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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应在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消防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等方面严格执行规范,以确保火灾状态下消防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就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0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的规范主要有:1)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规范》;2)行业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专业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上几部消防设计规范中,只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其他规范均属国家标准。对于设计者来说,强制性的规范必须遵守,部标或者行业标准须服从国家标准。
2 消防配电的设计问题
消防过程中,外电源如果突然断电,则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将带动所有正在工作的消防设备自动启动。但是,发电机的功率最多只允许带50%的负荷,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则发电机组很有可能熄火,不再发电。解决办法是可对消防设备进行分批起动。
兼供防火卷帘的应急照明电源容量的计算, 应取这一回路中全部应急照明的负荷,加上电动机功率中最大的一组防火卷帘的负荷。因为所有防火卷帘不会同时下降,而且其动作所用的时间很短。
由共同的裙楼、地下层以及若干塔楼所组成的民用建筑,此种建筑最大的消防负荷的计算应是:各个共用的消防泵应作为必然负荷,必须计入;而消防风机、消防电梯以及应急照明设备,则适合以每个塔楼连同以该塔楼为核心的、划归为该塔楼的裙楼和地下室的部分,作为一个单元进行计算。分别算出各自所消耗的消防负荷,挑选其中位置相邻的两个进行相加,然后选择负荷最大的与消防泵等的必然负荷进行相加,从而,计算出整座建筑中最大的消防负荷。
在工程中,对于非消防电源的切除, 最好选用低压断路器的附件来进行。但是,低压断路器的型号往往与框架电流不同,它的分励线圈在进行分励脱扣时,所用的电流也不相同。为了联动的便捷以及有选择性的进行切除,通常情况下,可以在配电所的低压出线开关,或者在各层的主配电箱上进行非消防电源的切除,然而,这些地方所用的低压断路器的框架电流相对较大,分励脱扣器所需的电流也比较大。直接运用联动回路的直流24V电源来驱动分励脱扣器,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当一个配电箱同时有多个需要分励的低压断路器时,由于分励的电流太大,联动回路的24V电源不可能满足其要求。综上所述,还是应把分励线圈接在220V或者380V的电路中较为可行。
3 消防应急的照明设计
3.1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关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建规》和《高规》中规定: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均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的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的时间不得少于30min。《消防应急灯具》的第5.1.2条规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得小于90min,并且不可小于灯具自身所标称的工作时间。可见,不同的规范或者标准,所规定的持续供电时间各有不同,我们仅从应急的角度来说,建筑工程中,应按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90min来进行设计、安装、使用。
3.2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
3.2.1应急灯具控制相关规定
做好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应熟悉以下相关规范内容。
(1)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
(2)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或专用消防配电箱,并应在配电箱处实现2个独立电源(或双回线路)的自动切换。
(3)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箱的专用回路,或接自本层(或本区)的专用消防配电箱。
(4)火灾应急照明应能在火灾确认、且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的同时自动投入。根据工程不同要求,可采用消防值班室控制的应急照明模式,也可采用分散就地控制的模式。
(5)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消防值班室或配电室集中控制。
(6)备用照明为正常电源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開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时使用,在正常电源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工作。
(7)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回路宜分开。
3.2.2应急灯具的控制:A:配电箱集中操作的方案,通常适合于平时有人管理的公共建筑。对于无人管理的场所,比如办公楼、店面等,可以设置就地开关,这时,配电系统可以采取二线一开关的接线方式,注意开关必须保持常闭,并且其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的充电线须引自就地开关前,以防止电线被开关切断,但不可将控制的灯具接入该回路。为了使逃生人员或者消防人员在火场中能够快速识别、操作开关控制面板,就地开关应该选用含电源的指示灯型号,因为此开关属于消防设备,务必有明显的标志。B:强制接通应急照明属于火灾的自动报警功能之一,应急照明箱的配电系统和它的灯具接线方案,应当与其相互配合,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消控中心与配电箱两地进行集中控制,二是由消控中心和就地开关进行强制接通。两种控制方式所用的灯具不得接在同一个回路中。
4 火灾自动报警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工作中,最复杂的是各类探测器的设置问题。应当根据场所的不同来选定相应的探测器,手动式的报警按钮,应注意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m,安装部位应在明显且便于操作地方。自动报警设备应安装在自动式喷水设备的附近。雨淋报警阀的开启方式有两种:
