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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女网红遭CEO男友65页PPT控诉”事件,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据报道,浙江台州警方披露,涉事男子张某因为用技术手段恢复了女方项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6日。
在时下的舆论场,总有些人喜欢发起舆论战,去争取网民支持,用社会注意力给他人施压,这也给网民提供了大量可吃的“瓜”。
在单方爆料带节奏、另一方制造“反转”成此类事件常态的背景下,这里面的是非,还得依据事实而论。对于个中涉及的道德问题,公众确实可以将其置于公序良俗的标准下评判。
但无论如何,相关行为都必须恪守法律边界,而不能随意逾越、践踏法律。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张某被行拘的原因,在于其通过技术手段将项某某手机内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恢复,并将聊天记录发朋友圈和其他人。
这确实已涉及侵权:即使二人保持了男女朋友关系,项某某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依然享有《民法典》赋予的隐私权。
张某用技术手段恢复女方微信记录,并将其发给多人,并不合法——依照法律规定,擅自将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散布到网络公共空间及其他人员,使不特定第三人知晓了项某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就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重申爆料也该守住法律边界,涉及出轨、劈腿之类的问题,道德层面自有评判,但当事人要以合法的方式捍卫自身权益。
说到底,“天大的瓜”大不出法律的規定。很多与公序良俗相悖之事,确实可以接受道德审视,但寻找实锤证据的方式应该是合法的。逾越法律的“揭私”式爆料,并不可取。
(摘自《新京报》)
在时下的舆论场,总有些人喜欢发起舆论战,去争取网民支持,用社会注意力给他人施压,这也给网民提供了大量可吃的“瓜”。
在单方爆料带节奏、另一方制造“反转”成此类事件常态的背景下,这里面的是非,还得依据事实而论。对于个中涉及的道德问题,公众确实可以将其置于公序良俗的标准下评判。
但无论如何,相关行为都必须恪守法律边界,而不能随意逾越、践踏法律。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张某被行拘的原因,在于其通过技术手段将项某某手机内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恢复,并将聊天记录发朋友圈和其他人。
这确实已涉及侵权:即使二人保持了男女朋友关系,项某某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依然享有《民法典》赋予的隐私权。
张某用技术手段恢复女方微信记录,并将其发给多人,并不合法——依照法律规定,擅自将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散布到网络公共空间及其他人员,使不特定第三人知晓了项某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就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重申爆料也该守住法律边界,涉及出轨、劈腿之类的问题,道德层面自有评判,但当事人要以合法的方式捍卫自身权益。
说到底,“天大的瓜”大不出法律的規定。很多与公序良俗相悖之事,确实可以接受道德审视,但寻找实锤证据的方式应该是合法的。逾越法律的“揭私”式爆料,并不可取。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