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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其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与检察信息技术。而技术含量的提升则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保障。那么,怎样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与检察信息技术的运用来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质量与效率,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检察信息技术;办案效率
邓小平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里说到的科学技术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与检察信息技术。技术含量的提升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的一个重要保障。就当今而言,各种各样的犯罪的复杂性与隐蔽性变得越来越强,其智能化与科技化也是越来越高,侦查和反侦查之间的较量也相当于是科技之间的一个较量。要做到有效案件效率,检察机关就一定要形成比较系统的一个技术规模,并通过精良的技术装备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培养一些更加专业的技术性人才。以便对自动办案、软件的使用以及办公的操作系统等进行一个流程化的管理,为完善案件的质量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与技术支持。接下来,笔者就来谈谈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以及检察信息技术在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中的作用:
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运用
在案件的办理与检务管理过程中,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化技术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呢?随着当代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得不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在近些年,办公自动化、检察内网等已经正常的使用了,其对检察业务有很大的帮助,并得到了检察干部的肯定。就目前的案件管理系统,有助于改变案件的单一的线性管理的方式,如管理混乱、信息失真等状况,若是能够对案件进行一个有效地管理,定能够让管理水平与工作的发展要求一致,并保证案件的质量。案件情报信息系统是能够梳理案件的线索,疏通线索的来源,并建立情报信息的交流渠道,服务于案件侦查的一个软件系统,其能够有效地加快案件的侦查速度,这些都是建立在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上的。但针对于检察业务的考核系统、法庭证据的展示系统等都有待建立,而数字化管理则是能够使检察工作更加阳光、更加公正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发展趋势。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也曾经应用到破案当中去,但近些年却未被用到,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主要是针对一些通过计算机软件或网络来进行犯罪的案件。由于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广泛应用,网络欺诈、侵权以及网络信息泄露等网络犯罪案件的增加,针对此类案件,若是能够在早期就运用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必定能够大大地提高侦查的效率。因此,应该让这项技术充分地应用起来,不至于冷却、遗忘。同样的,心理测试技术也有了适当的应用,但仍未充分的应用,案件业务部仍有各种各样的顾虑,不愿、不敢去尝试与使用心理测试技术。通过心理测试技术来进行检察工作时,必须做到日日练兵、精化技术,且不能掉以轻心。在进行检察工作时,应该做到全面、有效地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力量与技术,以保证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检察信息技术的运用
检察信息技术的运用,是指将信息与数据运用到检察工作中去,那么,在具体的检察业务当中,怎样通过检察信息技术来有效地提高办案的质量呢?
(一)智能化考核系统,创新管理机制
这里所说的智能化考核系统是指根据省或市的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的各种考核办法作为依托,并在网上通过各种业务系统来推行。这些考核系统主要是针对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记录,主要包含自动考核、部门考核、自评考核、以及本院、市院的考核,考核后的反馈环节等等,是能够有效地提高考核的效率的。可进行纸面考核的模式无法实现的个案的考核,真正地达到人人考、案案考的目标,也为案件管理的加强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
(二)依托数据库和软件,深入利用资源
通过数据库和软件的应用可以实现各种动态业务的管理软件在网上的办理。若是能够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关于检查业务的数据库,并通过数据库来提供比较全面、丰富的统计与分析功能,能够方便、快捷的对案件进行查询。真正地达到从宏观的分析、统计到微观的、具体的案件的管理、监控与查询等目的,是能够为院领导对案件的决策、管理、分析等提供方便的。
(三)改变采集方式,案件办理与信息提取同步
案件的信息数据的采集过程是整个案件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在以往的业务软件采用的基本都是表格、表单方式,需要人手工录入,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需要按照固定的要求来填写案件信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够及时、有效、准确地进行案件信息的采集,还容易造成工作人员的抵触情绪,认为这种方式增加了其工作量。若是能够改变这种表单、表格录入方式,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来经常信息的录入、提取、查询等,可大量地减轻信息录入的工作量,实现案件的办理与信息提取的同步,达到提高办案效率与规范化程序的目的。
(四)破除资源所有,实行信息共享