4.1 由灭火保护区内就近的感烟、感温探测器所组成的雨门,当它们均已启动后, 可通过控制电路来开启雨淋报警阀,返回动作信号。
4.2 由喷水灭火系统所保护的火灾探测器进行报警。在确认火灾后, 由火灾的自动报警器发出信号至输人、输出模块,然后开启报警阀,并返回动作信号。根据报警的可行性,应采取第二种方式。湿式报警阀开关的接点与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按钮,应当延时起泵。在没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中,须把湿式报警阀的开关的接点直接引至喷淋泵的控制箱内,实现延时起泵及显示信号的功能。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中,其控制室内须设置手动式的联动控制台,将接点线路引至控制台,通过转换后,实现自动与手动控制的喷淋泵,并且显示信号。
无管网型的自动灭火装置,规范中未对其与自动报警的联动控制进行规定,如果想对此灭火装置进行联动控制,应由灭火柜的报警控器引出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传至控制室的联动控制台
5智能建筑中合用消防控制室时应注意的问题
火灾监控系统与智能建筑中其它系统的关系我国智能建筑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后便在各地迅速发展起来。2000年,国家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这个平台上,由三大系统组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而 BAS包含了三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即通常所说的 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物中可以独立运行,除了完成火灾信息的采集、处理、判断并实施联动控制外,还应该具有与其他系统进行通讯的接口或进行远程信息传输。火灾监控系统可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硬件和软件资源实现联网通讯,为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综合管理网络提供并与城市其他管理中心共享消防系统的信息。
6总结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以及消防设备配电。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属于科技含量很高且十分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因此,这一工作必须与现行的消防法规、政府政策进行紧密的联系,才能保证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程勇.消防电气设计须注意的问题[J].工程建设,2008(03).
[2]耿惠琪.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气设计的问题探讨[J].科技与经济,2008(03).
[3]梅曙红.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J].浙江建筑,2005(01).
[4]黄白蓉.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02).
[5]许艳波.关于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气系统的研究[J].民营科技,2007(09).
[6]张力.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若干问题探讨[J].工程建设,2009(03).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0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的规范主要有:1)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规范》;2)行业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专业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上几部消防设计规范中,只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其他规范均属国家标准。对于设计者来说,强制性的规范必须遵守,部标或者行业标准须服从国家标准。
2 消防配电的设计问题
消防过程中,外电源如果突然断电,则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将带动所有正在工作的消防设备自动启动。但是,发电机的功率最多只允许带50%的负荷,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则发电机组很有可能熄火,不再发电。解决办法是可对消防设备进行分批起动。
兼供防火卷帘的应急照明电源容量的计算, 应取这一回路中全部应急照明的负荷,加上电动机功率中最大的一组防火卷帘的负荷。因为所有防火卷帘不会同时下降,而且其动作所用的时间很短。
由共同的裙楼、地下层以及若干塔楼所组成的民用建筑,此种建筑最大的消防负荷的计算应是:各个共用的消防泵应作为必然负荷,必须计入;而消防风机、消防电梯以及应急照明设备,则适合以每个塔楼连同以该塔楼为核心的、划归为该塔楼的裙楼和地下室的部分,作为一个单元进行计算。分别算出各自所消耗的消防负荷,挑选其中位置相邻的两个进行相加,然后选择负荷最大的与消防泵等的必然负荷进行相加,从而,计算出整座建筑中最大的消防负荷。
在工程中,对于非消防电源的切除, 最好选用低压断路器的附件来进行。但是,低压断路器的型号往往与框架电流不同,它的分励线圈在进行分励脱扣时,所用的电流也不相同。为了联动的便捷以及有选择性的进行切除,通常情况下,可以在配电所的低压出线开关,或者在各层的主配电箱上进行非消防电源的切除,然而,这些地方所用的低压断路器的框架电流相对较大,分励脱扣器所需的电流也比较大。直接运用联动回路的直流24V电源来驱动分励脱扣器,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当一个配电箱同时有多个需要分励的低压断路器时,由于分励的电流太大,联动回路的24V电源不可能满足其要求。综上所述,还是应把分励线圈接在220V或者380V的电路中较为可行。
3 消防应急的照明设计
3.1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关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建规》和《高规》中规定: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均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的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的时间不得少于30min。《消防应急灯具》的第5.1.2条规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得小于90min,并且不可小于灯具自身所标称的工作时间。可见,不同的规范或者标准,所规定的持续供电时间各有不同,我们仅从应急的角度来说,建筑工程中,应按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90min来进行设计、安装、使用。
