农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比较短缺,一些封建落后的文化现象还有一定抬头。
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自1985年以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收入水平由733元增加到2008年的17961元,增长了23.5倍,年均递增14.9%;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由396元增加到6196元,增长14.6倍,年均递增12.7%,比前者低2.2个百分点。由此,导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1.85:1扩大到2.90:1。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研究,经济成长和总收入差异之间存在着一种“先加剧后改善”的倒U型库兹涅茨曲线联系。从我省发展趋势看,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将沿着一条“扩大-稳定-缩小”的轨迹运行。为了缩短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和发展差距,加大相关政策的干预和调控尤显必要。
三、加快推进福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
1、科学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新体制,理顺规划职能,打破现行的部门和行业各自规划、自成一体、缺乏衔接的规划体制。二是以编制市县域总体规划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供排水、公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合理安排市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生态保护、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三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城市联盟,促进城际协作,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四是坚持把园区发展与小城镇规划结合起来,制定重点镇、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项目和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重点镇(村)集中,推动小城镇成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要节点。
2、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以增强基层财政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应着眼于解决城乡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县乡财政困难两个根本问题,切实体现财权和事权的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适度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二是优化公共财政投向。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确保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广大农村。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公共品和服务,确保各级财政新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确保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长。
3、合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一是完善城乡产业布局,积极推进特色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整合优化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进城乡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努力构建产业联动、就业转移、人才交流新机制。二是强化工业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中主导作用。着力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辐射和带动县域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集中区建设,形成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县、乡(镇)工业发展格局。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加快形成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四是加快发展城乡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依托区域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资源,完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和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省际边界粮食、农产品、建材等专业物流园区。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城乡旅游资源,打造滨海蓝色生态、山地绿色生态两大旅游带,构筑闽东北、闽西南、闽西北三大旅游协作区。
4、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一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准入条件,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其在城镇落户,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建立城乡统一、户籍联网的新型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跨过土地一级市场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实现流转和经营,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供给约束。积极探索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使广大农民能直接分享工业化利益。三是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信社试点改革的步伐,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使之真正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建立农村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鼓励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支持小额信贷机构发展。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5、切实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城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把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二是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未达标老区、经济欠发达县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继续推进每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三是完善城乡基层文化体育设施。继续实施每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建设工程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加强社区文化中心、行政村文化室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重点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城乡居民生活。
6、建立统筹城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功能完善、平等竞争、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和信息共享制度,形成省、市、县(区)、乡镇、村互联互通的劳务信息体系。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完善农民工子女城镇就学制度,确保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完善农民工聚居区医疗设施和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按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7、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一是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进度。二是建立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打破政府行政管理“城乡分治”的局面。调整各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行政职能,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向农村拓展,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科学设置乡镇职能机构,进一步理顺乡镇“七所八站”管理体制。三是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四是健全城乡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能力。五是健全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经过三十二年的改革发展,我们福建省综合经济实力跨越新台阶,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乡支持农村的基础和实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我省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在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形成发展优先、城乡融合、工农协调、成果共享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和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仍很突出,持续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远未建立起来。特别是,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失的速度加快,城乡发展差距呈拉大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重要的任务无疑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全面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省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全省全面小康就无从谈起。只有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从体制机制上构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才能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基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也才能确保我省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途径。构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关键是要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城乡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系列体制机制。这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福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如前所述,福建目前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需要下更大决心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尤其在规范转移支付、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政府支农资金管理等方面需要扎实推进;一些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层次改革,如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形成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的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到一些地方乡镇财政与事权不对称,缺乏调控权力,乡镇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集体组织收入来源减少,支出增加,经济综合实力有所下降,调节功能有所减弱,导致农村基层干部工作难度加大。所有这些问题,显然都不是农村、农民单独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体制机制制度的调整和合理安排。
