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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白鹿,后来你还见过沈流年吗?”
没想到,阔别多年后沈流年竟成了我和霜霜茶余饭后唯一可以说起的往事。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我说:“没有。”
许是一句直接否定太过不近人情,我明显感觉到对面的人有一瞬的怔愣。顿了顿,她说:“没想到你现在还是这么讨厌他。”
我没有再接话,只是轻轻摩挲着面前的咖啡杯。温热的触感总让人莫名的安心,只是杯沿却总是隐隐透着几分陶瓷的冰凉。这一热一冷的交替,感觉那么熟悉,像极了当年的他。
沈流年啊,于我来说,好像是上世纪的事了。明明已经被时光翻在了身后,却还总是被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用来纪念。
Ⅱ
其实霜霜说的没错,我的确讨厌沈流年,看一眼就能烦一天的那种讨厌。对于像我这样的“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读书时最烦的人,要么就是成绩很烂,要么就是成绩比自己还好。沈流年属于前者,说他成绩差还是给足了他那个有钱老爸的面子,谁让学校的几间实验室都是人家赞助的呢。
按说,我跟他应该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事实也的确是这样,在那个周五的黄昏之前,我们从来都是桥归桥,路归路。
故事的渊源是一杯红豆圣代,对于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桌子上,我想我是很清楚的。那时霜霜是全校公认的美人儿,所有男生都对她趋之若鹜,像这种礼物放错桌子的情节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动作熟稔地拿起杯子,以一条完美的抛物线丢进垃圾筒。就在我正为自己的投篮天赋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道不满又执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同学,你为什么扔掉我的东西?”
“因为它占到我的桌子了。”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并没打算跟他纠缠,谁知他非是不依不饶,死乞白赖地要我赔给他。
实在被他缠得不耐烦了,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他,说:“在我桌上,就是我的东西,我扔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可以的?”
然后,我捕捉到他眼底一瞬的错愕,他大概是没见过好学生这么无理取闹的样子吧?但很快,所有的情绪都淹没在一个流里流气的笑容里,他故意拖长音调:“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手里的东西也是我的咯。”说着他抢过我手边的习题册,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大步逃离“犯罪现场”。
真是让人恼火啊。
Ⅲ
等我一路追上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家奶茶店里隔着窗子向我招手,脸上得意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欠扁。我深知跟这种无赖没什么好讲的,只好重新买了一杯一模一样的圣代,赌气似地摔在他面前:“赔给你,书还我。”
“等它化了就还你。”他笑着指了指桌上还冒着冷气的圣代。
虽然已经在心里把他问候了800次,但我还是认命地坐在了他对面,将那个堆满红豆的杯子捧进手心。
正值仲秋季节,黄昏时分透过窗子洒进的霞光只有色彩没有温度,杯壁的冷气在掌心开出涔凉的水花。指尖禁不住泛凉,我抬头睨了他一眼,却不料正對上他的目光,只好有些心虚地悻悻低头。
还算是一幅美好的画面吧?伏在桌边涂涂画画的他少了平日里的张扬,安静的侧脸无故多了几分认真。尽管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在学习,这世上是没有人会用炭笔去演算函数题的。
流转在周围的音乐一曲又一曲地切过,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本造型漂亮的冰激凌终于化成了一杯奶油,一粒粒红豆像是沉在水底的雨花石,若隐若现。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喊道:“好了,书还我。”
“时间刚刚好,还给你。”他慢条斯理地从书包里掏出习题册。我毫不客气地拽过习题册转身就走,只听到他在后面喊了一句:“小鹿,我还送了一个礼物给你。”
送礼物给我?我要是信了,那我就是傻子。
Ⅳ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他的确送了我一份大礼。
在老师要批改的那一页作业的空白处多了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小白鹿,水笔画上去的笔迹怎么也抹不去。我硬着头皮交上了自己那另类的作业,老师虽没有多说但脸上的不悦却很真切。
