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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都有其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对非法采矿行为采取查封矿口,没收设备,驱散民工,处以罚款,辅之以动态巡查的方法在各地使用的较为普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但部分地区对非法采矿只注重罚款,把查封、炸毁硐口,驱散民工当成了辅助手段,特别是对具体的行为人按《矿产资源法》、《刑法》有关要求予以严惩的很少。造成同一人反复违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乱了治”、“治了乱”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严、情大干法、金钱交易等情况还不时存在,在群众当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