破除资源所有,实行信息共享,是指通过对信息资源的统一规划来实现不同的办案部门、上下级院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在进行办案时,可共享前面案件的信息,并在该案件办结后进行共享,以备以后案件的查询、参考等需要。如此一来,可提高不同案件、不同环节之间的工作效率,也为监督、制约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方便。如备案审查、案件报批、个案指导以及线索的流转评估、案件的协查等阶段都实现了网络化,不仅改变了各个业务部门、上下级院之间的工作模式,还实现了与法院、看守所等处的信息共享,大大地拓宽诉讼、监督的渠道,降低了工作、资源的成本。
(五)建立网上执法档案,创新建设机制
通过业务管理系统来进行案件的辦理、案件的质量等工作信息的管理,来实现执法数量、质量、效率以及作风、纪律等相关信息的一个汇总。还能通过这个业务管理系统来记录检察办案人员的成长轨迹,以对其个人的一个综合的、客观的效绩的评价。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干警进行在线考试,在干警自己的电脑端登录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以及相关的考试与培训等,以达到教育培训有效性的提高。
(六)检务信息化,创新管理机制
为了能够更加地规范检察机关的扣押与冻结款、物的工作,可通过开通一些关于款物的冻结、扣押的管理系统,有助于业务部和行政管理部的协同工作,达到避免案结物不清楚的目的。还可通过来建设警备车的导航信息的管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来保证警备车辆的安全,以及能够规范地使用。通过技术的运用,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助于办案效率的提高的,而计算机、网络以及信息化是能够实现办案准确、高效、一步到位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充分的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是让办案更为准确、更为快捷的必经之路。尤其是在大力地开展反贪、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并强调强化业务和管理水平的当今,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的不断深入与精化,目光一致对准了检察技术,对技术的依赖和要求愈来愈严格。若是能够将科学技术充分地融入到检察业务的发展和检察队伍的管理中,并充分地将其应用到案件的侦查、证据核实的过程中,将技术与案件的办理结合起来,是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来提高侦查的水平、办案的质量以及办案的效率的。
[参考文献]
[1]黄海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效率谈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
[2]徐发.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理论前沿.2003,(5).
[3]汪炎平.检察技术工作是提高检察院办案质效的有效手段.魅力中国.2009,(9).
[作者简介]吴敬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检察信息技术;办案效率
邓小平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里说到的科学技术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与检察信息技术。技术含量的提升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的一个重要保障。就当今而言,各种各样的犯罪的复杂性与隐蔽性变得越来越强,其智能化与科技化也是越来越高,侦查和反侦查之间的较量也相当于是科技之间的一个较量。要做到有效案件效率,检察机关就一定要形成比较系统的一个技术规模,并通过精良的技术装备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培养一些更加专业的技术性人才。以便对自动办案、软件的使用以及办公的操作系统等进行一个流程化的管理,为完善案件的质量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与技术支持。接下来,笔者就来谈谈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技术以及检察信息技术在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中的作用:
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运用
在案件的办理与检务管理过程中,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化技术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呢?随着当代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得不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在近些年,办公自动化、检察内网等已经正常的使用了,其对检察业务有很大的帮助,并得到了检察干部的肯定。就目前的案件管理系统,有助于改变案件的单一的线性管理的方式,如管理混乱、信息失真等状况,若是能够对案件进行一个有效地管理,定能够让管理水平与工作的发展要求一致,并保证案件的质量。案件情报信息系统是能够梳理案件的线索,疏通线索的来源,并建立情报信息的交流渠道,服务于案件侦查的一个软件系统,其能够有效地加快案件的侦查速度,这些都是建立在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上的。但针对于检察业务的考核系统、法庭证据的展示系统等都有待建立,而数字化管理则是能够使检察工作更加阳光、更加公正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发展趋势。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也曾经应用到破案当中去,但近些年却未被用到,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主要是针对一些通过计算机软件或网络来进行犯罪的案件。由于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广泛应用,网络欺诈、侵权以及网络信息泄露等网络犯罪案件的增加,针对此类案件,若是能够在早期就运用计算机的数据处理技术,必定能够大大地提高侦查的效率。因此,应该让这项技术充分地应用起来,不至于冷却、遗忘。同样的,心理测试技术也有了适当的应用,但仍未充分的应用,案件业务部仍有各种各样的顾虑,不愿、不敢去尝试与使用心理测试技术。通过心理测试技术来进行检察工作时,必须做到日日练兵、精化技术,且不能掉以轻心。在进行检察工作时,应该做到全面、有效地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力量与技术,以保证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检察信息技术的运用
检察信息技术的运用,是指将信息与数据运用到检察工作中去,那么,在具体的检察业务当中,怎样通过检察信息技术来有效地提高办案的质量呢?