3.2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
3.2.1应急灯具控制相关规定
做好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应熟悉以下相关规范内容。
(1)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
(2)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或专用消防配电箱,并应在配电箱处实现2个独立电源(或双回线路)的自动切换。
(3)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箱的专用回路,或接自本层(或本区)的专用消防配电箱。
(4)火灾应急照明应能在火灾确认、且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的同时自动投入。根据工程不同要求,可采用消防值班室控制的应急照明模式,也可采用分散就地控制的模式。
(5)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消防值班室或配电室集中控制。
(6)备用照明为正常电源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開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时使用,在正常电源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工作。
(7)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回路宜分开。
3.2.2应急灯具的控制:A:配电箱集中操作的方案,通常适合于平时有人管理的公共建筑。对于无人管理的场所,比如办公楼、店面等,可以设置就地开关,这时,配电系统可以采取二线一开关的接线方式,注意开关必须保持常闭,并且其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的充电线须引自就地开关前,以防止电线被开关切断,但不可将控制的灯具接入该回路。为了使逃生人员或者消防人员在火场中能够快速识别、操作开关控制面板,就地开关应该选用含电源的指示灯型号,因为此开关属于消防设备,务必有明显的标志。B:强制接通应急照明属于火灾的自动报警功能之一,应急照明箱的配电系统和它的灯具接线方案,应当与其相互配合,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消控中心与配电箱两地进行集中控制,二是由消控中心和就地开关进行强制接通。两种控制方式所用的灯具不得接在同一个回路中。
4 火灾自动报警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工作中,最复杂的是各类探测器的设置问题。应当根据场所的不同来选定相应的探测器,手动式的报警按钮,应注意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m,安装部位应在明显且便于操作地方。自动报警设备应安装在自动式喷水设备的附近。雨淋报警阀的开启方式有两种:
4.1 由灭火保护区内就近的感烟、感温探测器所组成的雨门,当它们均已启动后, 可通过控制电路来开启雨淋报警阀,返回动作信号。
4.2 由喷水灭火系统所保护的火灾探测器进行报警。在确认火灾后, 由火灾的自动报警器发出信号至输人、输出模块,然后开启报警阀,并返回动作信号。根据报警的可行性,应采取第二种方式。湿式报警阀开关的接点与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按钮,应当延时起泵。在没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中,须把湿式报警阀的开关的接点直接引至喷淋泵的控制箱内,实现延时起泵及显示信号的功能。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中,其控制室内须设置手动式的联动控制台,将接点线路引至控制台,通过转换后,实现自动与手动控制的喷淋泵,并且显示信号。
无管网型的自动灭火装置,规范中未对其与自动报警的联动控制进行规定,如果想对此灭火装置进行联动控制,应由灭火柜的报警控器引出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传至控制室的联动控制台
5智能建筑中合用消防控制室时应注意的问题
火灾监控系统与智能建筑中其它系统的关系我国智能建筑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后便在各地迅速发展起来。2000年,国家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这个平台上,由三大系统组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而 BAS包含了三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即通常所说的 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物中可以独立运行,除了完成火灾信息的采集、处理、判断并实施联动控制外,还应该具有与其他系统进行通讯的接口或进行远程信息传输。火灾监控系统可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硬件和软件资源实现联网通讯,为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综合管理网络提供并与城市其他管理中心共享消防系统的信息。
6总结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以及消防设备配电。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属于科技含量很高且十分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因此,这一工作必须与现行的消防法规、政府政策进行紧密的联系,才能保证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程勇.消防电气设计须注意的问题[J].工程建设,2008(03).
[2]耿惠琪.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气设计的问题探讨[J].科技与经济,2008(03).
[3]梅曙红.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J].浙江建筑,2005(01).
[4]黄白蓉.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02).
[5]许艳波.关于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气系统的研究[J].民营科技,2007(09).
[6]张力.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若干问题探讨[J].工程建设,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