自此,我与沈流年真的算是不共戴天。我威胁他说:“沈流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白鹿的VIP,要是你再敢捉弄我,我就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打一送一。”
可他偏偏就是那种脸皮厚到无所畏惧的人,还自以为熟络地一边跟我开着“为什么你不叫花鹿、麋鹿或者驯鹿”之类的玩笑,一边旁敲侧击地向我打听着霜霜的各种喜好。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可以捉弄他的大好时机,我告诉他说霜霜最喜欢吃辣,尤其是麻辣火锅。
果不其然,那个周末他就打着庆祝霜霜获芭蕾比赛冠军的幌子请我们吃火锅,锅底选了特辣。我很不道德地抱着看好戏的态度,悠哉悠哉地去赴约。作为霜霜的头号闺蜜,我很清楚地知道,她从不吃辣,因为她嫌会长痘还会发胖。
也正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自信,所以当我看见霜霜明明辣到差点流泪,却还称赞说火锅真好吃的那一刻,我更宁愿相信玛雅人所说的世界末日。
这样的剧情有多不可思议,就有多理所当然。所有的出乎意料都归结为一句话——霜霜喜欢沈流年。
年少时的讨厌从来不懂避讳,可年少时的喜欢从来都是秘密。为了成全霜霜那羞于启齿的矜持,我曾无数次被她拖到肯德基或公园,以一个电灯泡的身份跟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
那些周末被我叫着“黑色周末”,他们谈的话题是我完全听不懂的,什么艺术,什么大师,这些都是我这种只会学习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每逢此时,我只能端着一杯还泛着气泡的冰可乐发呆,还要时不时地被沈流年一记爆栗生生拉回现实。然后继续听他们说着那些让我一头雾水的内容,那时我第一次觉得他们真的很登对。
撇开别的不说,单从相貌上来看,他们也绝对是偶像剧里的标配男女主。 在考场上旗开得胜惯了,我难得有几分妄自菲薄的自卑。
Ⅴ
霜霜来找我补课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就像她开始吃辣一样。我一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能让她想要学习几何函数的动力,即使我心知肚明那动力就是沈流年。可我就是想不明白,明明沈流年的成绩更烂,霜霜为什么还怕赶不上他的脚步。
事实上,我也的确这么问了。迄今为止,我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霜霜脸上钦慕崇拜的表情,她说:“白鹿,他跟我们想象中不一样,他有天分,有梦想。他喜欢塞尚,最想到巴黎,跟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完全不一样。”
对于她的话我嗤之以鼻,滿是不屑。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说得总是没错的,我实在无法将梦想跟一个连teacher都拼不出来的人联系在一起。
我知道沈流年其实是一个偏科的学霸是因为一道物理题。彼时,我正陪着霜霜复习,结果却因为一道计算题我咬着手指卡壳许久。
“你这么做不对。”他瞥了一眼我写在纸上的公式,突然蹦出了一句。
“你行,那你来。”
我本是打着看他知难而退的如意算盘,却不想,他拿起草稿纸三两下就给出了思路,然后朝我露出了一个招牌式的嘚瑟笑容。
那一刻,我心里的惊诧不亚于看到外星人。
或许,我真的不懂他,就像他说的那样。
我们3人之间的平静彻底崩盘是在临近毕业的4月天,那天霜霜和沈流年吵架吵到天昏地暗,她趴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好久。眼看着好友伤心欲绝,我除了手足无措的慌乱,还有无法言说的愤怒。
找到沈流年的时候他正在天台画画,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生生被他穿出几分懒散的痞气。我不由分说地抢过他手里的画笔,歇斯底里地吼道:“明明已经收到通知书了,你为什么要放弃?你知不知道霜霜为了能陪你一起去巴黎花了多少心血?”
直至今日,我依旧忘不了那一日他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到失望再到平静。过了半晌他轻笑,说:“白鹿,你根本就不懂我。”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轻浅的声音随着漫天飞舞的柳絮一起飘荡在那个晴空万里的4月天。手里的那一支炭笔被我生生捏断,在掌心留下难堪的黑色痕迹。
事实证明,我的两肋插刀不仅帮不了霜霜,我甚至都帮不了我自己。
他真的放弃了艺术之都——巴黎,听说他选择了佛罗伦萨,但这都只是听说。他平素里张扬得很,可唯独离开时最低调,低调到我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后来我对离别的印象一直都很模糊,记不清命运是在哪一帧为我们按下了暂停键。
Ⅵ
“白鹿,如果当初你换个答案,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霜霜有些迟疑的声音打破了四下沉寂的氛围。
她一语中的,我猛地一震,才惊觉指尖的咖啡杯已经温凉。顷刻间,我又记起了那个4月天,那个被泪水浸透了的4月天。
那一日,我和沈流年在天台的争执以他的愤然离场而告终。为什么霜霜恰巧会出现在天台,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她红着眼睛问我:“白鹿,沈流年到底为什么放弃巴黎难道你真的不清楚吗?”
