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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一部《行政程序法》,与行政程序取证相关的原则也未获得统一。这就使制定行政程序的诉讼证据原则成为了法律界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该做法具有显著的不足,诉讼取证原则基本都是结合诉讼机制而建立,通常没有关注到行政程序自身的特征,进而使证据规则没有与行政管理的客观情况相吻合。在该环境下,道路运输执法取证中的违法违规取证状况变得十分常见。本文就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取证问题,分析其成因,且给出修正该领域执法取证程序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