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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江西毁淫祠活动较为频繁,地方官员为使地方社会移风易俗,规范社会秩序,对用人祭祀、巫师害民、劳民伤财等不合理的祭祀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他们又通过毁祠庙、兴学校、祀正神等措施来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信仰取向。但这一行为主要与他们的政治热情相关,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地方官员打击淫祠的效果并未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