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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错误让我失去了组织的信任、家庭的荣耀和热爱的工作。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帮助,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第一法庭,哈某追悔莫及。惠农区法院院长王绍军为审判长、惠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林为第一公訴人,对哈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庭审,开创了宁夏法检员额“两长”同庭审案先河。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11月,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哈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万元。
庭审中,王绍军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作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韩林对被告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阶段,韩林对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析和答辩,被告人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历时80分钟的庭审进入尾声,韩林发表公诉意见书强调,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松懈,为了追逐物质享受,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教训深痛,本案的审理也再次给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此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是宁夏法检员额制改革后第一例法检“两长”作为入额法官、检察官审理的案件。惠农区检察院专职检委常惠琴介绍,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院领导办案已常态化,院领导不但要带头办案,而且要承办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11月,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哈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万元。
庭审中,王绍军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作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韩林对被告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阶段,韩林对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析和答辩,被告人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历时80分钟的庭审进入尾声,韩林发表公诉意见书强调,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松懈,为了追逐物质享受,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教训深痛,本案的审理也再次给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此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是宁夏法检员额制改革后第一例法检“两长”作为入额法官、检察官审理的案件。惠农区检察院专职检委常惠琴介绍,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院领导办案已常态化,院领导不但要带头办案,而且要承办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