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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精准扶贫中,有的地方由于方法不对,片面依据《户口簿》核定,诱发办假分户、假合户等行为,家庭人数存在造假行为,政府花钱费力,还惹得群众有意见、生抱怨。所以,在精准扶贫中要克服教条主义,既要依据《户口簿》,又要结合传统理念,确定家庭人数认定方法,做到合情合理,力求该享受的钱一分不少,不该享受的钱一分不给。
关键词:精准扶贫;家庭人数;户口簿
在精准扶贫中,核定家庭人均收入是认定贫困户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一般而言,家庭年人均收入=年家庭收入÷家庭成员数。计算人均收入只有家庭收入、家庭人数两项。其中家庭人数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观的,因为家庭成员不论男女老少,都是活生生的,不能藏着掖着,户口簿、身份证上也是丁是丁、卯是卯。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个人人认为真实可靠的问题,偏偏就难住了一些地方的专业人士和村干部。因为有的地方简单依据《户口簿》登记信息核定,造成一些不合理现象,惹得单位之间推诿、经办人员傻忙、很多家庭纠结,政府花钱费力,还惹得群众有意见、生抱怨。那么,精準扶贫中应该如何界定家庭人数呢?是完全依据《户口簿》核定,还是按照传统公认的方法核定,笔者就此谈点看法。
一、现行核定家庭人数的做法
有的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在核定精准扶贫家庭成员人数时,完全依据《户口簿》登记信息。坚持这一做法的人认为,以《户口簿》为依据,统一标准,简单省事,而且依据明确,资料可查,便于解释;白纸黑字,即使不合理,也不用承担责任。
从现实情况看,完全依据《户口簿》核定家庭人数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应享受政府或者公共救助(补助、补贴等)的家庭却得不到。如果应单独分户的人员与其他成员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不应分户的人员分出去登记到其他《户口簿》上,由此计算的家庭人均收入会增加,其结果就是本应享受救助的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例如《户口簿》户主张三,80岁,丧偶,有1儿1女,都结婚生子,但儿子的户口仍保留在张三《户口簿》上。这样,张三《户口簿》上的信息就是成员4人:户主张三、儿子张明、儿媳王艳、孙子张平。如果按照《户口簿》4人的收入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张三就超出了救助标准。但如果儿女赡养能力差,张三1人单独分户,人均收入较低,就能够享受有关救助。二是不应享受的家庭却能得到。如果原本属于一个家庭的成员,为了享受某种待遇,有意进行拆分,单独设立户头,就会使有的人得到不应享受的利益。例如《户口簿》户主李四,是经营木材加工的专业户,还有大型卡车两辆,家庭成员4人,包括妻子和成年未婚子女2人。妻子去年患脑溢血瘫痪,出现临时经济困难,而家庭年人均收入仍高于普通家庭,按政策不能享受低保补助。村干部觉得应对病人同情,也需要人性化管理,建议(同意)其妻子分户,即以其妻子为户主单独申请一个《户口簿》,这样,其妻子就可以吃低保了。
二、现行做法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在精准扶贫中,以上两种情形在有的地方并非个案,而具有普遍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依据《户口簿》核定的家庭人数存在失真现象。
《户口簿》相当于一个户籍记录、户籍证明。实际上,国家实施户籍改革以来,个人的户口基本与工作、身份、地位脱钩了,《户口簿》也不像以前那样神秘、严格了,关注度也差了。
例如,以前考上大学、进了工厂、女儿出嫁,首先要做的就是迁户口;现在有的地方虽然也要求迁户口,但很多地方实行的是“要迁要留”随便的做法。除非买房、就业、婚姻登记、子女入学等有专门要求或者个人需求必须使用《户口簿》的,一般情况下,很多人懒得办理迁户、分户。有的儿娶女嫁了,户口还留在父母《户口簿》上;有的把孙子、外孙的户口落在爷爷、外公《户口簿》上,三世甚至四世同登记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情况随处可见。而且现在户口登记手续简便,分户也很方便,像外出务工、上学,只要用人单位开具证明,或者个人有合理需求,就很容易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由此可见,《户口簿》上的成员由于存在血缘和法定、法理等特定关系,表面看上去与户主是一家人。但如果在精准扶贫中以此计算家庭人数,就会存在人数失真问题,一些原本不应该享受扶贫政策的大学生、农民工等家庭成员,就不能与户主一并计算和同样对待。否则,对有的家庭就不合理、不合情,某些人会因此钻空子、想门道,扶贫的政策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
三、准确核定家庭人数的建议
精准扶贫中家庭人数的核定,要按照公众对家庭“传统”的认定,而不能完全依据《户口簿》,《户口簿》只是认定家庭成员的重要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
具体说来,在精准扶贫中对家庭人数的核定可划分为如下三种类型:一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者在校学生)构成的家庭。可视为一个家庭,不可拆分,家庭人数就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人数。子女因为学业等原因另立户头、有自己《户口簿》的,也应计算在家庭成员中(父母离异的,按照各自的法定抚养子女数)。二是父母与已婚子女(或者过了结婚年龄的子女)构成的家庭。精准扶贫核定家庭人数时,这一类型的家庭不论单住、还是合住,不论户籍是在一个《户口簿》上、还是在几个《户口簿》上,父母与子女各是各的家庭,父母与子女不能作为一个家庭对待。三是夫妻户和单身户。在老年家庭中,这是最简单、最普通的一种类型。应该与第一种类型一样,夫妻户自然不可拆分,均应视为家庭有效人数。
古人云:“为大者,不可以烦,烦则乱;为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精准扶贫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中央的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在具体执行中必须实事求是,注重细节,力求合情合理,公平公开,应当享受的一分不能少,不应享受的一分不能给,把好事做好。
