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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机补贴工作是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快速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换大型农机具的补贴力度。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当前必须加强对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这对维护农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充分认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意义和实施操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1.1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意义
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1.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应遵循的原则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农机补贴资金全部补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政策的推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确保农民受益,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
2.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2.1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作用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一项涉及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农机使用者的系统工程。在各个环节都必须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充分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工作。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供应厂商、采购方式和兑现补贴资金等。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则要承担宣传补贴政策,组织农民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负责组织农民进行机具采购、建立好补贴档案,做好后續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当前,农业、农机形势正持续向又好又快方向发展,中央支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也随之逐步增加,这对于生产企业还是销售企业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对广大农民朋友来讲更是一个非常好的信息,这也为农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各级农机部门必须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做好农业购置补贴工作。
2.1.1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外的费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同时要鼓励农民购置配套机具,提高配套比例,提高粮食、经济作物及其副产品的机械化生产能力,鼓励使用补贴机具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农机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提高机具利用率。
2.1.2加强宣传,扎实服务,落实好调查摸底、机具选型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专项实施区的宣传引导,让农民普遍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和补贴机具,并要作好咨询服务,作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机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特别是要把适用于当地农业作业的机型调查、确定工作做细、做实。
2.2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监督以确保机具质量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范围逐年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然而与其不适应的是机具质量和后期服务工作还跟不上形式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购机热情,影响了企业的信誉,也影响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部门的形象。鉴于此,各级农机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服务“三农”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营,不能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丝毫麻痹,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漏洞,不能在执行政策中有丝毫走样。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和农机售后服务,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严禁地方保护主义,对农民投诉较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经查实后要立即取消补贴资格,确实保证农民买上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服务优良的的补贴产品,从而保证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
1.充分认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意义和实施操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1.1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意义
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1.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应遵循的原则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农机补贴资金全部补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政策的推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确保农民受益,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
2.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2.1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作用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一项涉及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农机使用者的系统工程。在各个环节都必须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充分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工作。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供应厂商、采购方式和兑现补贴资金等。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则要承担宣传补贴政策,组织农民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负责组织农民进行机具采购、建立好补贴档案,做好后續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当前,农业、农机形势正持续向又好又快方向发展,中央支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也随之逐步增加,这对于生产企业还是销售企业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对广大农民朋友来讲更是一个非常好的信息,这也为农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各级农机部门必须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做好农业购置补贴工作。
2.1.1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外的费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同时要鼓励农民购置配套机具,提高配套比例,提高粮食、经济作物及其副产品的机械化生产能力,鼓励使用补贴机具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农机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提高机具利用率。
2.1.2加强宣传,扎实服务,落实好调查摸底、机具选型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专项实施区的宣传引导,让农民普遍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和补贴机具,并要作好咨询服务,作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机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特别是要把适用于当地农业作业的机型调查、确定工作做细、做实。
2.2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监督以确保机具质量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范围逐年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然而与其不适应的是机具质量和后期服务工作还跟不上形式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购机热情,影响了企业的信誉,也影响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部门的形象。鉴于此,各级农机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服务“三农”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营,不能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丝毫麻痹,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漏洞,不能在执行政策中有丝毫走样。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和农机售后服务,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严禁地方保护主义,对农民投诉较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经查实后要立即取消补贴资格,确实保证农民买上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服务优良的的补贴产品,从而保证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