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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机关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此,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两个并重”,重视客观义务;尊重律师权利,维护控辩平等;坚持取供、取证的文明规范;慎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手段;有效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注意逮捕必要性的标准把握及批捕程序改革;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保证最低限度的证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