关键词:精准扶贫;家庭人数;户口簿
在精准扶贫中,核定家庭人均收入是认定贫困户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一般而言,家庭年人均收入=年家庭收入÷家庭成员数。计算人均收入只有家庭收入、家庭人数两项。其中家庭人数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观的,因为家庭成员不论男女老少,都是活生生的,不能藏着掖着,户口簿、身份证上也是丁是丁、卯是卯。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个人人认为真实可靠的问题,偏偏就难住了一些地方的专业人士和村干部。因为有的地方简单依据《户口簿》登记信息核定,造成一些不合理现象,惹得单位之间推诿、经办人员傻忙、很多家庭纠结,政府花钱费力,还惹得群众有意见、生抱怨。那么,精準扶贫中应该如何界定家庭人数呢?是完全依据《户口簿》核定,还是按照传统公认的方法核定,笔者就此谈点看法。
一、现行核定家庭人数的做法
有的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在核定精准扶贫家庭成员人数时,完全依据《户口簿》登记信息。坚持这一做法的人认为,以《户口簿》为依据,统一标准,简单省事,而且依据明确,资料可查,便于解释;白纸黑字,即使不合理,也不用承担责任。
从现实情况看,完全依据《户口簿》核定家庭人数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应享受政府或者公共救助(补助、补贴等)的家庭却得不到。如果应单独分户的人员与其他成员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不应分户的人员分出去登记到其他《户口簿》上,由此计算的家庭人均收入会增加,其结果就是本应享受救助的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例如《户口簿》户主张三,80岁,丧偶,有1儿1女,都结婚生子,但儿子的户口仍保留在张三《户口簿》上。这样,张三《户口簿》上的信息就是成员4人:户主张三、儿子张明、儿媳王艳、孙子张平。如果按照《户口簿》4人的收入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张三就超出了救助标准。但如果儿女赡养能力差,张三1人单独分户,人均收入较低,就能够享受有关救助。二是不应享受的家庭却能得到。如果原本属于一个家庭的成员,为了享受某种待遇,有意进行拆分,单独设立户头,就会使有的人得到不应享受的利益。例如《户口簿》户主李四,是经营木材加工的专业户,还有大型卡车两辆,家庭成员4人,包括妻子和成年未婚子女2人。妻子去年患脑溢血瘫痪,出现临时经济困难,而家庭年人均收入仍高于普通家庭,按政策不能享受低保补助。村干部觉得应对病人同情,也需要人性化管理,建议(同意)其妻子分户,即以其妻子为户主单独申请一个《户口簿》,这样,其妻子就可以吃低保了。
二、现行做法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在精准扶贫中,以上两种情形在有的地方并非个案,而具有普遍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依据《户口簿》核定的家庭人数存在失真现象。
《户口簿》相当于一个户籍记录、户籍证明。实际上,国家实施户籍改革以来,个人的户口基本与工作、身份、地位脱钩了,《户口簿》也不像以前那样神秘、严格了,关注度也差了。
例如,以前考上大学、进了工厂、女儿出嫁,首先要做的就是迁户口;现在有的地方虽然也要求迁户口,但很多地方实行的是“要迁要留”随便的做法。除非买房、就业、婚姻登记、子女入学等有专门要求或者个人需求必须使用《户口簿》的,一般情况下,很多人懒得办理迁户、分户。有的儿娶女嫁了,户口还留在父母《户口簿》上;有的把孙子、外孙的户口落在爷爷、外公《户口簿》上,三世甚至四世同登记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情况随处可见。而且现在户口登记手续简便,分户也很方便,像外出务工、上学,只要用人单位开具证明,或者个人有合理需求,就很容易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由此可见,《户口簿》上的成员由于存在血缘和法定、法理等特定关系,表面看上去与户主是一家人。但如果在精准扶贫中以此计算家庭人数,就会存在人数失真问题,一些原本不应该享受扶贫政策的大学生、农民工等家庭成员,就不能与户主一并计算和同样对待。否则,对有的家庭就不合理、不合情,某些人会因此钻空子、想门道,扶贫的政策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
三、准确核定家庭人数的建议
精准扶贫中家庭人数的核定,要按照公众对家庭“传统”的认定,而不能完全依据《户口簿》,《户口簿》只是认定家庭成员的重要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
具体说来,在精准扶贫中对家庭人数的核定可划分为如下三种类型:一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者在校学生)构成的家庭。可视为一个家庭,不可拆分,家庭人数就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人数。子女因为学业等原因另立户头、有自己《户口簿》的,也应计算在家庭成员中(父母离异的,按照各自的法定抚养子女数)。二是父母与已婚子女(或者过了结婚年龄的子女)构成的家庭。精准扶贫核定家庭人数时,这一类型的家庭不论单住、还是合住,不论户籍是在一个《户口簿》上、还是在几个《户口簿》上,父母与子女各是各的家庭,父母与子女不能作为一个家庭对待。三是夫妻户和单身户。在老年家庭中,这是最简单、最普通的一种类型。应该与第一种类型一样,夫妻户自然不可拆分,均应视为家庭有效人数。
古人云:“为大者,不可以烦,烦则乱;为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精准扶贫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中央的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在具体执行中必须实事求是,注重细节,力求合情合理,公平公开,应当享受的一分不能少,不应享受的一分不能给,把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