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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已久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近日尘埃落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