轰的一声脑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崩溃坍塌,那是谎言被拆穿的无力和愧疚。因为自始至终,说谎的人一直都是我。
那一张藏在红豆圣代杯底的粉色卡片上写的是:“小鹿,生日快乐。”
作业本上那一只白鹿其实是我自己用水笔画上的,只是为了遮住一句话,到现在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个字,只记得那话里有,小鹿和喜欢。
“可那又怎么样呢?我从来就不喜欢他。”我强调似的大声说着,生怕她不信,更生怕她轻信。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已经离开的沈流年竟然又重新返回,我所有的话他一字不落地听进耳中。然后,我看到他手里的饮料悉数砸落在地,在滚动不远后静静躺在阳光下。
再然后,他离开,从未返场。来不及说再见的离别最令人心酸,因为连能再见的希望都没有。
可是……
“就算再来一次也没什么不一样的,我只是他爸爸资助的一个穷孩子而已,不值得他为我放弃梦想。”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我从来都不相信灰姑娘的故事,以前沈流年总说我理智到冷血。其实才不是,如果他英文稍微好一点的话,他一定不会再这么说,因为VIP——very important person。
白鹿喜欢沈流年,这是秘密,除了挂在我房间的那一幅画,谁都不知道。
是什么时候买回来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画上的女孩皱着眉头,手里端着一杯冰淇淋,画纸微微泛黄,看得出是很久以前的作品。不过好在边角那一行小字还清晰可见——蒹葭苍苍,“白鹿”为霜。
“白鹿,后来你还见过沈流年吗?”
没想到,阔别多年后沈流年竟成了我和霜霜茶余饭后唯一可以说起的往事。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我说:“没有。”
许是一句直接否定太过不近人情,我明显感觉到对面的人有一瞬的怔愣。顿了顿,她说:“没想到你现在还是这么讨厌他。”
我没有再接话,只是轻轻摩挲着面前的咖啡杯。温热的触感总让人莫名的安心,只是杯沿却总是隐隐透着几分陶瓷的冰凉。这一热一冷的交替,感觉那么熟悉,像极了当年的他。
沈流年啊,于我来说,好像是上世纪的事了。明明已经被时光翻在了身后,却还总是被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用来纪念。
Ⅱ
其实霜霜说的没错,我的确讨厌沈流年,看一眼就能烦一天的那种讨厌。对于像我这样的“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读书时最烦的人,要么就是成绩很烂,要么就是成绩比自己还好。沈流年属于前者,说他成绩差还是给足了他那个有钱老爸的面子,谁让学校的几间实验室都是人家赞助的呢。
按说,我跟他应该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事实也的确是这样,在那个周五的黄昏之前,我们从来都是桥归桥,路归路。
故事的渊源是一杯红豆圣代,对于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桌子上,我想我是很清楚的。那时霜霜是全校公认的美人儿,所有男生都对她趋之若鹜,像这种礼物放错桌子的情节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动作熟稔地拿起杯子,以一条完美的抛物线丢进垃圾筒。就在我正为自己的投篮天赋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道不满又执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同学,你为什么扔掉我的东西?”
“因为它占到我的桌子了。”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并没打算跟他纠缠,谁知他非是不依不饶,死乞白赖地要我赔给他。
实在被他缠得不耐烦了,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他,说:“在我桌上,就是我的东西,我扔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可以的?”
