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劳动权和休息权(62) 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在苏联宪法118条规定:“苏联公民有劳动权,即有权取得有保障之工作以及按其劳动数量和质量发给之报酬.”苏联公民不但有劳动的权利,而且还有休息的权利。在苏联宪法119条规定:“苏联公民有休息权。休息权之保证为:工人及职员工作时间规定为8小时,从事劳动条件困难之职业者工作时间缩减为7小时至6小时,劳动条件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