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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在寿宁县城解放街水井巷28号的大安乡泮洋村农民陈上富,是个双腿高位截肢、靠拄着两条小板凳行走的残疾人。7月3日,寿宁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再一次给他送来15000多元赔偿款。至此,陈上富已收到赔偿款55000多元。他感激地说:"要不是扬帆律师事务所叶树春律师,恐怕我现在已经妻离子散,沦落街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