然后,我捕捉到他眼底一瞬的错愕,他大概是没见过好学生这么无理取闹的样子吧?但很快,所有的情绪都淹没在一个流里流气的笑容里,他故意拖长音调:“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手里的东西也是我的咯。”说着他抢过我手边的习题册,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大步逃离“犯罪现场”。
真是让人恼火啊。
Ⅲ
等我一路追上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家奶茶店里隔着窗子向我招手,脸上得意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欠扁。我深知跟这种无赖没什么好讲的,只好重新买了一杯一模一样的圣代,赌气似地摔在他面前:“赔给你,书还我。”
“等它化了就还你。”他笑着指了指桌上还冒着冷气的圣代。
虽然已经在心里把他问候了800次,但我还是认命地坐在了他对面,将那个堆满红豆的杯子捧进手心。
正值仲秋季节,黄昏时分透过窗子洒进的霞光只有色彩没有温度,杯壁的冷气在掌心开出涔凉的水花。指尖禁不住泛凉,我抬头睨了他一眼,却不料正對上他的目光,只好有些心虚地悻悻低头。
还算是一幅美好的画面吧?伏在桌边涂涂画画的他少了平日里的张扬,安静的侧脸无故多了几分认真。尽管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在学习,这世上是没有人会用炭笔去演算函数题的。
流转在周围的音乐一曲又一曲地切过,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本造型漂亮的冰激凌终于化成了一杯奶油,一粒粒红豆像是沉在水底的雨花石,若隐若现。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喊道:“好了,书还我。”
“时间刚刚好,还给你。”他慢条斯理地从书包里掏出习题册。我毫不客气地拽过习题册转身就走,只听到他在后面喊了一句:“小鹿,我还送了一个礼物给你。”
送礼物给我?我要是信了,那我就是傻子。
Ⅳ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他的确送了我一份大礼。
在老师要批改的那一页作业的空白处多了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小白鹿,水笔画上去的笔迹怎么也抹不去。我硬着头皮交上了自己那另类的作业,老师虽没有多说但脸上的不悦却很真切。
自此,我与沈流年真的算是不共戴天。我威胁他说:“沈流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白鹿的VIP,要是你再敢捉弄我,我就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打一送一。”
可他偏偏就是那种脸皮厚到无所畏惧的人,还自以为熟络地一边跟我开着“为什么你不叫花鹿、麋鹿或者驯鹿”之类的玩笑,一边旁敲侧击地向我打听着霜霜的各种喜好。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可以捉弄他的大好时机,我告诉他说霜霜最喜欢吃辣,尤其是麻辣火锅。
果不其然,那个周末他就打着庆祝霜霜获芭蕾比赛冠军的幌子请我们吃火锅,锅底选了特辣。我很不道德地抱着看好戏的态度,悠哉悠哉地去赴约。作为霜霜的头号闺蜜,我很清楚地知道,她从不吃辣,因为她嫌会长痘还会发胖。
也正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自信,所以当我看见霜霜明明辣到差点流泪,却还称赞说火锅真好吃的那一刻,我更宁愿相信玛雅人所说的世界末日。
这样的剧情有多不可思议,就有多理所当然。所有的出乎意料都归结为一句话——霜霜喜欢沈流年。
年少时的讨厌从来不懂避讳,可年少时的喜欢从来都是秘密。为了成全霜霜那羞于启齿的矜持,我曾无数次被她拖到肯德基或公园,以一个电灯泡的身份跟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
那些周末被我叫着“黑色周末”,他们谈的话题是我完全听不懂的,什么艺术,什么大师,这些都是我这种只会学习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每逢此时,我只能端着一杯还泛着气泡的冰可乐发呆,还要时不时地被沈流年一记爆栗生生拉回现实。然后继续听他们说着那些让我一头雾水的内容,那时我第一次觉得他们真的很登对。
撇开别的不说,单从相貌上来看,他们也绝对是偶像剧里的标配男女主。 在考场上旗开得胜惯了,我难得有几分妄自菲薄的自卑。
Ⅴ
霜霜来找我补课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就像她开始吃辣一样。我一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能让她想要学习几何函数的动力,即使我心知肚明那动力就是沈流年。可我就是想不明白,明明沈流年的成绩更烂,霜霜为什么还怕赶不上他的脚步。