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投融资体系和财政支农政策机制安排不科学、不完善。由财政资金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企业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尚未建立。由于单个农户贷款规模小、手续麻烦,造成农村金融成本大、风险高,使得金融机构都把投资重点转入城市,农村资金被城市和工业抽走,农村金融融通渠道不通畅,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由于农业、农村是弱质产业和弱质区域,迫切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倾斜在国内外都已是共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省财政支农资金的制度安排上存在严重缺陷——缺乏一个稳定的增长机制。我省财政支农资金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2%-3%,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在一位数内徘徊。按照相同的口径,发达国家的支持水平普遍在30%-50%,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在10%-20%。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执行层次——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保障不足,经常发生资金挪用、挤占等现象,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和新的制度安排等反哺供给常常难以到达反哺需求层。尤其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配套税收政策和一些实质性政策仍然比较缺乏;同时各级财政资金还存在配合不够的问题,从而难以形成反哺“三农”合力。
3、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条件较差,农村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在政府财政的支出中,用于农村社会救济的比例偏低,农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投入不足,无论是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近几年虽然各地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扩大覆盖范围、保证补贴资金的稳定投入、形成与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接轨目前有较大难度。在公共卫生方面,全省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机构设备差、技术力量薄弱、村社医疗站点建设滞后,农民看病远、就医难的问题突出,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某些已经得到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的发病率出现了反弹,一些农村地区职业病和环境污染所致疾病明显上升,对农民健康造成新的威胁。在社会文化生活方面,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真正反映农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比较短缺,一些封建落后的文化现象还有一定抬头。
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自1985年以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收入水平由733元增加到2008年的17961元,增长了23.5倍,年均递增14.9%;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由396元增加到6196元,增长14.6倍,年均递增12.7%,比前者低2.2个百分点。由此,导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1.85:1扩大到2.90:1。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研究,经济成长和总收入差异之间存在着一种“先加剧后改善”的倒U型库兹涅茨曲线联系。从我省发展趋势看,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将沿着一条“扩大-稳定-缩小”的轨迹运行。为了缩短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和发展差距,加大相关政策的干预和调控尤显必要。
三、加快推进福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
1、科学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新体制,理顺规划职能,打破现行的部门和行业各自规划、自成一体、缺乏衔接的规划体制。二是以编制市县域总体规划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供排水、公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合理安排市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生态保护、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三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城市联盟,促进城际协作,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四是坚持把园区发展与小城镇规划结合起来,制定重点镇、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项目和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重点镇(村)集中,推动小城镇成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要节点。
2、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以增强基层财政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应着眼于解决城乡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县乡财政困难两个根本问题,切实体现财权和事权的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适度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二是优化公共财政投向。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确保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广大农村。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公共品和服务,确保各级财政新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确保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长。
3、合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一是完善城乡产业布局,积极推进特色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整合优化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进城乡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努力构建产业联动、就业转移、人才交流新机制。二是强化工业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中主导作用。着力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辐射和带动县域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集中区建设,形成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县、乡(镇)工业发展格局。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加快形成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四是加快发展城乡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依托区域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资源,完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和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省际边界粮食、农产品、建材等专业物流园区。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城乡旅游资源,打造滨海蓝色生态、山地绿色生态两大旅游带,构筑闽东北、闽西南、闽西北三大旅游协作区。
4、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一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准入条件,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其在城镇落户,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建立城乡统一、户籍联网的新型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跨过土地一级市场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实现流转和经营,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供给约束。积极探索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使广大农民能直接分享工业化利益。三是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信社试点改革的步伐,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使之真正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建立农村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鼓励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支持小额信贷机构发展。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5、切实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城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把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二是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未达标老区、经济欠发达县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继续推进每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三是完善城乡基层文化体育设施。继续实施每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建设工程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加强社区文化中心、行政村文化室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重点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城乡居民生活。
6、建立统筹城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功能完善、平等竞争、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和信息共享制度,形成省、市、县(区)、乡镇、村互联互通的劳务信息体系。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完善农民工子女城镇就学制度,确保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完善农民工聚居区医疗设施和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按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7、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一是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进度。二是建立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打破政府行政管理“城乡分治”的局面。调整各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行政职能,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向农村拓展,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科学设置乡镇职能机构,进一步理顺乡镇“七所八站”管理体制。三是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四是健全城乡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能力。五是健全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