(一)智能化考核系统,创新管理机制
这里所说的智能化考核系统是指根据省或市的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的各种考核办法作为依托,并在网上通过各种业务系统来推行。这些考核系统主要是针对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记录,主要包含自动考核、部门考核、自评考核、以及本院、市院的考核,考核后的反馈环节等等,是能够有效地提高考核的效率的。可进行纸面考核的模式无法实现的个案的考核,真正地达到人人考、案案考的目标,也为案件管理的加强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
(二)依托数据库和软件,深入利用资源
通过数据库和软件的应用可以实现各种动态业务的管理软件在网上的办理。若是能够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关于检查业务的数据库,并通过数据库来提供比较全面、丰富的统计与分析功能,能够方便、快捷的对案件进行查询。真正地达到从宏观的分析、统计到微观的、具体的案件的管理、监控与查询等目的,是能够为院领导对案件的决策、管理、分析等提供方便的。
(三)改变采集方式,案件办理与信息提取同步
案件的信息数据的采集过程是整个案件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在以往的业务软件采用的基本都是表格、表单方式,需要人手工录入,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需要按照固定的要求来填写案件信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够及时、有效、准确地进行案件信息的采集,还容易造成工作人员的抵触情绪,认为这种方式增加了其工作量。若是能够改变这种表单、表格录入方式,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来经常信息的录入、提取、查询等,可大量地减轻信息录入的工作量,实现案件的办理与信息提取的同步,达到提高办案效率与规范化程序的目的。
(四)破除资源所有,实行信息共享
破除资源所有,实行信息共享,是指通过对信息资源的统一规划来实现不同的办案部门、上下级院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在进行办案时,可共享前面案件的信息,并在该案件办结后进行共享,以备以后案件的查询、参考等需要。如此一来,可提高不同案件、不同环节之间的工作效率,也为监督、制约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方便。如备案审查、案件报批、个案指导以及线索的流转评估、案件的协查等阶段都实现了网络化,不仅改变了各个业务部门、上下级院之间的工作模式,还实现了与法院、看守所等处的信息共享,大大地拓宽诉讼、监督的渠道,降低了工作、资源的成本。
(五)建立网上执法档案,创新建设机制
通过业务管理系统来进行案件的辦理、案件的质量等工作信息的管理,来实现执法数量、质量、效率以及作风、纪律等相关信息的一个汇总。还能通过这个业务管理系统来记录检察办案人员的成长轨迹,以对其个人的一个综合的、客观的效绩的评价。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干警进行在线考试,在干警自己的电脑端登录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以及相关的考试与培训等,以达到教育培训有效性的提高。
(六)检务信息化,创新管理机制
为了能够更加地规范检察机关的扣押与冻结款、物的工作,可通过开通一些关于款物的冻结、扣押的管理系统,有助于业务部和行政管理部的协同工作,达到避免案结物不清楚的目的。还可通过来建设警备车的导航信息的管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来保证警备车辆的安全,以及能够规范地使用。通过技术的运用,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助于办案效率的提高的,而计算机、网络以及信息化是能够实现办案准确、高效、一步到位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充分的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是让办案更为准确、更为快捷的必经之路。尤其是在大力地开展反贪、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并强调强化业务和管理水平的当今,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的不断深入与精化,目光一致对准了检察技术,对技术的依赖和要求愈来愈严格。若是能够将科学技术充分地融入到检察业务的发展和检察队伍的管理中,并充分地将其应用到案件的侦查、证据核实的过程中,将技术与案件的办理结合起来,是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来提高侦查的水平、办案的质量以及办案的效率的。
[参考文献]
[1]黄海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效率谈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
[2]徐发.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理论前沿.2003,(5).
[3]汪炎平.检察技术工作是提高检察院办案质效的有效手段.魅力中国.2009,(9).
[作者简介]吴敬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