事实上,我也的确这么问了。迄今为止,我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霜霜脸上钦慕崇拜的表情,她说:“白鹿,他跟我们想象中不一样,他有天分,有梦想。他喜欢塞尚,最想到巴黎,跟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完全不一样。”
对于她的话我嗤之以鼻,滿是不屑。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说得总是没错的,我实在无法将梦想跟一个连teacher都拼不出来的人联系在一起。
我知道沈流年其实是一个偏科的学霸是因为一道物理题。彼时,我正陪着霜霜复习,结果却因为一道计算题我咬着手指卡壳许久。
“你这么做不对。”他瞥了一眼我写在纸上的公式,突然蹦出了一句。
“你行,那你来。”
我本是打着看他知难而退的如意算盘,却不想,他拿起草稿纸三两下就给出了思路,然后朝我露出了一个招牌式的嘚瑟笑容。
那一刻,我心里的惊诧不亚于看到外星人。
或许,我真的不懂他,就像他说的那样。
我们3人之间的平静彻底崩盘是在临近毕业的4月天,那天霜霜和沈流年吵架吵到天昏地暗,她趴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好久。眼看着好友伤心欲绝,我除了手足无措的慌乱,还有无法言说的愤怒。
找到沈流年的时候他正在天台画画,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生生被他穿出几分懒散的痞气。我不由分说地抢过他手里的画笔,歇斯底里地吼道:“明明已经收到通知书了,你为什么要放弃?你知不知道霜霜为了能陪你一起去巴黎花了多少心血?”
直至今日,我依旧忘不了那一日他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到失望再到平静。过了半晌他轻笑,说:“白鹿,你根本就不懂我。”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轻浅的声音随着漫天飞舞的柳絮一起飘荡在那个晴空万里的4月天。手里的那一支炭笔被我生生捏断,在掌心留下难堪的黑色痕迹。
事实证明,我的两肋插刀不仅帮不了霜霜,我甚至都帮不了我自己。
他真的放弃了艺术之都——巴黎,听说他选择了佛罗伦萨,但这都只是听说。他平素里张扬得很,可唯独离开时最低调,低调到我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后来我对离别的印象一直都很模糊,记不清命运是在哪一帧为我们按下了暂停键。
Ⅵ
“白鹿,如果当初你换个答案,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霜霜有些迟疑的声音打破了四下沉寂的氛围。
她一语中的,我猛地一震,才惊觉指尖的咖啡杯已经温凉。顷刻间,我又记起了那个4月天,那个被泪水浸透了的4月天。
那一日,我和沈流年在天台的争执以他的愤然离场而告终。为什么霜霜恰巧会出现在天台,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她红着眼睛问我:“白鹿,沈流年到底为什么放弃巴黎难道你真的不清楚吗?”
轰的一声脑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崩溃坍塌,那是谎言被拆穿的无力和愧疚。因为自始至终,说谎的人一直都是我。
那一张藏在红豆圣代杯底的粉色卡片上写的是:“小鹿,生日快乐。”
作业本上那一只白鹿其实是我自己用水笔画上的,只是为了遮住一句话,到现在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个字,只记得那话里有,小鹿和喜欢。
“可那又怎么样呢?我从来就不喜欢他。”我强调似的大声说着,生怕她不信,更生怕她轻信。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已经离开的沈流年竟然又重新返回,我所有的话他一字不落地听进耳中。然后,我看到他手里的饮料悉数砸落在地,在滚动不远后静静躺在阳光下。
再然后,他离开,从未返场。来不及说再见的离别最令人心酸,因为连能再见的希望都没有。
可是……
“就算再来一次也没什么不一样的,我只是他爸爸资助的一个穷孩子而已,不值得他为我放弃梦想。”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我从来都不相信灰姑娘的故事,以前沈流年总说我理智到冷血。其实才不是,如果他英文稍微好一点的话,他一定不会再这么说,因为VIP——very important person。
白鹿喜欢沈流年,这是秘密,除了挂在我房间的那一幅画,谁都不知道。
是什么时候买回来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画上的女孩皱着眉头,手里端着一杯冰淇淋,画纸微微泛黄,看得出是很久以前的作品。不过好在边角那一行小字还清晰可见——蒹葭苍苍,“白鹿”为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